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普顿: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19年04月24日 17:12:33 中财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光大证券
”
或
“
保荐机构
”
)作为青岛康普
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康普顿
”
或
“
公司
”
)首次
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青岛康普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科研开发、采购业
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存货与成本、资产管理、预算
管理、风险评估、绩效考核、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外包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
产品质量和服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
5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
不
存在重大遗漏
。
6
、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公司不存在法定豁免的情况。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
错报
该缺陷可能或已经导
致公司的财务报告出
现重大错报,错报金额
影响超过合并报表营
业收入的
0.5%
。
该缺陷可能或已经导
致公司的财务报告出
现重要错报,错报金额
影响范围为合并报表
营业收入的
0.2%~0.5%
。
该缺陷可能或已经导
致公司的财务报告出
现重要错报,错报金额
影响低于合并报表营
业收入的
0.2%
。
税前利润潜在
错报
该缺陷可能或已经导
致公司的财务报告出
现重大错报,错报金额
该缺陷可能或已经导
致公司的财务报告出
现重要错报,错报金额
该缺陷可能或已经导
致公司的财务报告出
现重要错报,错报金额
影响超过合并报表税
前利润的
5%
。
影响范围为合并报表
税前利润的
2%~5%
。
影响低于合并报表税
前利润的
2%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领导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
报,而公司的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利润控制损
失
控制缺陷可能导致企
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损失超过净利润的
5%
。
控制缺陷可能导致企
业偏离控制目标损失
范围在净利润的
0.2%~0.5%
。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外的其他控制缺陷损
失在净利润的
2%
以
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缺乏民主决策程
序;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
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
部规章,形成损失;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
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媒体出现负面新闻,
但影响不大;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一般业务
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
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存在其他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
)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
,
公司
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
2
)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
,
公司
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
(
3
)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现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4
)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否。
(
5
)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否。
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
)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
,
公司
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
2
)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
,
公司
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
(
3
)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
,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4
)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否。
(
5
)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否。
二、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不适用。
(二)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建立了内控制度,并且能
够有效执行,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内
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019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规范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
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一)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三)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四)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
(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
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通过多种途径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具体措施和方法
主要包括:
查阅
公司
三会
会议资料;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阅;了解和
督促各项业务和管理等制度的实施;查阅会计资料,抽查会计账册和银行对账单;
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它主要人员进行
座谈和沟通;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进行沟通;现场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等方
法,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康普顿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
内
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
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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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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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审查意见
》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李
建
年
月
日
成
鑫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