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落地 郑州开出首张二手房交易代征增值税发票
2082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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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1日上午蜀山地税局存量房交易办税中心开出合肥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这也是安徽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标志着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在安徽正式落地。二手房交易缴税地点、所需资料和流程都和以前一样,不满两年房屋缴税比原来更少。
合房网 讯 5月1日上午蜀山地税局存量房交易办税中心开出合肥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这也是安徽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标志着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在安徽正式落地。二手房交易缴税地点、所需资料和流程都和以前一样,不满两年房屋缴税比原来更少。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正式落地
今天上午纳税人盛先生在蜀山地税局完成二手房交易纳税,他领到了我省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
“缴税材料和流程都和以前一模一样,就是领到的是增值税发票。”纳税人盛亚军表示,之前一直担心二手房“营改增”后会增加流程导致缴税更麻烦,到现场才发现就是把营业税变成了增值税,领到的发票不一样,需要的材料和流程都和以前一样。“其他契税、个税等税费都没有变化。”
二手房营改增后税负减少
合肥市地税局的负责人表示,营改增之后,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率,与营业税税率保持一致,,原有税收政策保持不变。“同时,由于增值税实行价内税,因此税负会较营业税略有下降。”
以个人出售2年以内的二手房交易为例,交易价格为100万元,之前需缴纳营业税额为100万*5%=5万,改征增值税后,缴纳的增值税额为100万÷(1+5%)*5%=4.76万,少缴纳2400元。另外,合肥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还可以免征增值税。
“以前营业税加一起有5.6%,现在增值税实际上在5.3%左右。”纳税人盛亚军表示,合肥以前营业税不满两年还要增收附加税,实际征收营业税有5.6%,如今实行增值税比原来少了0.3个点左右。
5月3日正式办理二手房交易缴税业务
由于个人二手房交易涉及群体众多,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和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代征、代开发票,保持不变。为了方便纳税人,合肥地税局正在积极推进阜南路存量房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并新增滨湖新区存量房办税大厅,让市民买房纳税变得更方便。
过完五一假期,5月3日纳税人就可按期办理存量房交易涉税事项。另外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存量房转让合同,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同样只需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