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通俄门”调查持续发酵 华盛顿“树欲静而
2562 2017-07-05
图片来自市民提供
●我市电动车车交通违法现状
●电动车车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
●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
西宁网络电视台讯(全媒体记者 鱼昊)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我市电动车无牌照、乱停乱放、交通违法等行为现象较为突出,为此,记者来到西宁市交警支队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解。
电动车具备经济实惠、轻便环保等诸多显而易见的优点,但由于经济利益的原因,近年来电动车的时速越来越高,相关的安全配置却未能与其匹配,安全方面存在明显隐患。除此之外,电动车驾驶者违规现象普遍、对电动车管理相对宽松等种种因素,也让电动车成为城市交通乱象的主角之一。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指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人力车、畜力车以及残疾人专用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根据2012年《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便纳入了轻便摩托车的管理范围。而大于20公里/小时定义为机动车,因此机动车按照规定需要注册上牌照。除此外,机动车没有出现在在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目录中,按照规定不可以上牌及上路。目前,很多不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目录中,,但时速超过了20公里/小时以上的机动车无法上牌照,因此就出现了摩托车、电动车等无牌照上路的现象。
既然规定了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为什么超标电动车的使用和销售却普遍存在?"此类超标车辆虽然被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属于机动车,但因不符合轻便电动摩托车及其他摩托车的相关技术要求,目前不能够对这种电动车上机动车牌照。而目前,超标两轮电动车大量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因未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管理,交警不会以无驾照或者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而处理驾车人,由此导致超标电动车在使用中很少被处罚,也导致普通民众'电动车就是非机动车'认识上的偏差。摩托车、电动车等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认定这类车属于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之后才能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规定来处理。”西宁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李警官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车主不知道超标车不让上路,也不知道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不知道超标电动车是机动车",一些车主这样表示。按照目前技术规范,超标车生产、销售并不被允许;超标生产、销售是违规行为,随买随上路"误导买主,一旦车主因受误导发生事故,生产者、销售者或需承担部分责任。
据了解,当前我市电动车、摩托车等违规现象主要表现在: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乱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同行,且车速快、影响机动车和行人的正常同行。车辆随意停放在路边、广场、小区、超市等地方,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电动三轮车主要以载客为主,但大多数无牌无证,随意违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文明交通自觉性较低、个人素质修养存在差异;交通意识淡薄成为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有部分非机动车车主自觉性较低,在有交警的路口基本能遵守交通法规,但在无交警执勤的路口受所谓的"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以及个人便利为中心,形成了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现象。
西宁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李警官表示,我市会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首先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制定一些列的宣传方案在我市市民、中小学生中间开展安全教育课。其次通过强制性的管理来约束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的有关规定严管重罚,在加强教育的同时,通过强制性的法律途径加以防范和处罚。最后加强专项整治力度,按照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长期的和现阶段的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措施,有效提高非机动车的遵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