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长线交易法
3557 2016-04-21
本报评论员 欧阳觅剑
10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小奕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波动风险是外汇局的一项首要职责,但外汇局尽量使用经济和市场的手段,不会再回到过去的资本管制模式。
根据当天发布的数据,9月涉外收付款逆差为705亿美元,是连续第三个月逆差,而且创下了纪录;结售汇逆差为1092亿美元,也是连续第三个月逆差。今年仅有5月和6月是顺差。8月和9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都超过了1000亿美元。与之相应,这两个月金融机构的“外汇买卖”余额下降了7000多亿元人民币,对市场流动性形成了一定影响。
当前跨境资金流出规模扩大,并不是恐慌性的资本外逃,而主要是境内主体在全球范围配置资产和负债的结果。从资产来看,企业和个人持有越来越多的外汇,对外投资也不断增加。从负债来看,,前些年企业借外债多,今年则还得多借得少,导致“其他投资”项下资金大规模净流出。
境内主体在全球范围配置资产和负债,是受到了近年外汇管理改革的推动。今年他们增加外币资产而减少外币负债,则是因为市场存在人民币贬值预期。外汇管理的改革包括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例如,2012年取消了强制结售汇,这使居民获得外汇收入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结汇。他们在预期人民币贬值时就减少结汇,三季度的结汇率下降到了67%。再如,外债管理以事后登记为主,这使企业可以便利地举借外债。
外汇管理改革大大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为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目标准备了条件。当然,它也带来了跨境资金更大规模地流入和流出,对外汇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增大了跨境资金异常波动的可能性。
维持跨境资金正常、有序地流动,对于维护国内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金融市场的稳定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外汇局将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作为一项首要职责。在跨境资金流出规模扩大的情况下,外汇局近期采取了一些规范资金流出的措施,例如,对违反贸易项下交易真实性的行为加强审查并进行处罚,规定银联卡境外提取现钞每年不能超过10万元人民币,等等。
既要防风险,又要便利化,这是外汇管理需要实现的双重目标。如何实现?当然不能回到过去资本管制、事前审批的模式,那是不利于便利化的,而应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能力。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加强监测并及时处理。
另外,外汇局还在研究用经济手段抑制过度投机导致的跨境资金流动。这些手段包括托宾税、无息存款准备金、外汇交易手续费等,它们会增加投机的成本。投机性的跨境资金流动非常频繁,会造成市场扭曲,不利于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对其加以限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已经有一些国家采取了类似措施,我们应该加快相关的研究。(编辑 张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