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观音湖非法捕捞屡禁不止
2246 2016-04-27
雪中送炭,兜住底线保民生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雪中送炭的工作,是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盘点一年来我省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结果令人欣慰: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资金投入均有诸多亮点,社会救助的网络更加细密牢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更加坚实。
就制度而言,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流浪乞讨救助等多个领域,2016年均有重大政策出台。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双规合一”,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两个不同的特困人员供养体系得到整合,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中存在的难点也有了针对性强的解决办法。救助政策的短板,正加快补齐。
就保障水平而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和财政资金进一步向民生倾斜,我省对社会救助的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的缩小,农村低保标准的显著增加,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的提升,自然灾害救助的妥善应对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迅速、高效,莫不得益于有力的资金保障。困难群众也因此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为政之道,民生为本。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当念之再三、铭之肺腑。我们应更加牢固地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紧补“短板”、扫“盲区”,继续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尽力解决好群众需求迫切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进一步编密织牢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功能,使困难群众遇急有助、遇困有帮,让共享发展的成色更足,让社会充满关爱和温暖。
最低生活保障
目标: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努力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成效】2016年11月,全省城市平均低保标准491.4元/月,同比增长8.5%;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369元/月,同比增长8.2%。全省农村平均低保标准3730元/年,同比增长17.5%;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197.8元/月,同比增长25%。
【百姓心声】“除了定期发的低保金之外,孩子上学有助学金,逢年过节也有慰问补助。 ”潜山县塔畈乡体元村低保对象彭继友说。彭继友父母年迈,妻子长期患病,两个孩子还在读书。 “家中开销全靠我打工收入,幸好政府将我列为低保对象,多方帮助,生活的压力减轻了不少。”彭继友说。
【权威访谈】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陆波:
2016年,《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先后出台,在对象认定、审核审批、标准制定、动态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城乡一体的低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也进一步缩小。明光、桐城、宁国等3个城乡低保统筹试点市农村低保标准均超过城市低保标准的80%。
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更加紧密。省民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细化年度任务,要求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适度加大增长幅度。省民政厅进一步细化指标,要求各地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00元/年以上;平均保障标准已经超过扶贫线的,要按照国务院高于8%的增幅要求提高标准。同时,省以上低保补助资金重点对贫困地区倾斜,截至2016年11月,全省市、县农村低保标准均达到或超过3000元/年。
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此外,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完善分类施保机制,将其分成A、B、C三类,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贫困人口,按不低于其本人获得低保补助水平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目标:2016年初,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出台《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提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显著提升。
【成效】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实际水平分别达到年人均6780元和4729元,城市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水平达年人均7572元。
【百姓心声】“我在敬老院里吃得好、住得好。”怀远县榴城镇特困供养对象崔绪让说。崔老70多岁,住在榴城镇敬老院。 “一日三餐有荤有素有汤,门前的院子种了花草,没事就出去散散步,每个月都有零花钱,有时还有上门的文艺演出,生活很舒心。 ”崔绪让高兴地对记者说。
【权威访谈】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濮宜平: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均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2016年,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出台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城乡统筹方面,特困人员供养不再区分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两个体系,在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救助供养内容和标准等方面实现统一,城乡特困人员将获得更加公平的救助供养服务。
供养标准方面,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能力评估后确定为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分类分档发放照料护理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
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也在不断提升。近年来,全省新建、改扩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近1800所,新增床位19.6万张。2016年,各地按照“建管并重”要求,在改善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日常运营管理,提升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特困人员获得更加专业、贴心的救助供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