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就农民工等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答记者问
3191 2016-07-16
中国食品报网讯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供健康的安全食品。
9月5日,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十六期)公示获悉,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7类食品12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
抽查样品中,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二道镇企业延边农心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为2015年04月04日,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标准为≤0.1mg/L,实际检测为0.2mg/L,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