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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 2020-08-20
最近南京市鼓楼区佳盛花园有业主向记者反映说,他们小区的业委会账目管理混乱,严重侵犯业主的知情权,为此大家要联名起诉书业委会,并罢免业委会主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官司赢了 业主却看不到赔偿款
佳盛花园是2000年左右建设的一个老小区,前一段时间,业主们得知业委会和小区的开发商运盛集团打了一场官司,就是关于小区半地下室归属的问题。
南京市鼓楼区佳盛花园小区业主告诉记者,这个半地下室是开发商过去在卖房子的时候卖给了业主,这个房子没有产权证,现在这个业主委员会就想把这部分产权收回来。
业主们说:后来法院判决佳盛花园14栋和25栋半地下室归全体业主所有,并赔偿了一部分钱,但佳盛花园业委会却并没有告知业主。
房子租了 账目明细一直不公布
业主们还发现业委会把小区600多平方米的房子出租,办了一所幼儿园,但房租的收益用到哪里了,业委会也没有进行公示。
南京市鼓楼区佳盛花园小区业主说:“从租出去一直到现在我们没见到公布过账,也不知道他现在租了多少钱,听说是12万元钱,然后现在增加到15万元钱。”
南京市鼓楼区佳盛花园业委会主任谢福根说:“这个账目我们以往都公布的,2015年2016年单据全部都搞好了,搞好了因为我们一直要公布。”
业主惊了 业委会主任妻子竟是物业大股东
为了了解相关账目情况,业主们进行了调查,大家发现了一个让人吃惊的问题:业委会主任谢福根的妻子张静,竟然是小区物业公司的大股东,而这严重违反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如果存在这样的亲属关系,谢福根是不应该当选业委会主任的。
律师指出:业主知情权不容侵犯
目前,佳盛花园的业主已经联名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业委会公布相关账目,并对业委会主任进行改选。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小区业委会隐瞒相关事项,显然是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建豪:“因为业主享有知情权,小区的账目一般是每年公开一次,那么这样的话以便我们小区的业主行使他的监督权力。”
小区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业主们的幸福指数,而只有业委会不折不扣地满足业主的知情权,引导业主参与小区各项事务管理,监督物业履行职责,小区的管理水平才能得到更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