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五看点一影响
1999 2016-05-30
东南网10月24日讯(通讯员 黄彧莹 本网记者 谢玉妹)日前,经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申请,一起行政处罚不履行案件被泉州丰泽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强制执行。这是泉州地区成功申请法院处理的首起非法客运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
去年9月,蔡某驾驶闽C牌照的小轿车从事“网约车”非法客运经营在泉州动车站被交通执法人员查实,依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其相应权利义务。但当事人纠集一众村民到执法现场阻挠执法、驾车逃逸。蔡某未按时缴纳罚款,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执法部门发出催告通知无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今年10月向泉州丰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审理,法院依法裁定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蔡某已交纳受处罚款项。
据悉,接下来,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深化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加强同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对非法营运暴力、“软暴力”抗法等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果断处置,消除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