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保时捷抢劫案”一审判决 被告获刑12年半,南通网

Admin 2016-11-09

南通网讯 因手头拮据要还债,湖北小伙徐某在打电话筹钱未果后,在如东闹市区抢劫了一辆“保时捷”汽车,遭车主吴女士激烈反抗后,徐某驾车逃离现场,逃亡途中又与一辆电动车相撞,致对方身受重伤。11月4日,记者从如东人民法院获悉,这起轰动一时的“江苏如东保时捷抢劫、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某因犯抢劫罪、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据了解,“80后”小伙子徐某老家湖北巴东, 今年3月才来到如东,在当地一家汽车4S店工作。5月间,徐某因嫌工资低辞职。但是,徐某在外欠债较多,经济拮据,他与朋友石某约定6月16日偿还债务。16日上午9时许,徐某在如东掘港镇一家足浴店门口打电话筹钱还债,但未能如愿。此时,一辆红色的“保时捷”汽车停在了店门口,44岁的车主吴某准备驾车离去。此时,徐某见吴某孤身一人,又驾驶高档汽车,顿生歹意。

于是,趁吴某不备,徐某拉开汽车后车门,窜进了后排座位。当时,汽车在闹市区,徐某打算让吴某驾车至偏僻地进行抢劫。徐某从后面抓住吴某头发并索要财物,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进行胁迫。吴某强烈反抗,并抢下水果刀,趁徐某再次夺刀之机,挣脱至车外。

见状,徐某也跟着下车,欲将吴某拖拽至车内,但吴某激烈反抗挣脱控制并向路人求救。徐某见状,驾驶“保时捷”汽车逃离现场,车内有手机、皮包、现金等财物。被害人吴某在反抗过程中受到轻微伤。

此时,徐某并未停止“罪恶之旅”,他驾车途经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对方脾脏破裂身受重伤,徐某当即弃车逃离。后犯罪嫌疑人徐某于当日下午4时许被抓获归案。

如东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且驾车逃逸,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交通肇事罪,应当数罪并罚。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抢劫和交通肇事的全部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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