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潮水汹涌 “鬼王潮”来袭
2985 2017-09-09
监控探头“向上看” 50名受访者有18人喊停
监控向上监拍也引发居民争议
谈及“向上看”的高空抛物监控的作用,上述三个小区的多位居民持肯定态度。家住省城融科九重锦小区的汪女士说,“头顶上的安全更需要关注,这些摄像头能起到震慑作用,大家知道装了这个,自然就不敢乱扔了。”
丁香家园小区业主朱先生认为,其实,辖区街道和社区,包括物业早已经将拒绝高空抛物宣传引导融入日常工作,但上门入户发放“给居民的一封信”带来的警示效果,远没有直接在小区安装有震慑力的监控探头作用大。“小区这么做,是把高空抛物治理工作从‘应急’转向‘常态’。”
日前,随着《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印发,不少居民认为小区的监控应该继续加强,但也有不少居民认为,小区安装“向上看”的监控探头,涉嫌侵犯居民的个人隐私。“和偶尔有高空抛物落下比起来,我更不喜欢有个探头天天对着自家阳台。”家住信旺华府骏苑小区的彭先生说。连日来,在受访的50名小区居民中,有18人认为,小区监控探头对着楼体外立面监拍,涉嫌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让人在家里觉得不自在”成为这类受访者的心声。
其实,两年前,在合肥当涂支路地矿家园小区,楼上居民难忍深夜噪音袭扰,多次往大排档泼水、丢废品。大排档老板使出“狠招”,在空地架起一个高清摄像头监拍整栋楼。由此也引发私装监控探头监拍特定楼栋,是否侵犯了居民的隐私权的争论。
【说法】
是否侵犯居民隐私律师各有各说法
小区安装“向上看”的监控探头,监拍特定楼栋,是否侵犯了居民的隐私权?省城两家律所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看法。
“小区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只能拍摄到楼房的过道和阳台,未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此举是合法的。”11月17日,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雪梅认为,“个人认为,这种在公共区域装摄像头的行为,摄录主体不针对某个人,况且看不到居民家中内部的场景,这跟一个人在公共区域做出的录音行为没什么区别。 ”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承龙则认为,大排档老板的做法是为了锁定高空抛物的人,此举目的虽不是针对某一户进行偷窥偷摄,但是如果小区物业方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备,或者未取得多数业主的同意就调整监控摄像头的角度肆意监拍,涉事物业方的这种举证方式是不妥当的。“对着特定的楼宇进行拍摄,也侵犯了侵权主体中不特定人群的隐私权。
【延伸】
幼儿园成高空抛物高发地物业“转变”监控探头获支持
2017年7月,合肥警方接到文昌雅居小区幼儿园园长邓女士报警称,与幼儿园紧邻的小区7号居民楼,成了高空抛物的高发地。7月19日,6盒牛奶、2瓶装有半瓶水的矿泉水瓶、2个蒜头被楼上住户接连扔进了幼儿园操场,所幸未伤到人。该小区物业当天把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单贴进了该居民楼电梯内,结果全被人撕掉。无奈之下,物业方调转监控探头,对准7号居民楼进行全天监拍。
物业此举是否会侵犯到居民隐私?警方走访了10户人家发现,当得知物业方此举目的只是为抓住高空抛物者,保护楼下幼儿园的安全,住户均表示支持。物业方称,对于监控探头的“转变”,物业方还是会通过发通知的方式,力争获得更多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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