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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1 2016-05-04
5月5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省内11个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常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试点。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有关要求,推动全省高校图书馆应开放尽开放,能开放尽开放,大力丰富服务内容与方式,致力实现共建、共知、共享,将开展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试点。
《通知》要求,基础较好的南昌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科技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等11个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图工委”)常务图书馆,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开放试点,结合本校实际,因馆制宜、因地制宜,在不挤占学校教学科研资源的前提下,有条件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结合学校实际、体现学校特色,积极稳妥面向公众开放的新格局。
此外,还将加快数字图书馆平台建设,加快“江西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移动端开发,打造方便快捷的移动阅读服务平台,更好实现电子图书资源的对外开放;完善校际图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发挥江西高校图书馆联盟的作用,推动全省高校图书馆传统文献和数字资源的整合,实现校际间图书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等相关措施。
《通知》指出,高校要以图书馆为平台,主动接纳社会组织参观学习,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活动,开展读书公益活动,举办论坛讲座,联合开展公益文化活动。要加强与文化部门的沟通,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图书馆、高校及专科图书馆等不同机构体系图书馆的资源整合,实现各馆资源互补、互惠共享,共同推进面向社会开放服务。
根据时间安排,各高校要尽快明确落实的时间节点,并将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的时间、范围、活动形式及相关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汇总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