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常德司法局所属新安学校选调教师公告(面向全市教育系统)

Admin 2017-06-02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公开选调英语教师1名。

三、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富有爱心,年富力强,育人经验丰富,熟悉教育心理学;

4、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5、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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