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数码产品拒绝提供发票

Admin 2016-05-30

11月26日,一市民来电:我于11月1日下午,在路桥区电子数码城花费800元购买了一部22寸华硕电脑显示器,向商家要求开具发票时,商家拒绝提供发票,只提供收据,并承诺从11月1日开始计算保修时间,保修3年。随后向华硕售后点咨询,,其表示只承认税务发票,因该显示器生产时间为8月1日,保修时间从8月1日开始计算。因此,我向商家要求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商家拒绝,称若要开具发票,则需要来电人支付40元税金。随后我到4楼客户服务中心的国税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说:谁来开发票就谁支付税金。我对此不认可,再次与商家协商,商家表示可以退还630元换回电脑。11月5日晚上,将电脑显示器装回包装箱内,显示器从箱子内滑落导致显示器的支架出现破损,维修费用需要130元。商家表示电脑不能再进行更换,不再退还630元。11月6日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4:00左右调解员到路桥区电子数码城4楼的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协调。购买商品开具发票不是就该这样的吗?但是整个数码城都不用开具税务发票,来电人对此存在疑义,要求解释。

路桥区国税局反馈:针对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详细调查。经查,台州市路桥区数码城4楼代开发票的窗口系路桥区国税局门征服务延伸点,只负责零散税收纳税人的代开工作,不负责市场的具体监管,因此当时是按照代开发票的岗位要求回复来电人。来电人的开票问题已有相关管理科室联系商家、数码城、来电人进行了沟通。商户已同意开票,但来电人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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