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营改增首个工作日二手房交易平稳运行
3042 2016-05-25
5月1日上午8时34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世俊和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师学铁,在西宁市房地产交易大厅现场见证了青海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普通发票成功开具,标志着国地税征管系统已圆满联通对接,为全面实施“营改增”打通最后“一公分”。首张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普通发票的内容是个人商品住房,金额为314663.91元,税率5%,税额15733.19元,为纳税人预约开票。开票成功后,省国税局、地税局领导迅速组织召开座谈会,就加强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委托代征、深化国地税合作等工作交换意见。
据了解,自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青海省国税局、地税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改革平稳过渡。一是联合召开国、地税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题学习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并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提出要求,对营改增后房地产税收的征收和监管等问题进行探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对主要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联合针对二手房营改增后的衔接业务开展调研。通过开展调研,摸清全省二手房交易现状。为二手房预缴税款、申报纳税等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联合开展培训。全省各级国、地税机关迅速开展增值税发票操作及相关政策培训工作,从代开发票流程、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等全方面开展培训,确保熟悉相关政策及业务流程,并协调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对国、地税机关进行增值税发票系统的操作流程培训。四是联合做好税控设备发行、安装工作。经多次联合数据对接,对全省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税控专用设备及时安装部署到位,快速完成代开发票部门登记、编码编制、发票发售等工作。
省国税局高世俊副局长、省地税局师学铁副局长等共同见证青海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
地税代开发票窗口工作人员提前进行系统升级工作
对预约办理二手房增值税开票手续的纳税人进行信息审核
成功开出首张二手房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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