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名举报华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无证经营的举报信
3366 2016-05-19
自事发入院三天,何敏的哥哥何建红领着行为人找我叫我看在他的面子上放苏腾一马,叫我先看伤,将来做经济赔偿。我给他答复的是接受派出所的处理。几日后洋州派出所安排文职民警杨文东、常安军负责此案件的调查,入院后期两位民警来医院做询问笔录,几日后两位民警送来三千元人民币说是行为人方支付的医疗费。之后正处年关交通事故频发医生建议我腾出床位出院休养,定期换药,待伤口长住后拆线。直至年后正月十六我向民警杨文东询问案件情况,该民警让我自己和行为人协商,我要求委托检定,,杨文东找各种理由劝我和对方协商,让我要钱为目的!在这短时间期间何敏的哥哥何建红,黄安派出所的肖庚都给我做工作让我以不算医疗费,再给我三万元了事,我不同意。直到3月10日我到派出所当面找杨文东开具委托检定书,当日我到汉中市汉辉司法鉴定中心送达鉴定所需材料。于3月16日鉴定结束,鉴定为轻伤十级伤残。3月17日我让母亲代为转交杨文东鉴定结论并要求洋州派出所依法处理。但直到今日办案民警以照顾我,同事关系好,为我着想,要点钱实惠等为由不如实立案。4月10日我病假到期到单位上班,期间我当面找杨文东询问案件办理情况,杨文东原话传达:副局长何敏给他打电话要求对方是他侄子的伙计,叫我忍让,不追究他侄子伙计苏腾的法律责任,接受经济补偿。我任然坚持依法处理。4月25日我母亲到县局面见局长陈晓华,要求依法处理。局长答应一定妥善处理。26日上午杨文东找到我们大队长商量,叫我在给一周时间,组织双方调节如果赔偿到位了事,如果不行就按照法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