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宝鸡金台区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30人)

Admin 2019-12-31

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政府机关运转流程,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9〕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月2日—1月8日 报名遴选

2020年1月17日—2月21日 学生见习

二、报名条件

到区级机关见习的大学生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从金台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中遴选30名。遴选条件为:

1.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2.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4.遴选的大学生一般应为金台籍贯或从金台区考取的大学生,贫困大学生、农村户口的大学生应占一定比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可登录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由所在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持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在团区委(宝鸡市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1326室)报名,由团区委组织遴选。报名者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1月8日

联 系 人: 王 洋 陈 霄

联系电话:0917—3520131

电子邮箱:abc2892130@163.com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金台区成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团区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区委,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区政府办:负责在政府网站上传《见习大学生登记表》,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2.团区委:负责见习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做好见习大学生报名、遴选、培训动员和见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3.区人社局:负责落实见习单位,提出见习单位分配计划,同时负责办理见习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发放生活交通补助。

4.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向区人社局拨付见习大学生生活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对见习单位的要求

1.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指定专人作为见习大学生的指导老师,见习结束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附件2)。

2.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不参加值班及接待等活动。

(二)对见习大学生的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见习单位管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5.见习结束前,见习大学生完成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填写《见习大学生考核表》(附件2),由见习单位一并报到团区委。

附件:

见习大学生登记表.docx

见习大学生考核表.docx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原标题:宝金政办函〔2019〕77号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 见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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