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加减乘除”法“算”出生态美椰城
4890 2019-05-14
昨日,市民报料称,328国道上发生了一起涉及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系此类车辆在扬州的“第一撞”。记者随即联系警方进行了核实,目前该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交警部门提醒,共享汽车是新鲜事物,虽然给市民出行带来方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驾驶员在用车前应提前熟悉车况,上路行驶要遵守交通法规。
【事故】
共享汽车扬州第一撞
发生在杭集,追尾前车
昨天中午,有网友报料称,在328国道杭集段出口附近,发生了一起涉及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从网友提供的现场照片可以看出,这辆共享汽车号牌为苏K28XXX,车前方受损较重,一名男子站在驾驶室车门旁。
记者通过查询得知,这一路段属于市交警支队七大队辖区。记者随后联系到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民警,警方的确接到了这个报警,事故内容与网友描述基本相同,报警时间是昨日早晨8点多。
民警介绍,当时这辆共享汽车前方有另一辆车,事发前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前方车辆刹车避让,共享汽车没有来得及刹车,追尾撞了上去。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警方并未透露。
记者咨询了一位交管专家,他介绍,大部分的追尾事故中,若前车没有存在明显过错,属于正常行驶、避让的话,那么后车基本上要承担全部责任。目前,这起事故的后续处理还在进行中。
【调查】
发生事故如何赔?
看清不计免赔服务要求
不仅在扬州,共享汽车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在全国多个城市都尚处于刚刚试点的阶段。那么,因此而产生的违章、事故,该由谁来负责呢?
交管专家介绍,共享汽车在本质上仍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仅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车辆的牌、证、保险等也要一应俱全。驾驶员在开车时,应把共享汽车当作自己的自有车辆一般,爱惜车辆、遵守法规。
在用户租车前,公司基本都会提供是否选择“不计免赔服务”,如果多花费一些钱选择了,那么在发生事故时根据损失情况,用户只需要承担部分损失甚至无需承担。“GOFUN”用户在租车时,多花10元选择“不计免赔服务”,如果发生事故,1500元以下的车辆损失用户无需自己承担。如果超出1500元,用户则要承担部分损失,具体赔偿多少,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如果用户没有花10元购买不计免赔服务,则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处理。
交管专家表示,对于用车途中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要对驾驶员身份无异议,且并非因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驾驶员要承担责任。
【提醒】
市民不要盲目尝鲜
使用车前应先熟悉车况
采访中记者留意到,共享汽车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争议。此类车辆发生事故后的“闹剧”也层出不穷。有的在涉及后续赔偿的具体金额时,用车者和共享汽车公司还产生了不小的分歧。
交管专家提醒,对于共享汽车而言,目前法律规定滞后、监管手段也不适应,对发生事故后的处理、赔偿范围、赔偿金额等仍有待规范。市民在选择时不要盲目“尝鲜”。今年3月,外地曾发生了一起事故,一名男子在租用了共享汽车后,在还未调整好后视镜的情况下,贸然驾车上路,导致躲避不及撞上了路边的护栏。
警方提醒,汽车有别于自行车,驾驶员不能像使用共享单车那样,上来就开。驾驶陌生的机动车前,驾驶员应先调整反光镜和坐椅等,熟悉车况,以达到驾驶时的最佳状态。同时,驾驶共享汽车时,应放慢车速,注意操控,逐步熟悉车辆性能,避免发生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记者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