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肝胆病咨询专家以及全国肝胆病防治技术示范基地遴选通知

Admin 2016-04-27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我国肝胆疾病患者人数众多,,危害严重,但因为种种原因,肝胆病防治工作,尤其是患者教育与管理相对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虚假信息流行、肝病歧视以及肝胆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等现象。

为落实国家“十三五”发展纲要的目标和大数据战略的实施,大力加强肝胆病防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吴阶平医学基金会、健康报社、人民日报社人民网四家单位共同主办的“健康中国-肝病防治科普行动”即将在全国正式启动。该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约3000位“全国肝胆病咨询专家”和300家“全国肝胆病防治技术示范基地”,并颁发证书和证牌,以此为基础搭建我国肝胆病咨询服务的“国家队”和“国家网络”,让公众遇到肝胆病问题时能找到真正的专家、得到正确的信息、接受正规的诊疗服务。主办方将为每位专家建立基于移动平台的专家工作室,开展慢病管理、健康咨询、科普教育、课题申报及科学研究等工作。

一、“全国肝胆病咨询专家”申请条件

1. 所在医疗机构需是国内具有正规资质的二级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

2. 连续从事肝胆病相关专业(感染、消化、肝病内科、肝胆外科等)临床工作5年以上;

3. 在肝胆疾病或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较高的学术水平;

4. 在当地和所在单位有一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沟能力;

5. 热爱公益活动和科普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奉献精神;

6. 自聘任后6个月内,在相关专业网络平台上,至少稳定随访肝胆病患者100名以上;

7. 受聘期间每周用于公益咨询、慢病管理和健康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小时。

二、“全国肝病防治示范基地”申请条件

1. 机构资质:申请的医疗机构需是国内具有正规资质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肝胆病相关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

2. 门诊量:每年肝胆病就诊的患者门诊量:区县级医院不低于3000人次,地市级医院不低于6000人次,省级及省级以上医疗机构不低于12000人次;

3. 服务能力:在当地具有领先的肝胆病诊疗服务水平,以及向公众提供健康咨询服务的能力;

4. 专家团队:区县级医疗机构至少有3位以上“全国肝胆病咨询专家;地市级医疗机构至少有5位“全国肝胆病咨询专家”;省级及省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有10位“全国肝胆病咨询专家”提出申请并过形式审查;

5. 其他:在地域上有一定代表性的单位或少数民族地区,以上条件适当放宽,但医疗机构资质要求不变。

三、申请时间

全国肝胆病咨询专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全国肝胆病防治技术示范基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项目办公室设在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肝病医学部。

申请表下载地址:

中国重肝网:

健康报网:

联 系 人:周海洋 段淑丽 侯新晖 段钟平 王钊

联系电话: 010-67571131转603、606、607或63051066、63058120

“健康中国-肝病防治科普行动”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上一篇:新华网·大庆频道
下一篇:泰安艾滋病感染者以青壮年为主 一半以上为同性传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