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完成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养老保险工作任务

Admin 2016-04-21

  4月18日,记者从阿拉善盟人社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盟各级人社部门已按要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5元/人.月,圆满完成了“十个全覆盖”工程养老保险工作任务。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5.17万人,参保率达100%,领取待遇人员1.19万人,其中,农牧区参保4.55万人、享受待遇1.04万人。今年一季度增发养老金17.96万元。2014年以来,我盟连续三年提高基础养老金,其中按国家要求提高15元/人.月,按照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要求提高15元/人.月,目前,我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330元/人.月,人均养老金达348元/人.月,位居全区第二。

  自“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以来,我盟各级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健全制度,修订了我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领取条件、养老金标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内容;积极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阿拉善盟“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加强考核监督,制订了《2014年—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围绕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工作任务,做到参保覆盖到位、信息录入到位、筹措资金到位、待遇发放到位、台账建立到位、民生服务平台建设到位;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进行宣传,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调待信息,并在业务经办大厅公开调整养老金信息,使参保人员进一步了解养老金调整的范围、标准;做好发放养老金工作,各级人社、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人力、时间,加班加点,与金融部门密切配合,将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全部拨付到各个银行代发网点,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到每位待遇领取人员手中。 (文/何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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