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负面新闻对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影响

Admin 2019-07-11

摘 要:在当今网络时代,基于网络负面新闻对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影响,文章分析了网络负面新闻对青少年道德价值标准、道德价值评价、道德价值行为的冲击,探讨了网络负面新闻给青少年的道德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主客观原因,提出了通过合力净化网络传播的道德空间、改变传统道德命令的强制方式、优化商谈伦理的教育路径,多方面消解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困境,全方位塑造青少年良好道德价值的形成。

关键词:道德教育;道德价值;伦理商谈;网络负面新闻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9)06-0000-04

新闻与人的生活世界密切相关,新闻世界是人的世界的折射和反映,人们对新闻的兴趣和传播表达着人类对自身生存的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注意和关切,网络时代,各种信息符号以多样的形式强烈地勾画“他人世界”和不断地冲击“自我世界”,尤其是网络负面新闻所营造的“符号世界”逾越了青少年传统道德教育的边界,对青少年道德价值标准的选择和道德行为的塑造产生了负面影响。

一、碎片与迷茫:网络负面新闻对青少年道德价值的冲击

一般来讲,网络负面新闻所呈现的大都是有悖于道德或法律的人和事,它不同于正面报道对“正能量”的褒扬、对“崇高”的讴歌、对“先进”的赞美,而是对“阴暗面”的揭露、对“邪恶”的批驳、对“落后”的鞭策。辩证地看,网络负面新闻一方面具有警戒、监督、疏导、澄清、反思等积极的正面功能,另一方面也具有瓦解、示丑、煽情、迷惑、误导等消极的负面影响。

(一)网络负面新闻催逼青少年道德价值标准的碎片化

道德价值标准是指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道德主体对处于统治地位的道德价值观念所形成的道德价值目标、价值内容、价值正负等的准则或尺度。开放的网络以强大的力量把青少年推进“他人世界”,各种“他者”的价值观在不同的情境设计中进驻青少年的心灵世界,催逼未经人生历练、具有强烈好奇心的青少年对传统的道德价值标准产生怀疑、漠视甚至颠覆。[1]如果对网络负面新闻的报道把握不当,越过了“度”的界限,其传播力度、速度超过了网络受众(尤其是青少年)可承受的程度,那么,对“假、恶、丑、俗”的过分表达和塑造势必裹挟青少年进入他者的道德框架和价值场域,负面价值(如果没有受到严厉惩罚和有力矫正的话)的反复出场和过度渲染会导致青少年道德价值标准的碎片化分裂和“病毒感染”,道德价值标准的碎片化使青少年的价值追求难以确立一个可公度的原则、难以找到人生的正确立场、难以区分对错、判断是非、辨别真伪,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价值迷茫甚至价值真空。

(二)网络负面新闻弱化青少年道德价值评价的崇高化

崇高是一种价值力量,既具有丰富的审美内涵,又具有高尚的道德内涵,在审美方面表示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感染力,在道德人格方面表示一种令人敬仰和赞叹的伟大情怀。朗吉诺斯认为崇高是“伟大心灵的回声”,孟子认为崇高是一种辉煌壮观之美,康德认为崇高是激励着我们的力量。网络负面新闻中发生的人和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崇高的嘲笑、对理想的蔑视、对正义的讥讽,严重影响了青少年对道德价值的正确评价,对道德价值的评价表面上看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因为任何评价都离不开主体的知识、需要、兴趣等,而主体的知识、需要、兴趣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具有各种各样的差异性,实质上,对道德价值的正确评价并不是随意的,而是一种客观的认识活动,只有建立在正确反映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正确的价值关系是由一系列的是非、善恶、美丑等标准形成的,这些标准在不同层面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事物的发展规律和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青少年对道德价值的评价除了受到个人生理、心理、知识、素质等因素外,更多地取决于外在环境的影响,当网络世界占据了青少年的生活世界的时候,沉迷的青少年必然会被各种充满“魔法”的符号所俘获,而网络负面新闻对“假、恶、丑”的公开展示、故意夸大、任性泛滥势必影响青少年对整个社会道德价值的认知判断,部分青少年可能认为家长、老师教导的、政府宣传的那些具有“崇高”力量的价值指引在现实生活面前都是假的,从而由开初的好奇到价值的误判甚至转向对“假、恶、丑”的刻意模仿、盲目跟从。近几年部分学校出现的青少年的“斩首”案、“投毒”案、“弑母”案、“弑师”案等重大恶性事件进一步表明了“崇高”在青少年的道德价值评价中的无情贬黜。

(三)网络负面新闻强化青少年道德价值行为的功利化

网络负面新闻的消极作用对青少年传统道德价值标准的强力解构,对道德价值评价的“低俗化”“平庸化”冲击,必然导致青少年道德价值行为选择的非理性化、唯功利化。对花边新闻的追新猎奇、对丑恶事件的津津乐道、对各种坏消息的无限夸大、对金钱权力奢靡的顶礼膜拜,把腐朽的东西当作神奇、把低俗的东西当作高尚、把被谴责的东西当作效仿的偶像,道德的价值内核被无情消解、道德的精神支柱被迅速蛀噬、道德的正向航标被刻意偏离,奢靡的“生活”让人神往、物质的“魔法”让人颠倒、金钱的“奥秘”让人狂想,一切以实际效益、实际结果、实际获得等功利性价值为衡量尺度,功利的幽灵游荡在青少年的价值时空,中国传统道德价值中对对“仁”的重视、对“义”的关切、对“善”的强调、对“勤”的劝导、对“信”的崇尚、对“智”的培育、对“礼”的规制、对“新”的追求等,在功利主义的价值场域中,绝大部分被忽略、扭曲甚至拒斥。

二、网络生态异化与教育偏误: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困境

网络负面新闻为什么会对青少年产生严重影响,而青少年为什么会对网络负面新闻产生一定的偏好,除了与青少年的生理、心理、阅历、知识等主观因素密切相关以外,还与网络生态异化与教育偏误等客观因素密切相关。

(一)网络生态异化与道德主体的危机意识

现代技术在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人类主体制造了一种具有强大驱使力量的“无形框架”,这一框架被海德格尔称之为技术的“座架”,海德格尔认为,技术“座架”消弭了人的自主性、能动性,由于经济利益和逐利价值观的内在驱使和强烈冲动,人的自我确证被技术确证所替代,人的内在力量被技术力量所展现,人的行动甚至生活方式受到技术的支配和统治。[2]

近年来,网络技术的“座架”效应使网络生态严重异化,网络主体被网络技术的巨大能量所淹没,处于技术“座架”中的主体在不断发展的技术“魔力”的驱使下展现自我,在不断塑造自我的过程中消解自我,自我在网络技术座架中不再完全具有“人”的要素而是作为一种资源进行“经济学”的模型运作,自我的道德框架在不断解构中以碎片的形式到处游离而难以整合,道德主体的危机意识不但没有被唤醒和强化反而愈来愈淡薄甚至严重缺席,尤其是网络负面新闻的过分泛滥,带着不同目的和动机的网络主体在利益驱使和技术掩盖下突破道德防线和法律底线导致网络生态呈现出不断恶化的态势,有毒有害信息泛滥成灾、各种侵权行为频频加剧、安全威胁防不胜防,网络生态伦理严重缺失、监督问责机制极不健全、共建共享理念尚未形成。青少年作为上网人数最多的网络主体之一,严重的网络生态异化和道德主体的危机意识的严重缺席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共同推进网络环境的“非道德主义”的滋生疯长,对青少年道德教育提出了严峻挑战。

(二)网络负面新闻冲击下的教育偏误

网络负面新闻改变了传统教育的话语结构和教育功能,海量的信息、形象的展示、时空的超越使施教者和受教者的主体意识难以确立,这种难以正确认知和判断的困扰导致网络主体对“他人世界”和“自我世界”的不断地反思和追问,当自我从“自在”的状态逐渐成长为“自为”状态的时候,各种焦虑将会汇聚于“自我”而生成一种生存忧患,实质上,这种生存忧患源自于网络主体对历史意识、哲学意识、伦理意识、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而形成的表象化、零碎化、肤浅化、霸权化。历史意识的缺席就会让我们忘记过去、失去根基而成为飘零的落叶;哲学意识的淡薄就会让我们失去对现实、未来的深层思考和正确判断而成为没有意义的苍白人生;伦理意识的不在场就会让我们因为“人性”的退隐而使人与人的世界成为狼与狼的拼杀;法治意识的空白就会让我们因为没有对法律的敬畏而胆大包天、为所欲为。

在对网络负面新闻的理性分析中,如果忽略了网络主体的历史意识、哲学意识、伦理意识、法治意识的培育,那么,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只不过是“聪明”的教育家们的一种主观“呓语”,近年来,我国从小学到博士阶段的教育都存在着历史、哲学、伦理、法律教育方面的严重偏误,从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到大学教育,历史学、哲学、伦理学、法律基础从未受到真正重视,作为通识学科,理应成为学生修身立德的终身必修课程,但是,却在各个层次的学校遭到冷落,理由是这些学科无法给学生带来“短平快”的技术专长、就业砝码和功利价值,尤其是大学教育,工具理性消解了价值理性,“经济”之人替代了“思想”之人,缺乏历史、哲学、伦理、法律的意识和思维,缺乏对过去、现实、未来的认知和判断,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在网络世界尤其在网络负面新闻的过度喧哗中始终处于尴尬境地。

三、从道德认知到商谈伦理:青少年道德教育的路径探索

如何消解网络负面新闻冲击下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困境?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是迎接挑战的基本前提,改变传统道德教育中的道德命令,在网络时代探索商谈伦理的教育方式是克服困境的主要路径。

(一)合力净化网络道德空间:青少年道德认知教育的宏观场景

道德认知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中对各种道德概念、道德标准、道德价值、道德关系、道德评价等的了解、认识和判断,它对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意志、行为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在知、情、意、行的发展链条中,道德认知是逻辑起点。在网络道德失范的境遇中,青少年道德认知的碎片化、多样化催生出道德情感的冷漠化、非人性化;网络“他人世界”的冲击增强了道德意志的脆弱性和依赖性;过分的感性渲染对道德理性判断能力的弱化消解了青少年健康道德行为的养成和提升。因此,网络道德空间的净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种力量的综合集成。

网络社会实质上并不单单是指虚拟社会,网络社会中的道德行为反映并确证了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行为,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道德规范具有同质性和同构性,不能把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片面隔离开来,不论在虚拟场域或现实场域中,平等原则、尊重原则、公平原则、共享原则等道德一般原则都是道德主体必须遵循的原则,近年来,各种网络法规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网络环境,比如,《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是,网络生态的严重异化,需要依靠法律力量、道德力量等多种力量的协同治理;需要优化家庭、学校、社区对网络道德价值的合力培育,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对网络道德空间的强化引领,需要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道德楷模对网络道德行为的榜样示范。家庭美德教育在个体道德发展中发挥着“第一颗纽扣”的作用,良好的家德家风是个人成长成才的关键;学校道德教育在个体道德认知中发挥着正向疏导、传承引领的导向作用;社区公德教育在个体道德认知中发挥着场景体验、行为养成的实践优势;政府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理念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发展趋势;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社会组织的道德实践直接体现社会发展的道德水准。

(二)道德命令与商谈伦理:青少年道德教育的路径探索

网络的现代性特征已对传统的道德命令提出了严峻挑战,灌输性的、强制性的道德命令已不再适应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因为道德命令所蕴含的父权制、家长制理念建构了强大的“主人”话语体系,忽略了道德主体之间深刻的关系感,挤压了道德主体之间对话与思辨的商谈空间,压制了青少年作为道德主体的独立人格。在道德命令逐渐退隐的同时,商谈伦理已成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一种路径选择,网络主体通过真实、正当、有效的商谈途径,在价值多元中寻求最大包容度的道德共识,但是网络中的“商谈”不同于现实中的“商谈”,如何克服网络商谈的虚伪性、虚假性、谬误性和无效性,实现网络商谈的真诚性、真实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哈贝马斯试图通过两种商谈方式,实现商谈的可行性和可信性,一是通过理性商谈,在理论上预设道德主体与社会世界的关系,二是通过实践商谈,在生活、生产实践中验证道德主体的行为是否符合在道德共识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规范。[3]理性商谈主要通过公共辩论的形式,在广阔的网络平台运用具有充分说服力的论据,进行逻辑严密的理性论证,谋求多元主体的相互理解,达成相互认可的协议,形成共同遵守的规则;而实践商谈主要通过道德主体的实际道德行为,反映并检验道德主体的内在理念和外在表现、言语陈述和实际行动是否分裂。只有实现了理性商谈与实践商谈的统一,商谈伦理才能真正成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有效路径。[4]现实生活中,如何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商谈伦理的制度环境、技术环境、主体素质呢?一是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提升商谈主体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通过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在可公度的原则下,防止网络主体道德观念发生异化。二是要加强网络技术研发,净化商谈主体的技术环境。

综上所述,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成熟以及“自我同一性”和道德“价值标准”正式确立的黄金阶段,外部环境的“优良”与“净化”直接影响着青少年良好道德价值的形成。因此,有效防止网络负面新闻的消极作用,不断拓宽教育渠道,提升青少年的历史思维、哲学思维、伦理思维、法治思维,使青少年能准确把握历史规律性和现实创造性,以史为鉴,提高自身道德素养。

参考文献:

[1] 张首先,马丽.文化符号视域下青少年的民族文化认同危机[J].天府新论,2007(6).

[2] Heidegger M. the Question Concerning Technology and Other Essays [M].New York: Harper & Row,1977.

[3]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米夏尔埃·哈勒著.章国锋译.作为未来的过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12-52.

[4] 陈国庆,邹小婷.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及其合理性维度[J].理论导刊,2013(8).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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