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集中宣判37宗毒品犯罪案件 3名毒犯被判处死刑

Admin 2019-06-25

广州法院集中宣判37宗毒品犯罪案件 3名毒犯被判处死刑

图为宣判现场。(央广网发 罗伟雄 摄)

  央广网广州6月25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席林林 杨艺锋 龚帆)今年是第32个“6.26国际禁毒日”。25日,广州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共宣判37宗毒品犯罪案件56名被告人,涉案毒品数量总计约58公斤。其中,广州中院一审宣判8件,3名毒犯被判处死刑,另有1人死缓、7人无期徒刑。

  上午,李某、曾某艺等12人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宣判。

广州法院集中宣判37宗毒品犯罪案件 3名毒犯被判处死刑

图为宣判现场。(央广网发 罗伟雄 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李某和曾某艺密谋合伙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牟利,由曾某艺出资202500元出租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某农场作为制造冰毒场地,由李某组织陈某、李某昭、林某专、张某耿、施某文、罗某杰、钟某添等人购买原料、承租存放制毒材料和工具的仓库并合伙制毒,共制造毒品成品、半成品共47公斤。

广州法院集中宣判37宗毒品犯罪案件 3名毒犯被判处死刑

图为宣判现场。(央广网发 罗伟雄 摄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陈某、曾某艺等9人合伙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被告人翁某芬、黄某剑、陈某朝明知他人购买麻黄素用于制造毒品仍提供麻黄素,是制造毒品的共犯,其等行为均构成制造毒品罪。被告人黄某剑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等,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陈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曾某艺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昭、张某耿、林某专、黄某剑、翁某芬、施某文、陈某朝、罗某杰、钟某添判处无期徒刑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

广州法院集中宣判37宗毒品犯罪案件 3名毒犯被判处死刑

图为宣判现场。(央广网发 罗伟雄 摄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毒品犯罪案件收案数在各单项罪名中排名靠前。

  数据显示,2019年1-5月,广州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033件1201人,占全部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12.81%。其中,广州中院刑一庭审结284件366人,占刑一庭全部审结案件的46.48%。共没收毒资2340万元,没收财产854万余元,判处罚金 312万元。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振表示,广州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对毒品犯罪适用缓刑、假释及减刑,深入推进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广州法院还特别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广州禁毒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禁毒形势总体趋稳。

  据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严剑飞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增长、重特大案件频发;二是毒品犯罪主体呈现犯罪低龄化、无业化趋势;三是毒品类型不断翻新,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四是毒品犯罪职业化日趋明显。

  广州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办理的涉毒案件中,犯罪主体多为“80后”“90后”,近两年已占涉案人数的60%以上。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类案件也偶有发生,且多数涉毒犯罪人员为无业社会闲散人员。在广州法院今年审结的涉毒案件中,年龄最小的毒品犯罪人员还不满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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