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出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
2293 2016-06-02
5月3日上午,吉林省国税局局长梅昌新、吉林省地税局局长王克成在营改增后首个工作日,共同到长春市地税局直属局景阳大路办税服务厅,调研指导二手房交易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办理情况。
在长春市房产交易中心三楼的长春市局直属局景阳办税服务厅,吉林省国地税局领导详细了解二手房交易代征业务开展情况,与纳税人面对面交流,并查看了现场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从调研情况看,该项业务过渡平稳,系统运行顺畅,办税大厅现场秩序井然。
为了方便市民缴税,个人的二手房交易地点和流程保持不变,“原来怎么申报的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填什么表,在哪个地方办,一切维持基本不变”。长春市地税局直属局相关人员表示。长春市民郭远航告诉记者,房子早就看好了,原本在4月份就能办理缴税的,听说5月1日营改增后可以少缴税,就特地推迟了,我36.7万元买的房子,,这一下就省了956元钱。
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增值税代征代开业务平稳运行,五一假期前,吉林省各级地税局二手房交易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均准备就绪,5月1日、2日,全体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预约纳税人现场测试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全省各级地税局在办税服务厅增设窗口、增派工作人员,切实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午间值班、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通过高效服务保障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和业务办理的便捷有序。
据统计,5月3日当天,长春市二手房交易件数216件,涉及征收增值税件数27件,代征增值税款40.97万元,相比营改增前节省税款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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