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丨煤炭工业实现三大科技革命
3741 2019-02-22
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第五章中明确了“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科技、经济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北京科技战略决策咨询中心研究员伊彤说,“这一点尤为必要,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离不开科技创新。”
伊彤告诉记者,两个月前,她所在的北京市科研院“科技与文化融合”研究团队曾就非遗保护问题开展过一些初步的研究。“要让北京地区的非遗资源得到妥善的保存、传承与发展,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立法。”伊彤说,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非遗条例草案,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伊彤特别提到,非遗条例草案的第五章中,明确了“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科技、经济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我觉得这一点尤为必要。”
伊彤说,非遗虽是无形的,但也有物质层面。“非遗的物质层面决定了其保护、传承与发展都需要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撑和保障。”伊彤举例说,对于濒临消失、活态传承较为困难的,可运用数字摄像、二维三维扫描、3D模型制作等数字技术手段实行抢救性保护;对于仍处于活态且具有社会需求的,可应用多媒体、计算机、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坚持核心技艺真实性的前提下对其实行生产性保护;对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可通过应用数字仿真技术、虚拟增强现实技术、混合现实技术等来增强现场感、沉浸感、互动感,从而实现文化生态整体保护。
伊彤认为,应进一步加强以科技创新促进北京非遗保护与传承。一方面,要组织开展全市非遗资源的网络生存状态和现实生存状况普查,开展全市范围内非遗保护与传承中的科技需求分析,了解国际前沿技术发展态势以及国际非遗保护成功经验,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非遗科技研发,全面提高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同时,还应注重对非遗传承人的扶持培养,并加强非遗数字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