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文旅部门携手“两院”共同保护泉州文化遗产

Admin 2020-06-16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活动现场宣传普及遗产保护法律知识。叶俊伟 摄

东南网6月13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6月13日是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当天,泉州市在洛阳桥中亭举办以“文物赋彩 全面小康”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活动由泉州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泉州申遗办、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办。活动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间节点,旨在展示泉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风采,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普及遗产保护法律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浓厚氛围。

千年的海丝文化、闽南文化给泉州留下了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目前泉州拥有世界级非遗项目4个,国家级文保44处、国家级非遗项目34个,文化遗产丰富多彩、源远流长。当前,“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正在申报世界遗产,泉州将被更多人熟知,泉州的历史文化也将加快走向世界。

在展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风采的同时,泉州也主动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和参与保护管理的积极性。活动当天,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加强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意见,并分别与市文旅局签订联合协作备忘录,三方将携手共同保护泉州文化遗产。这是泉州文化遗产保护法制法、规范化的一大创举。

泉州市委书记康涛在活动中表示,近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化、常态化。“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越来越多的部门、机构、群众投身到文化遗产保护这项事业中。”康涛希望,社会各界能进一步增强对文化遗产、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履行好守护、传承之责,保护好泉州宝贵的文化遗产,让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再续千年、再放光芒。

活动还发布了10条“光明之城祈福游”精品路线,包括祈愿福、享清福、饱口福、赏眼福、送祝福等内容,以活化遗产,推动文旅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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