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空气致全国多地气温“跳水” 北方大部已正式入冬
679 2019-11-1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五)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4,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州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新浦少年宫(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51号,明珠大酒店对面)。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四)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到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照片粘贴页》(附件3),粘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3张,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当地教师资格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到证(未就业者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者提供)、学位证书(研究生提供)、连云港市户籍或连云港市生源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专科毕业生提供)。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到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使用,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相关信息将在海州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