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历史风貌保护工作要以“以保护保留为原则、拆除为例外”为总体要求,设立历史风貌保护及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研究建立历史风貌保护开发权转移机制,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评估考核。
由“保护保留为原则、拆除为例外”的总要求,再思考“巨鹿路888号”风波等案例,笔者以为至少有两点感悟。
首先,人人须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保留意识。历史文化建筑是城市的特质,是城市文脉所在。日前,笔者赴东欧旅游,在奥地利萨尔茨堡街头看到许多有特点的建筑,导游告诉我们,这里的法律规定,这些历史建筑的外墙和结构是不能改变的。甚至街头的百年前商铺标记,都加以保留。有的标记看上去陈旧,但透露出一股文化历史浓郁气息。
上海开埠有600多年,汇聚了中西文化,世界有名的建筑家如邬达克等,也为上海设计了各种有历史文化记忆的建筑,形成了诸如西区老别墅、石库门里弄的特质。改革开放的上世纪90年代,上海获得了大发展的机遇。好多马路拓宽了,街区被整片整片地改造。这,当然是上海发展、进步的反映。然而,建设固然有拆旧建筑的需要,但拆旧应该有度,过了这个“度”来搞建设,把那些有历史记忆的建筑拆了,就会抹去上海的文化历史,抹去那值得回味的上海故事。那座巨鹿路888号建筑被随意拆了,再建别墅,引来投诉和公愤,市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经调查作出严肃处置:对违法行为人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对2个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这个严罚是顺应民心民意的,也是符合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需要。
其二,我们应采取多种手段,实行更严的监管,对付资本的任性。买下888号老别墅的业主,又拆掉它,并建起新型的别墅,且在市中心,可见“资本的任性”。加以重罚,完全是正义之举。然而,我们还要吸取教训。一是有类似的举报,有关部门的处置要更及时,更严格。拆一座别墅,不是一两天之举,居然让当事者将之“夷为平地”,在新地址上建起新别墅。期间,有反映、举报。据媒体披露,因为一直联系不到业主,致使事情一拖再拖,以至“拆旧建新”变成一种事实。现在,市政府的《意见》实行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即多部门协同,将保护保留对象、保护更新方式、物业持有、持有年限、项目的开发时序等要求,一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书,以“监视的目光”审视保护的各个环节,这会使保护工作更为有效。二是建议对别墅区、高档楼盘的装修,加强监督。能购买这样寓所的业主,一般来说,资金量雄厚,装修的设想较大胆,违章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而拆违的行动难度挺大。因此,及时、严格、依法的监督,十分必要,避免类似888号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