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出台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新规定
3344 2016-05-04
□本报记者 赵晓凤
地下室放张床,就变成了便宜单间;阳台经过改造,就变成了小卧室……一些房主为了追求高额租金,擅自更改房间布局,将房间分割出租。从今日起,《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这些行为将被彻底封杀。
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房子分割出租、出租违法建筑等行为,若逾期不改,都将面临处罚。对外出租的房屋还需要到住房建设部门进行备案,出租房屋的收入还要依法纳税。
新规:
出租房屋需备案纳税
“一间卧室不能当作两间出租,房东不能随意改造房屋,将两室变成四室,三室变成六室出租给租客。”据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办法》规定,出租住房时,出租人应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设计用途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的房屋,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此外,《办法》还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租金、租赁期限、租赁用途、违约责任等。所有出租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以及经鉴定为危房的各类房屋,将不得出租。
“以往租房,房东和租客签个合同,按个手印就万事大吉了。今后,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工作人员介绍,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出租人应当持双方身份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备案。同时,房管部门还要建立巡视制度,采集房屋租赁信息。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走访:
大多数人对政策并不了解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租房都是先上网查找房源,看房后再签合同。与此同时,也有一些靠出租房屋增加收入的“吃房族”。他们对房屋租赁纳税了解多少呢?新规出台,给他们带来哪些影响?
“我和房东签了合同,但他从没提过要缴税啊!”张先生2011年从南阳调到安阳工作,一直租住在市人民医院附近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对于租房或出租房需要缴税,他坦言并不知晓。张先生表示,他租住这套房子已经有两年时间了,起初每个月向房东交1000元的租金,后来就成一季度、半年一交。在此期间,从未听房东提起过合同备案、纳税的问题。
“备案、纳税的话,房租是不是也高了?不过应该也就不怕房东随意涨租金了。”昨天,在市一中附近租房居住的张女士告诉记者,为了孩子上学,他们全家一直在这里租房,但因没有正式合同和备案,房东想涨房租就涨房租,租住了两年,房东已经涨了两三次房租。“新规实施,对房东也会有所约束,对我们这些房客来说,应该是利大于弊的。”张女士说。
不过,对于新规,有的房东心里却有点不耐烦。“房子出租,只要房东和租客谈好价钱,我们自己签订合同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备案。有的租客只租几个月,来回折腾,太麻烦了。”部分房东表示,如果今后租房要纳税,这些成本有可能会转嫁到租房者身上。
措施:
房屋出租不备案将被罚款
据了解,虽然一直以来房屋出租都需要备案,但此前对不备案现象没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办法》实施后,如果出租人将违法建筑或危险房屋等出租,且逾期不改正的,将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将房屋任意分隔搭建后出租,也将受到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同时,房屋出租后不备案且不改正的,将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新规对房产中介机构也有规定。如果房屋中介代理出租不合规定的房屋及隐瞒房租收入赚取差价等,除计入信用档案外,房产中介也将受到30000元的处罚。
律师:
有利于租赁双方维权
作为租赁双方的房东和承租方,对他们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孙海军律师表示,《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更多的应当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上理解,这是河南省对房屋租赁问题进行的一种管理,是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租赁进行的管理。从民事关系上来说,房屋租赁的双方订立的民事合同并不受该管理办法的约束,民事租赁合同的效力仅受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的约束。如果合同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规定就属于无效。
关于不备案处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罚款属于一种行政处罚,这种行政处罚需要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进行规定。作为河南省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不能在上位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独立设置罚款这种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