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管时代,SFA超级理财师书写智能投顾新篇章
1610 2016-09-30
华 安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 调 整 长 期停 牌 股 票 估值 方 法 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 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
公平、 合理, 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 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 对旗下基 金(ETF 基金除外)所持有的 格力电器(股票代
码:000651)采用“ 指数收益法 ” 予以估值, 在确定指数 时采用中证 协 SAC 行
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按
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