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落地 郑州开出首张二手房交易代征增值税发票
2082 2016-05-09
(驻太仓首席记者顾志敏)5月1日“营改增”正式实施一周以来,太仓地税局累计开出二手房交易代征增值税发票126份,交易金额1.01亿元,入库税款257.13万元,其他个人房屋出租代征增值税发票81份。
从今年初开始,太仓地税局积极部署“营改增”工作,对全市14000余户营业税纳税人和13800余个建筑业项目进行摸底,向所有营业税纳税人推送“营改增”提醒函;专人负责与重点企业法人代表逐一对接,及时做好企业纳税提醒服务;通过数据比对、分析确认、跟踪管理等措施确保对四大行业做到“户清”“税清”“票清”。
为了确保业务顺利衔接,太仓地税局组织相关人员利用休息时间,,集中开展政策业务培训,通过模拟操作及时发现解决代开票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窗口调整、人手配备、政策汇编、发票库存、税控安装等各项准备工作。
同时,太仓地税依托“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堂”等平台,联合工商联、行业商会协会,邀请纳税人走进地税,召开税企座谈,解决企业政策适用和纳税申报难题;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平台连续制作发布“营改增”宣传特辑,先后制作发布《关于营改增实务158问》等25个专题向纳税人推送,使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改革进度、最新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
按照规定,“营改增”后暂由地税部门代征二手房和其他个人房屋出租增值税。从年初开始,火爆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让地税契税窗口人头攒动。“营改增”前夕,周女士有套不满2年的住房想要出售,听说“营改增”后税率要提高,于是来到契税窗口准备办理过户。
“建议您5月1日以后再来办理”,看着满脸疑惑的周女士,窗口工作人员王艳萍耐心解释:“‘营改增’政策明确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的计税依据都是不含税价格,您5月1日之后再来,一套总价97.5万元的房子,买卖双方累计能减负近4000元。”5月1日过后,周女士办理好业务,连声感谢窗口工作人员。
太仓地税还联合国税部门实施人员互派,在国、地税城区办税服务厅分别设置4个综合窗口,受理各类增值税发票代开事项;在国地税办税大厅互设通办窗口,打破办税地域限制,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使纳税人“进一家门、取一个号、办两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