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名举报华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无证经营的举报信
3366 2016-05-19
4月28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金厂沟梁镇回族村部分村民致函媒体反映称,2013年6月以来,就本村支书张某文等人涉嫌贪污腐败,中饱私囊,变卖耕地、林地、荒山,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问题,村民们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多家媒体也曾公开披露,但至今无果。
在一份题为《实名举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金厂沟梁镇回族村支书张某文涉嫌贪腐》的反映材料中,金厂沟梁镇回族村的村民们列举了张某文等人涉嫌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自从张某文任支书以来,村里没建设过任何基础设施,也没建办任何企业,一直靠卖地卖山等从中抽管理费维持村经济,他本人从中渔利。如:2005年西洋矿业来回族村开矿,占二道沟村民组地近300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基本上没给什么占地补偿,合同上写:考虑二道沟组困难每人每年补100元。如不困难就把地奉献给开发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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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张某文任支部书记以来,支持并纵容二道沟组张某兰,横行乡里、打骂群众,包庇其涉嫌贪污集体资金的行为,并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让其当上村民组长,并把此人拉入党内。张某兰自2006年到2014年8年时间,按镇里查账反馈的数字看,涉嫌贪占挥霍近5万元,从中她找不到依据的2万元左右,其中有一笔就是6千元数字,私自占用达六年以上。
三、张某文任支部书记以来,在回族村大开卖山卖地之戒。如:1999年,张某文一人就决定把二道沟组的火树梁沟卖给了金陶公司六分矿做排渣场,连当时的小队队长杨某利都不让参加,当时群众谁都不知道卖了多少亩地,多少钱一亩,以及合同的四至、当时卖地款干什么用了,可是为什么在2005年张某起任队长期间又分了部分此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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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3年3月份,采取隐瞒欺骗的手法,“两委”决定,弄虚作假,在只有二道沟组4个人知情的情况下,强行违法将二道沟组的次生林地卖给了本村梁顶村民组群众尹某生。尹不是为了造林护林、种草、养育环境,而是动用大型设备将林地破坏,去开采金矿(属金陶公司六分矿矿区)。以估堆的形式,以45万元把整个山(大约50多亩)全部给了尹某生。尹某生毁林开矿问题至今未做任何处理,所以他又于2014年5月10日在此地块毁林种地。这也是金厂沟梁镇领导张某学和张某文包庇支持所为。
2013年11月,在张某文和金厂沟梁镇领导张某学的主持下,回族村唯一一座牧场铁匠沟(五、六千亩)被卖给了金陶公司,。别说村民不知情,就连时任组长的张某祥都不知道。究竟卖了多少钱?给了多少招工指标?群众一无所知。
五、另外几处卖地卖山,,情况类似,在镇及村“两委”班子的操纵下,不召开群众大会讨论,而是以极少数人的所谓代表代替了村民的权力。在卖地上,同年卖同样的地,但不同价,如:2010年卖给金陶公司是1万元/亩,卖给鑫瑞恩矿业就是6千元/亩,这个价差在哪?为什么差?可看他们的意图所在。个别地块不按亩计算,而是口出气的办法就把地给卖了,如:卖给锦州来开矿的才某源的地就是这样卖的(有合同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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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达到贪腐的目的,张某学和张某文不择手段,作假材料,并向企业预支款,如:《付款说明》,足以证明东沟村民组张凤北沟卖地86万元的可疑之处,并且公然在与鑫瑞恩矿业所签的张凤北沟地的合同上,把1990年3月5日,金厂沟梁村回族村两个村主要领导及部分有关队长参加签字的《土地权属界线认可书》作废;头道沟组回族群众张某宝所承包的山,也遭此厄运,在镇村的干预下,占地至少有七、八百亩之多,可是分文未得到补偿;梁顶村民组在乔杖子前山,有近40亩的林地被该组村民尹某生在张某文的支持下,开采石场。我们已向镇领导反映多次,至今未得到复垦和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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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农村这个执政拫基来看,有些官员确实不懂法,不守规矩,他们不深入实际调查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而是维护他们所要获得的政绩而去工作,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强制执行不公平的事,让老百姓对党的干部的作法心灰意冷,不是融入而是疏远了党群关系。多数老百姓是遵纪守法的。有些干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横行霸道,给老百姓的心里留下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