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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8 2019-03-02
2018江苏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信息网()、秦淮教育网()、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应聘学科相应中、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应聘学科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职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日-2018年6月9日9: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直接将个人简历等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邮箱。
邮箱:jlzp201804@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2018年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能证等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如有可提供)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专业的要求。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本人须于2018年6月11日(9:30-17:00)携带报名材料中要求的各项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到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A811室(光华路125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后当场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科目:公共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6月14日(具体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应聘者于6月15日下午2:00-4:30凭准考证到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A811室(光华路125号)领取笔试成绩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板块的“通知”栏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板块的“通知”栏公布,相关人员须于6月15日下午2:00-4:30到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A811室(光华路125号)领取面试通知单,并于6月21日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及计分方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和授(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现场答辩和授(说)课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30%,授(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70%,合格线均为该项成绩的60%。现场答辩和授(说)课成绩均现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信息网、秦淮教育网、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6230003
(二)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纪工委:025-52650630
南京市秦淮区纪委:025-84556376
本次招聘由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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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2018年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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