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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 2020-05-19
本网讯 炒股失败后偷偷把公婆名下的房产转到自己的名下,抵押得到的贷款又拿去炒股,结果再次亏得血本无归。昨天上午,海门市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0.5万元。法院继续追缴其诈骗犯罪所得120万元,发还被害单位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王某今年41岁,曾经是海门某镇社保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在股市投资失败,到去年11月累计亏了不少钱,欠下几百万元的外债。走投无路时,她听人说伪造公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就可以出售房屋,便起了歪心,想把公婆名下的房产转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去抵押贷款。
去年11月的一天,王某以单位进行廉政登记为由,骗取了公婆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他们在海门市区一套价值158万余元住房的房产证,并请人伪造公婆的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后办理了过户登记,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和丈夫名下。此后,王某又请人伪造了丈夫的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于次月办理了抵押登记,骗得南通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抵押贷款120万元。贷款到账后,王某将60万元用于还款,剩下的60万元用于继续投资,结果还是血本无归。由于无偿还能力,王某最后选择了自动投案。
海门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王某自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一人犯两罪应当数罪并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奚海燕 张祖平 记者 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