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的前提亦须依法

Admin 2016-04-21

      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实名举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原局长邵明立在金银花更名上有腐败问题。近两年来,算上这起举报,引起社会较大关注的社会各界人士实名举报官员案例至少已有29起,而“官员实名举报官员”是其中一部分,他们成了官场的另一道风景。记者梳理新世纪以来官员举报官员情况, 发现举报者结果各异,他们有的达到举报目的,,有的因举报吃了官司,有的为此丢了性命。(河南商报)

      实名举报者在以自身信誉为担保,用一种最真实的举报方式,去加速监督部门介入调查的进程,实名举报者的最大价值在于真实。然而,“有的因举报吃了官司,有的为此丢了性命”。而此前最高检的一项材料更显示,约有七成举报者遭遇有形或隐形的打击报复,实名举报者比例更高。

      正如媒体所报道,最近两年来,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条例或举措,鼓励实名举报者,奖励金额亦不断处于飚升状态,动辄数万甚至是上十万的奖励金额,不再鲜见。地方政府的强力鼓励一直在进行,可对于实名举报者的打击报复,却从未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实名举报者乃至被举报对象雇人砍杀,类似极端的新闻甚至也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

   按照专家的说法,实名举报者至少应该拥有三重保护:举报信息保密、举报人安全保障与举报人紧急安全保护。以此对照我国的现行法规,不仅《举报人保护法》缺位,其他的保护性规定亦零散不成体系,尤其是,对于打击报复实名举报者的惩治往往不够严厉,难以形成威慑效应。

    理想的状态是,公众实名举报,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由此形成反腐败的良性互动。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在对实名举报者的保护上还需再做文章,切实为他们撑起一片天。如此之下,实名举报者越敢于举报,则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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