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一村支书自办小报 架起干部和群众之间桥梁
2376 2019-04-06
上海出“重拳”保护优秀历史建筑,打击“坑”老人的医疗免费体验店,群众来信立了大功。
1月5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从在沪召开的2017年度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总结会上获悉, 2017年1-11月,上海市信访办共接收处理群众意见建议事项25013件,占信访总量的20.3%。其中,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政法、教育文体等的意见建议比较集中。
2017年,市信访办以摘报形式上报重要人民建议事项139件。市领导共批示181条,职能部门采纳率达92.7%。
市民建议加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力度,被采纳
2017年6月,市民虞国伟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市委领导信箱》,向上海市委、市政府建言,建议加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力度。
建议称,近期,媒体曝光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888号的一幢优秀历史建筑被业主违规拆除后改建现代建筑一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建议认为,上海有着丰富而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中外融合风格的各类历史建筑悄然散落在大街小巷,浓缩了各个时代的人文内涵。由于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受一些业主认知程度的限制,加上保护力度不够等,许多优秀历史建筑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误拆、误损历史建筑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成为永久的遗憾。
建议提出,应将上海“优秀历史建筑”打造成富有魅力的城市名片,并附上一系列举措。
比如,修订和完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历史建筑遗产的有效保护进一步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将上海市的全部历史建筑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保护日常巡查制度;设立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民间资本参加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根据历史建筑的不同特点,可开发成为具有上海本土文化特色的历史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等。
建议人来信经整理上报后,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批示,市信访办公室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将建议人的来信转交市住建委进行研究论证。
市住建委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夯实各方责任的措施,以确保全市优秀历史建筑的安全可控,包括在现有的管理体制基础上,将优秀历史建筑巡查、执法等纳入网格化管理和城管执法体系中,强化对优秀历史建筑的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市住建委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优秀历史建筑日常巡查和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通知》,重点明确了各区房管部门对优秀历史建筑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罚问题,特别是解决对一般房屋违法行为处罚和优秀历史建筑违法行为处罚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基本落实优秀历史建筑发现和处罚由网格化中心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的相关事项,并将研究配套细则和实施流程。
市规土局、市住建委将抓紧推进《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理顺和完善优秀历史建筑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通过加快优秀历史建筑行政审批事权下放来落实行政管理处罚责任体制,细化针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罚措施。
市民来信:免费体验是幌子,实为骗老人买医疗保健产品
2017年8月,一市民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市委领导信箱》,向市委、市政府建言,建议严厉查处以免费体验为幌子销售医疗保健产品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来信称,其一朋友家的老人近日花了1万多元买回一台理疗床,说是在一家医疗器械免费体验店试用后购买,号称能“包治百病”。为此,来信人专门对此类店铺进行了解。
来信说,许多医疗器械产品和保健产品经营单位把眼光对准老年人,开设免费体验店,大肆宣传其产品的神奇功效,甚至向老年人灌输“医院无用论”,趁机推销定价高昂的医疗器械产品(同类产品网络价格仅为几百元或上千元,而体验店开价动辄就上万元)或保健品,诱骗老年人钱财。
来信表示,诸多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免费体验店为逃避监管和打击,一般不直接销售产品,而是宣传产品如何“神奇”,一旦顾客心动购买,就由生产厂家直接上门销售,且不开具正规发票,因此接群众举报查处时,也找不到任何销售证据。有的体验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查处起来更困难。
来信认为,许多老年人因子女不在身边,生活比较孤独,加上平时接触社会不多,容易受到诱骗。体验店宣传“医院无用论”,严重误导老年人,一旦真的生病有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来信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卫生、税务等相关部门,对该类免费体验店逐一排摸调查,对该类市场开展清理整顿;相关部门从经营范围、营销模式、产品安全,以及市场价格等方面调查,发现违法违规经营或弄虚作假的,立即依法查处,坚决予以取缔,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针对一些所谓的免费体验店善于“打游击、换场所、改名称”等规避执法的现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有关部门及时对举报线索核查,举报一家、查处一家,让不法商家无所遁形。
建议人的来信,经整理上报后,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批示,市信访办公室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将建议人的来信转交市工商局进行研究论证。
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处室调研,并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商讨制定有关开展违法推销老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工作。
2017年10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违法推销老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工商消〔2017〕193号),专项整治,加强监督管理、严惩违法行为等措施,明确具体时间安排,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管,着力规范上海市全市保健食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防群防控、社会共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