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

Admin 2016-04-27

  保监许可〔2016〕274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等2款产品的请示》(太平寿〔2016〕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太平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和“太平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B款(万能型)”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二、你公司在使用上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应加强销售管理,明确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等事项,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合同。

  三、你公司要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医疗保险报销实行“正面清单”的原因、内容、优势等,不得误导消费者。

  四、你公司要科学引导和管理客户需求,切实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五、你公司应按照规划合理开展业务,加强现金流监测和偿付能力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六、对于使用上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你公司应及时向我会报告。

  附件:1.“太平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保险条款

  2.“太平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风险保险费率表

  3.“太平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B款(万能型)”保险条款

  4.“太平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B款(万能型)”风险保险费率表

  中国保监会

  2016年4月13日

  附件: 保监许可274号附件1.pdf 保监许可274号附件2.pdf 保监许可274号附件3.pdf 保监许可274号附件4.pdf

上一篇:万安县台办开展台企、台属企业职工保险调研
下一篇:江苏疫苗接种率一月内下降20% 保险补偿标准最高超百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