日本防卫省独家回应本报 “根据具体情况个别应对”

Admin 2016-01-15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读卖新闻》12日在报道中称,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只有在不违反和平、安全、秩序的条件下,军舰才能进入他国领海自由航行。但是,中国一直主张对钓鱼岛拥有主权,因此日本政府认为中国军舰“无害通航”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对于中国公务船的“无害通航”权,日本政府也不再承认。在中国军舰“侵入”钓鱼岛周边海域的情况下,,仅靠海上保安厅巡视船无法对应,将调遣海上自卫队军舰。

  中谷元12日上午在记者会上表示,当中国军舰进入钓岛附近“侵入日本领海”时,“当海上保安厅等无法对应的困难情况下,发动海上警备行动令出动自卫队,也是一般的立场。” 他还说:“对于外国军舰,为了做到无缝对应,将强化中央各相关省厅的合作体制。”

  军事专家李杰1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目前中日都是派海上执法力量在钓鱼岛邻近海域进行巡航。在这种状态下,中国军舰是不会进入钓鱼岛12海里以内的。邢恩硕对《环球时报》说,中国现在用的不是军舰,日方可能认为中国的海警船有火炮,但日本海警船也有,不能以此改变执法力量的性质。

  而《读卖新闻》在报道中称,自2014年底以来,“中国军舰”一次次靠近钓鱼岛,去年11月,“中国军舰”已经靠近钓鱼岛南侧的毗连海域,并在一天内东西方向反复航行。

  是否中国海警船被日方认作“军舰”?《环球时报》记者12日独家采访日本防卫省,日本防卫省相关人士并没有对此作正面回应,而是强调说:主要还要看相关船只是否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否“无害通过”。他说,日本海上警备行动针对的是威胁到沿岸国家和平和秩序,或非持续性、非迅速的通过的船只。因此即使是中国军舰,只要不违反《公约》,都可以通行。

  那么如果被认为“有害通过”,日方准备如何驱逐所谓“中国军舰”?日本防务省相关人员对《环球时报》称,一般情况下日本海上自卫队会先发出要求撤离的警告,在对方不遵守的情况下才会由自卫队实施强制驱逐。“具体发出警告后在几分钟内撤离并没有规定,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个别应对。”

  【环球时报驻日本、新加坡特约记者 蒋丰 辛斌 环球时报记者 郭媛丹 邢晓婧 林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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