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Admin 2017-11-02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47件(来电21件、来信26件)。
       截至9月20日,已办结45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2件(其中南山管委会1件,济南市级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45件案件中属实43件,不属实2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1家,关停取缔7家,停产整治6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金额1.02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1人、问责(诫勉谈话)1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 2017年9月20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3927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浆水泉路路西,有家“巴山夜雨饭店”,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扰民,环境脏乱差。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历下区噪声、其他      1.浆水泉路巴山夜雨在室内正常经营,不存在占道经营情况,现场也未见环境脏乱差现象;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噪声扰民情况。经检测,油烟和噪声排放达标。
      2.经查询12345热线工单记录,2017年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投诉22件,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均已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回复。是其他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要求巴山夜雨饭店守法经营,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控制噪声。

23963      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00号环山盛景小区一号楼2单元一楼,有家茶叶店及私人会所,油烟及噪声扰民严重。多次向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历下区油烟、噪声、其他      1.环山盛景小区一号楼为住宅楼,该店为茶叶店,名为润雅堂茶社,无私人会所,证照齐全,主要销售茶叶及茶具,未发现餐饮经营行为,厨房内炉灶均为家庭式灶具,由店主家庭自用。经向该店负责人了解,前期偶尔有其朋友在此吃饭聊天,声音较大,影响了邻居的休息。
      2.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投诉30件,历下区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均已进行回复。是责令改正      9月11日,历下区文东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店负责人缩短晚间营业时间,文明经营,减少对邻居的影响。

33966      济南市天桥区东工商河路6号凤凰山名酒城内,有家“佳和馅饼店”,油烟、噪声扰民严重。其液化气罐存在安全隐患。天桥区油烟、噪声      1.家和馅饼店位于凤凰山名酒城商务楼一楼,安装使用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设备,有专用排烟管道。该店使用三瓶并网液化气罐(50公斤/瓶),有独立的煤气罐放置点,配有消防器材;液化气由金达液化气有限公司供应,燃气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
      2.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操作间吊顶与其他商铺相通,引风设施隔音效果差,存在油烟飘串现象;排烟设备启动时,排烟管道产生噪声;液化气瓶违规并网。是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9月11日,天桥区环保局向该餐饮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店停业整改,封闭操作间吊顶空隙,排烟管道加装消音器和隔音棉,噪音监测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该店现已停业整改。
      2.9月11日,天桥区排管中心对该店液化气瓶进行了取缔,责令该店在煤气罐放置点加装通风孔和强排设施,使用正规煤气公司50公斤以下的煤气罐。

43976      前期反映的222号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生态破坏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中仅整改了部分区域,且对挖山建别墅的情况未进行公示。建议公布邮箱,接收群众投诉。市中区其他      1.前期反映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别墅区多位业主为扩院将水泥护坡带挖开等问题,已将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复。
      2.国华东方美郡一期靠近山体别墅区15户居民存在侵占山体违章建设问题。2017年4月,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15户涉及占压济南市林场山地的违建住户实施了协助拆除,共拆除房屋25间、凉亭5个、户外健身场地2处。4月11日、12日已通过新闻媒体及社区展板向社会公示。鉴于拆违工作需要,工作组对占压山地的涉事业主采取了信用惩戒、房屋冻结等处置措施,15户侵占山体的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地貌,未进一步处罚。
    3.经工作组排查,未发现挖山建别墅的情况。
    4.2017年4月,济南市林场对被侵占部位建设隔离墙,并对该处进行绿化,建设山体公园。7月,山体公园建设完成,并对外开放。是其他 
      1.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每次实施拆除前,均向被拆业主下达拆除告知,拆违行动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现场跟踪报道。
     2.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建立接收投诉专用邮箱:guohuagongzuozu@126.com,竭诚欢迎广大居民群众监督投诉。                                                           
     3.舜耕街道将加强对国华小区的巡查,如再发现有加建的行为,立即查处,防止违建行为反弹。

53981      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53-61号主楼后面,有多处违章建筑,遮挡光线、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拆除。历下区噪声、其他      1.泺源大街53号-61号主楼后面均取得土地使用权,7处部分位置存在违章。
      2.泺源大街53号-61分别为汽车工业集团后院有设备噪音;银座电器冷却塔有噪声;精英大厦、齐鲁银行泺源大街支行(现银座佳悦酒店租用)有设备噪声;舜和大酒店冷却塔产生噪声。经现场排查,除舜和大酒店外其他单位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经对舜和大酒店进行噪声监测,噪声超标。是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泺源大街53号-61号主楼后面违章建筑已于2017年6月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第三期台账。
      2.9月11日,历下区环保局针对舜和大酒店冷却塔噪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历下环告字【2017】第80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罚款3万元。

63998      济南市市中区岔路街,有家“老来海鲜酒店”,油烟扰民严重,先前停业未整改,因督察组要走继续营业。市中区油烟      老来海鲜饭店位于纬五路81号商住一体楼,厨房在一楼,二楼为包间,证照齐全,已办理环评备案,有独立烟道,有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使用。因供电线路及供水管线年久失修,自8月12日起自行停业至9月8日。9月8日,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完成对噪音、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油烟及噪声排放达标。该店9月9日恢复营业。是其他      9月12日,该店负责人接受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建议,在饭店周边醒目位置公示油烟、噪声排放检测报告;同时,做好油烟净化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出现问题。

74005      济南市历下区菜市新村小区8号楼3单元102住户经营宠物店,违法售卖宠物,楼道内排放刺鼻气味和噪音。建议取缔。历下区大气、噪声      菜市新村社区8号楼3单元102室,户主王某,前期经营宠物店,店名为金萨达宠物店,店内饲养各类狗猫30余只。在拆违拆临行动中,因该店违规开门私自经营,东关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已于7月19日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封门堵窗,拆除其招牌。现当事人家中饲养宠物猫11只,产生一定的异味和噪音。当事人称为自己饲养的宠物猫,未用于经营,不存在出售现象。是其他      东关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进行了规劝,并要求其妥善处理饲养宠物,避免产生气味和噪音,当事人主动承诺将宠物搬离。9月12日,当事人已将饲养宠物猫的宠舍拆除,宠物猫都已转移。

84010      济南市章丘区埠村镇大冶村南山上,马某私挖乱采,破坏生态。埠村镇杨家巷村西,杨某某石子厂,生产石料,排放粉尘,污染环境。举报过未处理,埠村镇镇政府不作为,村长杨某某包庇该处,建议取缔。章丘区生态、大气、其他      1.反映的为埠村街道办事处原大冶石料厂,有采矿许可证,章丘区政府已于2013年7月对该企业关停取缔。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采石机械设备和采矿痕迹,有运输车辆从此处运送废土渣现象。
      2.埠村街道杨家巷村杨某石子厂内有三台粉碎机,已列入“散乱污”名单,2017年3月曾有信访举报该石子厂,当地政府责令其拆除生产设备;2017年8月14日,按“两断三清”标准拆除取缔到位。
      3.9月13日,经章丘区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未发现当地政府不作为和包庇的情况。是其他      1.9月11日,埠村街道办事处责令大冶村安排2名人员,专职负责现场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坚决制止车辆运送废土渣的现象发生。
      2.联合区国土、公安、安监、交管等部门,强化路查检查力度,做到露头就打,从源头上杜绝私挖盗采现象。

94014      1.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南村5区1号楼东侧,有家“马蹄烧饼店”,烟囱冒黑烟;2.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违反济南市政府推行的海绵工程政策,破坏小区内绿化带铺设水泥路面。投诉街道办事处不作为乱作为。市中区大气、其他      1.来电反映“马蹄烧饼店”,为独立平房,紧临居民楼。该业户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9月11日,七里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该店因租赁到期,未营业,未发现冒黑烟问题。
      2.目前,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尚无海绵工程规划立项,不存在破坏小区绿地硬化铺装的情况,来电反映的地址不详。是停产整治      1.9月11日,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食药监、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环保、公安等部门,张贴告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营业,并约谈房主,要求其加强对租户的管理。
      2.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利用拆违拆临后空地建绿透绿,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口袋公园,对不适合绿化的位置进行硬化铺装。同时,七里山街道纪工委实行开门办公,对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及乱作为,竭诚欢迎广大居民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104026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振华商厦北面,楼上餐饮店设10个排风筒,噪声扰民。向当地12345反映未解决。市中区噪声、其他      1.振华商厦位于经四路东首13号,商业综合楼。在其楼顶北面,餐饮店设有10个排风筒,均已加装隔音减噪设施。市中区环保局已于8月3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昼间对振华商厦楼10个排风筒进行噪声检测,昼间监测数值数值56.6   dB(A),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功能区2类排放标准。因振华商厦营业时间为10:00至22:00,夜间22:00后,10个排风筒不工作,未对其检测。
      2.经调阅12345举报热线投诉情况,今年以来,市中区环保局共接到8起投诉,已责成餐饮经营单位加装隔音减噪装置,并按规定进行回复。是其他  
      市中区魏家庄街道办事处责成餐饮单位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减噪装置,并记录维护台账,尽量减少噪音污染。

114027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167号,居民楼之间的非法早市,噪声扰民,垃圾乱堆。向当地12345多次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槐荫区噪声、垃圾、其他      该早市位于省立医院东侧、纬六路小区内,由流动摊贩自发形成。为规范经营、维护社区环境,青年公园街道槐荫广场社区居委会成立了早市管理办公室,制定了管理规定,并配备专人负责在早市巡查执勤。早市执行早6点半进入,上午10点半撤离的时间段经营。随着早市规模扩大、早市管理办公室已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保安配合进行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摊贩高声叫卖噪音扰民问题。同时加强市场卫生保洁,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清运,确保居民生活环境安静卫生。
      现场检查时,早市路面有油污,不存在噪声扰民、垃圾乱堆现象。经调阅12345热线投诉情况,未收到此处早市投诉件。是责令改正、其他      1.9月11日,早市管理办公室对各类摊位现场遗留的油污、油渍进行了彻底清洗,确保路面整洁有序。
      2.槐荫区政府责成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槐荫广场社区居委会,继续加大整改力度:一是合理划分区域,规范经营管理。根据集市承载容量,调整早市规模,清理部分经营业户,减少摊位数量;安装集市管理规定公示牌,严禁超出范围乱摆乱放,细化各业户经营义务。二是加大保洁力度,要求经营业户做好“摊位五包”,每个摊贩都需自备垃圾容器,做到垃圾不落地,严禁在摊位乱丢烂菜、瓜果等。三是严格经营时限,避免噪音扰民。

124029      济南市:1.历下区芙蓉街有多家烧烤店,油烟污染严重,建议整改或取缔。2.市中区经二纬一路路东北方向的金锣排骨米饭、水饺店、火锅店,无专用烟道,建议取缔。3.历城区辛祝路南口,辛甸美食城,有十多个石油天然气罐,存在安全隐患。4.槐荫区经四纬十二路路西,东方新天地小区一楼鑫海鑫饺子城、潮州牛肉丸,无专用烟道,油烟污染严重。5.德育路德育家园一期3号楼对面的啤酒店,油烟、噪声扰民;德育路德育家园二期一楼,静雅居家常菜、龙虾烧烤、李记牛肉汤、九香餐馆,夜间经营噪声扰民,油烟污染严重。6.经一纬十一路口华联商厦路西土豆粉店,存在油烟污染,使用大型石油天然气罐,建议取缔。7.建宁路东海鲜市场西北方向,泉景生态园,露天烧烤,油烟污染,要求取缔。8.市中区十六里河石青崖村,因长期旧村改造导致环境脏乱差。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油烟、噪声      1.①芙蓉街系老商业街,共有涉及烧烤经营的餐饮单位45家,均有营业执照,均安装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其中42家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3家新店主刚接手,尚未办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②8月24日至9月8日,历下区泉城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已对芙蓉街34家餐饮单位开展油烟检测,结果均排放达标;另外11家中有6家尚未出具检测报告,另5家尚未委托到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③目前,3家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单位和11家未出具检测报告的餐饮经营业户均已停业。
      2.市中区经二纬一路东北方向3家饭店情况为:(1)金锣排骨米饭店,位于经二路167号商住综合楼,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专用烟道,销售排骨为统一配送,仅在店内使用电热锅蒸米饭,无油烟产生;(2)尝尝水饺店,位于经二路165号商住综合楼,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专用烟道,使用电磁炉加热,无炒菜,无油烟产生;(3)大成火锅店,经二路159号,商住综合楼,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专用烟道,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
      3.辛甸美食城位于辛甸居委会农副产品市场一层东北侧。该美食城有十多个液化石油气罐属实,是由济南市蓝光煤气公司负责提供,蓝光公司具体负责人现场出示了蓝光公司营业执照、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蓝光公司每次送罐都进行安检和签字验收,罐体本身是合格的。但根据济南市历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消防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严禁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意见,该处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存在安全隐患。
      4.东方新天地小区一楼的鑫海鑫饺子城、潮州牛肉丸,均位于东方新天地小区商住综合楼,因无专用烟道,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于9月2日责令其转产经营并清除了设施设备。两家单位仍在转产中,现场未发现继续营业现象。
      5.①德育路德育家园一期3号楼对面“啤酒店”名为“阿丁啤酒屋”,在商业楼(距住宅楼约25米)一层经营,因存在店外经营凉拌菜、啤酒,顾客说话声音大有扰民现象。8月12日,槐荫区道德街办事处、区城管执法、食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多次督促整改,现已规范只经营啤酒,无产生油烟的炒菜及产生噪声的店外经营。②德裕家园二期一楼的净雅居家常菜馆、龙虾烧烤、李记羊肉汤、九香餐馆等餐馆因无独立烟道,存在油烟扰民问题。8月12日,净雅居已按照道德街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停止烧烤经营,现改为无油烟产生的纯火锅经营;龙虾烧烤已于9月1日完成取缔并清除烧烤炉具;李记羊汤取消了产生油烟的炒菜,只经营羊汤且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每日20时前关门,无夜间经营噪声;九香餐馆只从事电烤食材经营,无产生油烟的炒菜加工,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以上餐馆都已取消产生油烟的加工环节,也无店外经营,噪音扰民现象。
      6.经一纬十一路口华联商厦路西土豆粉店,位于纬十一路141号商业门头房,店名为姐弟俩土豆粉,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济南蓝光煤气公司煤气罐。该店以半成品加热为主,加工过程简单且无产生油烟环节。
      7.来电反映烧烤业户位于建宁路7号原燃料公司院内,于2017年9月初搬至此处,原营业执照注册名为“市中区泉景大院兴旺酒店”,但尚未开业。9月11日,市中区四里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食药监等部门,对该业户明确告知此地属项目开发拆迁冻结区块,不准新业户迁入及开展经营。  
      8.石青崖村位于市中区柏石峪地区综合改造工程范围内,自2010年该工程启动以来,已拆除190户416个院落,剩余384个院落未拆除。由于旧村改造尚未完成,存在一定环境问题。是责令改正、关停取缔、其他      问题1:①9月11日,历下区食药监局对3家尚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单位,分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济历下食药监食责改[2017]0911-1.2.3号),责令十日内办理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登记手续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②9月13日,11家未能提供检测报告的餐饮单位中,已有10家委托了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将根据结果依法处理,油烟排放达标前不得恢复经营。③历下区泉城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芙蓉街所有餐饮经营业户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装置。"
      问题2:9月11日,市中区食药监局对金锣排骨米饭、尝尝饺子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业并补办许可手续;对大成火锅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行为,已责令整改。目前,3家饭店已停业,市中区魏家庄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执法,加强监管,在3家饭店违法行为整改完毕前,禁止经营。
      问题3:历城区政府责令该美食城停业整改,立即清除其内部的液化气罐,消除安全隐患。
      问题4、5、6:槐荫区政府责成中大街道办事处、道德街街道办事处、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监局严格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防止“回潮”。
      问题7:9月11日,市中区四里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食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责令该业户停止营业,并于9月30日前彻底搬离。目前,该业户已将烧烤炉具和遮阳棚全部搬离并停业。
      问题8:2016年7月以来,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加快推动石青崖村拆迁改造。近期以拆违拆临为突破口,推出以货币安置与房屋回购安置相结合的拆迁改造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屋拆除任务,安排人员指导环境整治提升,已完成出村道路两侧、村垃圾池周边及村内河道的整治提升。同时,继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组织对村内环境卫生开展大清理、大整治,对部分泥泞道路进行整修,确保村内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134036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在华东汇峰钢铁物流港内有家“鑫多利钢材加工有限公司”,违章建设5间厂房,无任何手续,噪声扰民,排放废气。长清区噪声、大气、其他      1.济南鑫多利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系租赁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违章建设的3间厂房。针对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违章建设厂房的违法行为,长清区城管执法局分别于2011年9月27日、2014年6月24日对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建设的一、二期工程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济城执长清区综处字(2011)第225号、济城执长清区综处字(2014)第12100号),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均已履行处罚决定。
      2.济南鑫多利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济长环报告表(2012)017号),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铣床,刨床,冲床,工艺流程就是冲床,冷冲压折弯成型,主要产品是汽车配件。经监测噪声分别为:东厂界53.9分贝,南厂界56.6分贝,北厂界54.2分贝,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标准值:60分贝)。该公司自2015年6月起,焊接工序为外协完成,无焊接烟尘废气产生,产品外协加工协议方为青岛海和制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协议编号NC20150616)。 是责令改正、其他     1.督促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毕前,该公司不得改建、扩建、转让;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防噪声扰民等现象发生。

144056    济南市天桥区水屯北路,有家“四海蒸鲜饭店”,噪声扰民。天桥区噪声      该店位于东方水岸小区1号楼5单元,距离相邻居民住宅约20米,距离对面居民小区约50米。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该店主要使用电汽锅蒸煮加工海鲜,不经营炒菜,不产生油烟,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加工作业噪声扰民情况。9月17日,天桥区环保局在该饭店南界外1米处进行噪声检测,噪声值53db,不超标。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认为,顾客就餐时嘈杂、喧哗是产生噪声的主要因素。是责令改正      9月11日,天桥区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北园街道办事处责令店方加强酒店管理,控制营业时间,提醒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噪音扰民。

154058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周家工业园内,有家“华卓制铜厂”,无手续,排放刺鼻气味。历城区大气、其他      举报件中的“华卓制铜厂”是唐王镇周家工业园内的济南华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6日,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8.6亩,2016年5月投产。该企业2016年5月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XK12-001-02301。主要产品为钢桶,生产工艺为:钢卷—剪板—卷圆—封口—喷漆烘干,在喷漆烘干过程中容易产生气味。该厂已于2017年4月投资58万元建成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是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历城区政府责成唐王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唐王镇政府于2017年9月11日对该公司实施断水、断电处理,对供电设备及车间依法进行了查封。
      2.历城区环境保护局已于2017年8月31日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济历环罚字【2017】第142号)。

164064    济南市历下区诚基中心一号楼楼下的烤鸭店又开始营业,排放刺鼻气味。历下区大气      该烤鸭店属于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的餐饮服务项目。前期,文东街道办事处依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的要求,已对诚基中心底商餐饮经营业户进行了全面取缔。经现场确认,该烤鸭店店外无牌匾,未发现有经营行为,但发现店内还有烤鸭炉、灶具、冰柜及食品原料等。是关停取缔    1.文东街道办事处当场对该店进行了取缔,并联系物业公司对该店断水断电。
      2.9月11日,该烤鸭店将店内的烤鸭炉、灶具、冰柜及食品原料已全部搬离。

174078      前期反映的2474号济南市高新区东区办事处王家雀山村南堆放拆迁垃圾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处理结果造假,处理结果中高新区东区办事处城管执法局称对垃圾进行整平覆土,但仅覆盖很薄一层土,未彻底解决问题。举报人要求清运垃圾。高新区管委会其他      覆盖的垃圾为东区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5月17日强制拆除王家鹊山村违章建筑岐山庄园后产生,因山体恢复需要将拆除后建筑垃圾填放在采石坑内。对于反映渣土覆盖很薄的问题,经现场查看,覆土完好,厚度约30厘米,此项问题2474号转办件中已有明确的处理结果,不存在处理结果造假。
    因山体恢复的需要,东区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将拆违渣土填充此处破损山体,因此,此处渣土无需清运。否

184090    济南市历下区泺文路51号山东省实验幼儿园南,有一垃圾中转站,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历下区大气      该处垃圾中转站作为趵突泉环卫所停放环卫车辆、作业车辆场地使用,不进行垃圾中转作业,仅停放车辆以及清扫保洁工具。该中转站设有专职保洁人员,每天打药消杀,现场无明显难闻气味,未发现污染环境现象。是其他      1.9月11日,历下区城管局安排工作人员对中转站院内环境进行彻底清扫保洁,清理清运杂物、冲刷环卫作业车辆,对地面进行洒水和消杀工作,规范各类车辆停放次序,做到停放有序,保证此地环境干净整洁。
      2.历下区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将配合区城管局寻找新的场所,用来停放环卫作业车辆,并将所有环卫车辆迁出至新场所,不再此处停放。9月13日,已将部分车辆迁至新场地。

194096      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尹家小区内,两三家垃圾粉碎厂,排放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小区附近有多家散乱污企业,建议进行治理。现因环保督察暂停生产。章丘区噪声、大气、其他      尹家小区内无垃圾粉碎厂,有两家铸造熔炼电炉产生的废铁渣处理业户,分别由尹家村村民王某某和李某某经营。生产原料为铸造熔炼电炉废铁渣,通过粉碎、磁选,选出其中所含的铁。两家业户已于2017年7月停止生产,现场调查时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厂区内留有部分原料和废料,已全部进行了覆盖。小区附近无散乱污企业。是关停取缔    刁镇政府督促两家业户对剩余的原料和废料进行清理,9月11日晚已经清理完毕。

204106      前期反映“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南原龙洞村渣土乱倒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结果造假,公示中称渣土堆已拉走940方,但实际情况未清理。历下区其他      此件与前期接到的2163.3194.3512号转办件反映的为同一处渣土问题,此处渣土将用于鼎秀家园项目工程土石方回填施工。经查看档案资料,原2163.3194.3512号转办件的回复中,均未提及“渣土堆已拉走940方”。是其他      9月6日,历下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下区龙洞片区渣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书号:历下政办发〔2017〕39号),对龙洞片区的建筑渣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明确了整治任务、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督管理单位以及完成时限。
      1.鼎秀家园项目现场正在进行土石方回填施工,需使用大量回填土,此处所堆积的渣土回填施工可基本用完。回填使用完毕后,由中建八局二公司鼎秀家园项目部履行主体绿化责任,对原渣土堆积处采取场地整平、基础绿化等措施进行整治。区渣土办全过程履行好监管职责。2018年12月31日完成场地整平、基础绿化。
      2.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对渣土进行全面覆盖,防止二次粉尘污染。回填过程中使用新型渣土车进行运输,做到密闭蓬盖、平槽运输,加强撒水降尘作业。

214132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窑头路西口北侧窑头大沟,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臭味大,周围部分饭店和居民生活废水直排,下雨时市政管道的黑色污水直排沟渠。历下区大气、水    1. 该件与前期编号3065转办件为同一河段。
      2.此处敷设有截污管道与河道内的截污系统连接。经排查,现场没发现饭店和居民废水直排现象。
      3.臭味大主要是河道污水截流井散发的气味和河道上游棚盖段长期淤积形成的臭气通过敞开段散发所致。
      4.河道东侧有一雨水管道,下雨时向沟内排放路面上收集的雨水,而非污水直排。是其他      历下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9月11日制定了《关于3065号转办件反映问题整治方案》(〔2017〕8号)。
      1.区排管中心立即对2个污水排放暴露口进行改造,9月12日完成。
    2.9月上旬完成对窑头大沟银座珠宝交易中心广场段的初步保洁整治,清除了河道内垃圾,并启动对该河道整治的招标程序,10月上旬完成招标,11月份进场施工,2018年2月底完成施工。
      3.河道改造工程竣工前,区排管中心将增派保洁力量,加强对该河段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909-113    济南市市中区岔路街小区内违规建设早餐点,垃圾成堆、污水乱排,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市中区水、垃圾、其他      来信反映系岔路街小区4号楼西侧空地摊点群,自发形成,主要经营业户为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户。2009年,济南市规范了一批便民早餐点并在《济南时报》进行了公示,该处早餐点在规范之列,占地面积200平方米,目前有早餐经营商户21家。2014年“创卫”期间,按照要求,杆石桥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区食药监局对该处便民早餐点进行规范提升整治,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配有专人对早餐点进行日常管理、保洁,不存在垃圾成堆现象,早餐加工过程中不产生污水。该摊点群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条件,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已实行登记管理。2017年8月,因供电线路、配套设施老化进行升级改造,该早餐点暂停营业。是其他      9月11日,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组织岔路街环卫所对岔路街小区4号楼西侧空地进行彻底清扫,增加垃圾桶及餐厨垃圾收集桶数量,加强日常保洁。同时,责成第三方管理公司加强对早餐经营者的日常监管,保持便民早餐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23909-139      济南市历城区曹范镇、圣井镇养殖户在没有环保设施情况下扩建,养殖粪便运输过程中散落在村内路上,臭气熏天。历城区大气      1.曹范镇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户大部分已完成关停或搬迁工作,剩余3户养殖场户搬迁工作正在选址,限养区265户养殖户正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养殖场户扩建和粪便散落路上现象。  
    2.圣井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禁养区内养殖户的关停或搬迁工作,限养区内养殖户按照两分离(雨污分离、干湿分离)、两配套(储粪池配套、污水沉淀池配套)的标准进行改造提升。检查时未发现养殖粪便运输过程中散落在村内道路现象。是责令改正      9月11日,曹范镇政府、圣井街道办事处责令各村加大对养殖户粪便清运工作的管理力度,要求各养殖场户在运输粪便的过程中尽量做到密闭运输,杜绝撒漏现象发生。章丘区环卫中心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对出现的撒漏现象第一时间清理、整改。

24910-02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经十东路北,省科学院东院区、彩石文明花园、彩石镇派出所的生活污水直排到绿化带内,污染土壤,气味刺鼻。彩石文明公园内的垃圾桶清理不及时,垃圾遍地,气味刺鼻,污水外渗,污染环境。历城区大气、水、垃圾、土壤      1.省科学院东院区门口西侧、彩石派出所门口东侧绿化带内污水井有外溢情况。
      2.由于9月5日彩石文明花园小区物业更换,正在交接中,导致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
      3.因该区域不在建成区内,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目前采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的措施。是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彩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会同省科学院9月11日连夜清理了管道堵塞的化粪池,解决污水外溢问题;对绿化带的少量外溢污水进行了清理。同时责成省科学院等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联系环卫部门清理化粪池,避免出现类似现象。
      2.物业人员于9月11日清理了生活垃圾,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5910-07    济南市历城区济钢新村有大量小饭店,油烟、噪声扰民,无手续经营,多次反映均未解决。历城区噪声、油烟、其他      1.济钢新村有12家无专用烟道的餐馆,均位于商住楼一层商用房,为面馆、混沌馆、包子铺等小餐馆。
      2.在历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中,8月23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鲍山街道对济钢新村12家餐馆,下达《济南市历城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12家餐馆停业整顿。目前,12家餐馆处于停业状态。
      3.8月14日至8月19日期间,鲍山办事处共收到反映此问题举报6件,均及时回复。
      4.9月11日检查时,新发现济钢新村小区内小饭店1处(贾氏家常菜),经营场所位于居民住宅楼(济钢新村中心6号楼3单元102室),无任何经营手续、无专用烟道,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是停产整治、
    关停取缔      1.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责令12家餐馆停止产生油烟的营业项目,在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2.9月11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鲍山街道拆除贾氏家常菜餐馆牌匾,清理炉灶和设备,予以关停取缔。

26910-107      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小区联排别墅,308-1.211-1.318-1.407-5四户业主,破坏山体扩建,破坏了生态环境。市中区生态      1.根据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调查核实,308-1.211-1.318-1三户无占压山地问题。
      2.308-1户违章建设一处车库,并在楼顶加建房屋约50平方米。6月底,308-1业主对私自加建的车库自行拆除完毕。
    3.211-1户违章加建门楼外扩占地约50平方米(二层,100平方米),318-1户违章加建门楼外扩占地约50平方米(一层)。2017年4月5日,市房管部门对211-1.318-1两名业主房产采取冻结惩戒措施。5月,两户承诺将自拆,截至6月,未达到拆除规范。
      4.407-5户违章加建门楼占地约50平方米(二层,100平方米),侵占山地建设80平方米房屋。2017年4月,工作组协助407-5户对侵占山地建设的房屋进行拆除,清退占压山体80平方米;4月中旬,济南市林场对被侵占部位建设隔离墙,并对该处进行绿化,建设山体公园,7月份完成,并对外开放。是关停取缔、其他      1.9月12日,工作组向308-1业主下达通知,要求自行拆除私自加建的楼顶房屋.现正自行拆除中,业主承诺9月30日前拆除完毕。
   2.9月18日,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组织燃气、供电、水务三家公司与国华物业对接,做好对拒不履行承诺的业主追加惩戒准备,并向被惩戒业主(包括211-1.318-1)下发追加惩戒告知。9月28日,燃气、供电、水务三家公司将对其采取追加停水停电停气惩戒措施。9月19日,工作组对211-1.318-1两户实施助拆,9月30日完成。
      3.9月12日,工作组向407-5业主下达通知,要求自行拆除私自加建的门楼100平方米,业主承诺9月30日前拆除完毕。
      4.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建立接收投诉专用邮箱:guohuagongzuozu@126.com,竭诚欢迎广大居民群众监督投诉。
   5.舜耕街道牵头,联合执法,加强对国华东方美郡小区的巡查,如发现加建行为,立即查处,防止违建行为反弹。

27910-114      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小区一期,二区,211-1.211-3.211-4,三区320-1,四户业主,破坏山体扩建,破坏了生态环境。市中区生态      1.经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调查核实,来信反映的四户均无侵占山体问题。
      2.211-1.211-3两户违章加建门楼占地约50平方米(二层,100平方米)。2017年4月5日,市房管部门对211-1业主房产采取冻结惩戒措施,211-3已开始自行拆除。5月,两户承诺将自拆完毕,211-3已拆除完毕。截至6月,经工作组核实,211-1未达到拆除规范。
         3.2016年底,二区211-4业主购得该处房屋,因院落南侧山体部分存在部分岩石、喷浆松动,业主实施加固作业,不存在破坏山体问题。
        4.三区320-1户,无违章建设问题,不存在破坏山体问题,南侧山体存在部分岩石、喷浆松动问题。国华物业负责进行加固,9月17日开始施工,将于9月27日完工。是其他      1.9月18日,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组织燃气、供电、水务三家公司与国华物业对接,做好对拒不履行承诺的业主追加惩戒准备,并向被惩戒业主(包括211-1)下发追加惩戒告知。9月28日,燃气、供电、水务三家公司将对其采取追加停水停电停气惩戒措施。9月19日,工作组对211-1户实施助拆,9月30日完成。
    2.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建立接收投诉专用邮箱:guohuagongzuozu@126.com,竭诚欢迎广大居民群众监督投诉。
  3.舜耕街道牵头,联合执法,加强对国华东方美郡小区的巡查,如发现加建行为,立即查处,防止违建行为反弹。

28910-13      济南市高新区凤凰路:1.龙园小区5号楼一楼饭店、9号楼楼下多家饭店,死灰复燃;2.小区别墅区南面的渣土堆,一直未清运。高新区管委会噪声、固废、其他      1.(1)龙园小区5号楼为居民楼,一楼共有2家饭店,因非法进行“住改商”,8月18日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已责令其关停,目前,2家饭店煤气罐、自设烟道已清除。9月8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经营行为。(2)龙园小区9号楼沿街商铺共有4家餐饮单位,因使用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通过雨水管道排油烟等问题,8月18日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责令其停业整改。9月5日联合执法小组对其中2家(嘉轩快餐和河间驴肉)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发现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使用清洁能源,允许其恢复营业。另2家(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已经自行关门并搬离。
      2.龙园小区南侧有一渣土堆,位于高新区舜泰北路济南圣大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地块内,该地块地表原有渣土总量约33.8万立方米。   2016年11月,由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根据高新区管委会渣土清运分工,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了地表渣土清运施工单位,按照《渣土外运项目施工方案》组织清运。由于今年雨季较长,影响了渣土清运的进度,目前已运出约25万立方米。是其他      1.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将加强对龙园小区底商的监管,严格规范餐饮业户依法经营。
      2。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5日制定《济南圣大文化产业基地(地块五)地表渣土清运实施方案》,目前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正在完成降尘和运营维护招标工作,力争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内渣土外运工作。

29910-130    济南市长清区佳宝乳业第一、第二牧场,养殖废水直排渗坑,散发恶臭。长清区水、大气      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第一牧场位于长清区平安街道明发路1366号,从事奶牛养殖,存栏量1900头。养殖废水排入四级防渗沉淀池,经气浮处理后排入佳宝工业园中水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区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第二牧场位于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三朱村西侧1.5公里处,从事奶牛养殖,存栏量1000头。养殖废水经A/O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场区东南侧的防渗暂存池,作为肥料还田。2017年8月16日,该场A/O生化处理系统发生故障,向长清区环保局提交了停运报告,经批准,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修。现场检查时,A/O生化处理处理系统已修复,正在调试,尚未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暂存池。是责令改正      9月11日,长清区环保局责令济南佳宝乳业公司第二牧场立即恢复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回抽处理。
      9月12日,经长清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济南佳宝乳业公司第二牧场污染防治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

30910-15    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办公楼,属于违建,破坏山体环境。历城区生态      该处建筑位于山东省体育学院校内,临近凤凰山山体北侧,经区国土局、区林业局认定占用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非林地,该处位于6号与7号学生公寓之间,不存在破坏山体环境问题。该建筑建设单位为山东体育学院,项目名称为山东体育学院1号学生公寓附属用房工程,建于2013年7月31日,砖混两层结构,面积960平方米。该处现使用部门为山东体育学院医务所,属于学校公益类项目。是其他      2013年10月10日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该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50218号),依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作出4.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处建筑,唐冶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8日将其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台账。

31910-150    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霍侯魏村北侧有1家养鸡棚,外排刺鼻气味。济阳县大气      群众来信反映的养鸡棚位于济阳县仁风镇霍侯魏村北侧,属于该村村民侯某某所有。现有三个养鸡棚,存栏26800只肉食鸡苗,占地面积为68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距离最近一户居民住宅138米。该养殖户位于限养区,建设安装了自动刮粪设施、粪便储存设施,现场气味较小,无明显刺鼻气味。是责令改正      1.责成该养殖户对储存的粪便及杂物立即清除,并对棚内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截至9月11日20:30,候某某已将当日鸡棚内产生的粪便、鸡棚周围储存的粪便及杂物全部清理完毕。
      2.为减少养殖户损失,确保于10月3日前,将存栏肉食鸡全部予以销售。期间及时进行整改,按要求办理合法手续。若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将自行拆除鸡舍等设施。
      3.仁风镇组织镇畜牧站、环保办、环卫所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按要求尽快整改,防止反弹。

32910-16      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世纪佳园小区内公共场所,下水道堵塞,粪水外溢,臭气熏天。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目前为规避督察把厕所门封了。市中区水、大气      1.来信反映为世纪佳园小区内公共厕所问题。2017年4月27日,该公共厕所因如厕者乱仍烟头引发厕所内局部火灾,造成公共厕所内上下水管和天花板烧毁。山东佳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世纪佳园项目部物业公司对该公共厕所进行关停,并张贴了停用翻新改造的通知。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未达成维修费用预算支出共识,致使公共厕所翻新改造工作未及时施工,影响到小区居民使用。
      2.经查阅12345热线工单记录,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未接到过类似投诉。是其他      1.经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协调,世纪佳园业委会及物业公司最终达成共识,小区业委会安排施工队伍,对公共厕所进行维修,维修经费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出,9月12日开始施工,9月18日已维修完毕。
      2.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要求居委会积极对接世纪佳园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督促其加强小区内部管理,如出现下水道堵塞现象,及时联系疏通单位进行清理,避免出现因下水道堵塞、粪水外溢等情况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保持小区内部环境的整洁有序。

33910-162    济南市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每逢展览,会展中心北门噪声很大,严重扰民。高新区管委会噪声      9月11日晚22时许,高新国际会展中心北门正在装卸货物,经对会展国际花园3号楼楼下西侧、3号楼楼下东侧、3号楼2308室和3号楼27层楼顶等4个位点的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超出(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夜间50dB)标准,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是立案处罚、其他      1.高新公安分局当场依法对高新国际会展中心罚款200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噪音扰民行为。高新区公安分局要求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在会展期间的午间和夜间不准装卸货物,避免产生噪音,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承诺午间、夜间时间段不装卸货物。
      2.高新公安分局与环保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和上述整改措施进行监督落实,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对违反《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4910-18      先前反映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三区20号楼环境恶劣垃圾遍地臭气熏天的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垃圾未清理。市中区其他      1.反映市中区二七新村三区20号楼环境脏乱,垃圾遍地,经核实,主要是因为该处居民楼内一老人常年拾荒,废品堆积于楼梯和单元门口。
      2.近几日,该老人又捡拾了少量纸盒箱等生活废品堆放在一楼楼道内的人力三轮车上,造成居民的不满。是其他      1.9月11日,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对一楼楼道内人力三轮车上的废品进行了清理。
      2.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继续加强与该老人思想疏导,加大巡查,强化监管,发挥街道城管网格员巡查作用,及时发现及时清理,保证环境干净整洁。

35910-20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镇北邻,有一废品收购站,污水横流,垃圾乱放,严重污染环境。章丘区垃圾、水      该废旧物品暂存点位于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属普中村,主要暂存废旧物品,包括废啤酒瓶、废旧包装纸盒等物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废旧物品堆放杂乱无序,对村容村貌有一定影响。是关停取缔      9月11日,普集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立即对院内废旧物品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36910-29    济南市历下区佛山苑小区违建导致21号楼1-2单元下水道堵塞,粪水乱流,臭气熏天。历下区水、大气      9月11日,历下区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和区市政局、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到佛山苑小区21号楼1.2单元现场,未发现粪水乱流、臭气熏天现象。历下区市政局排查周围5处污水井,均流水通畅无堵塞现象。经走访21号楼居民反映,该单元厕所下水管道偶尔堵通水不畅,有时堵塞。经核实佛山苑小区存在违建。是其他      千佛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市城管局城肥二处,于9月14日对该处化粪池进行了清池和管道疏通。该处有2间违章建筑,2017年6月已列入拆违拆临第三期台账。

37910-32      济南市天桥区药山办事处,大鲁庄工业园一区9号,天安工厂有两条大型燃煤喷涂流水线,其中一条没有取缔,一条燃烧竹胶板颗粒,无脱硫装置。天桥区其他      1.来信反映的天安工厂为济南隆恒盛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机械加工企业,2017年8月搬入大鲁庄工业园,生产线使用生物质颗粒燃烧设备,尚未办理环评手续。
    2.来电反映未取缔的生产线为之前企业遗留,已报废,停用多年。是停产整治、问责、约谈      1.9月11日,药山街道办事处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处理,责令其停业整顿,立即拆除报废的生产线,目前拆除完毕。天桥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理。该企业已停产整顿。
    2.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诫勉谈话1人。

38910-33    济南市荆山路家和渔村酒店油烟污染空气,房屋违建无证。历下区大气    1.此件与前期编号821-71转办件部分内容重复。
      2.家和渔村饭店为独立商业用房,局部存在违建,有专用烟道,证照齐全,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历下区环境监测站于8月22日对其油烟进行检测,结果排放达标。
    3.历下区姚家办事处已将酒店的局部违建,列入济南市“拆违拆临”行动第三期台账,并进行了上报。是其他      9月11日,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要求家和渔村9月20日前清空违章房屋并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39910-55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正大城市花园“8号码头海鲜酒店”油烟扰民。历下区大气      8号码头海鲜酒店注册名为济南历下八号海鲜饭店,证照齐全,商业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主要使用蒸汽蒸海鲜,基本不产生油烟,有专用烟道。历下区环保局于8月27日对该店的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结果为排放达标。是其他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酒店的巡查监管,督促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装置,防止油烟污染。

40910-70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东段,“北昇记生煎”、“超意兴快餐”、“陈氏全羊快餐”、“老府家宴”、“渔民海鲜”、“齐状元”、“杨国福麻辣烫”、“金德利快餐”,油烟、噪声污染严重。历下区油烟、噪声    1.该处8家餐饮经营单位证照齐全。
      2.位于文化东路东段路北侧的4家:2家(历下区昇记生煎包馆、济南历下超意兴快餐吉祥店)以配送方式经营,不产生油烟;2家(济南历下陈氏全羊快餐店、济南老府家宴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历下区昇记生煎包馆噪声排放超标,其余3家餐饮单位噪声排放达标;济南老府家宴餐饮店油烟检测结果超标,济南历下陈氏全羊快餐店油烟排放达标。
      3.位于文化东路路南侧的4家:历下渔民海鲜餐馆、济南历下鸿泽源粥店、济南历下六胜快餐店、山东金德利集团快餐连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济南中建文化城粮油食品店位于中建文化城1号楼底层(二层商业、三层以上为住宅楼),属于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是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9月12日,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对济南老府家宴餐饮店油烟超标排放行为立案(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7]第747号)调查,9月15日下达《听证告知书》(济城执历下听告字[2017]第539号),拟罚款2万元。历下区环保局对昇记生煎包馆噪声超标排放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历下环告字[2017]第87号),拟罚款0.5万元。
      2.历下区甸柳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食药监、环保等部门,依法责令历下渔民海鲜餐馆、济南历下鸿泽源粥店、济南历下六胜快餐店、山东金德利集团快餐连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4家餐饮经营单位停业整治,禁止从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经营行为。待其整治完成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油烟和噪声进行检测,达标后方可营业,并要求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避免油烟、噪声扰民。

41910-71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旅游路环绿山庄紧邻二环东路延伸工程高架桥,该高架桥西侧只安装了部分隔音板,担心通车后有噪声污染。历下区噪声      此处高架桥为二环东路延伸工程。该工程是济南市重点道路工程,已由规划部门做出具体规划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该工程距离环绿山庄小区约60米,目前正在施工,此处规划有隔音设施。是其他      根据2014年9月23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4】146号)及2015年12月24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鲁交建管【2015】93号),计划在高架桥西侧环绿山庄附近路段安装声屏障120米,于2017年12月31日工程通车之前安装完毕。目前此处工程正在建设,尚未完工,待其施工完毕后,将由市审批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该工程进行严格竣工验收。

42910-75      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1469号,中建锦绣城2期4号楼1单元楼下有1家超市,人员进出噪声扰民。槐荫区噪声      槐荫区中建锦绣城朗园小区4号楼1单元楼下超市,属于住改商,于2017年2月开业。该超市有经营许可证,但未向居委会提供居改商申请,同时商铺经营者无法提供居民签字同意证明,属于私自改造。小区内经营超市确实存在人员进出噪音扰民现象。是关停取缔      1.9月11日,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槐荫区公安分局现场对该超市依法关停,协调物业公司对该商铺进行断水、断电处理。9月14日,经营设备、原材料已全部清理完毕。
      2.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居民楼内住改商等现象的管理,防止再次出现噪音扰民现象发生。

43910-87    济南市经七路556号胜利石油大厦西侧的走廊内有一垃圾桶,污染环境。槐荫区垃圾      经七路556号胜利石油大厦西侧是经七路通往胜利油田驻济南办事处供应处宿舍的走廊。青年公园环卫所为方便供应处宿舍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在此处设置了2个240升生活垃圾桶,并每天进行一次擦拭、两次清掏,桶内套塑料袋,密闭化管理。
      经调查核实,胜利石油大厦后厨在其经营场所内有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的情况下,在9月9日、10日两天,将混有餐厨废弃物的生活垃圾投放到此垃圾桶内,在投放时产生了撒漏,造成地面油污。是其他      1.槐荫区政府责成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槐荫区城管局环卫所,向胜利石油大厦后勤负责人下达《关于督促对环境卫生进行的整改通知》,要求其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专用的生活垃圾桶和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桶,不得将餐厨垃圾私自投放在居民生活垃圾桶内。
      2.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环卫所立即对走廊内原来摆放生活垃圾桶的位置进行清刷,彻底消除异味和地面污垢。为方便附近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同时使石油大厦西侧走廊交通更加通畅,槐荫区城管局将此生活垃圾桶重新选址摆放。

44910-96    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明园 小区11号、12号楼前公共厕所,严重扰民,臭气熏天。天桥区大气      现场检查发现,天桥区联四路明园小区11号楼、12号楼前公共厕所的水箱漏水,造成水压不足,冲刷不彻底产生异味。是其他      9月11日,北园街道办事处已更换水箱并安排专人对此公厕进行不间断保洁,定期喷洒除臭剂,避免异味扰民。

45910-98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环保科技园的“济南赛信机械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没有防护措施,生产车间材料的切割、打磨粉尘被吸入人体,装配车间噪声超标。高新区管委会大气、噪声      济南赛信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正丰路554号环保科技园,环评手续齐全(备案号20173701000100000110)无需验收。联合执法人员对其设立在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公司房间分别进行了检查,3间为办公室,1间做展厅使用,现场未发现有生产和喷漆及切割、打磨等情况。
    该公司的生产车间位于正丰路南口,主要从事食品加工、机械组装、调试及销售该公司有南北两个车间,南侧车间用作仓储,北侧车间用作设备的组装、调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无喷漆车间、无喷漆设备、无喷漆味。该公司组装用的所有零部件均为厂家购进,在组装过程中,只有配件不合适时,才会存在手工切割和打磨环节;在设备调试、切割和打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该公司为昼间生产,夜间不工作,经现场检测,各厂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昼间60   dB)标准。否

46831-41      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73号,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产污环节多样,先前向督察组反映,对辖区环保局回复不满意。环保局避重就轻,与企业达成默契。该厂各种工艺产污环节存在问题,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去向不清,废水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等污染程度不详。槐荫区其他      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路货车及配件制造、销售,主要生产工艺有下料、焊接、组装、喷漆等工序。
    1.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主要有:
     (1)车体焊接车间:主要从事整体车体制作及焊接,产生的废气为焊烟。车间内安装24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经检测,该车间废气达标排放。经调阅该公司生产记录,自2015年以来由于市场不景气等原因,订单少开工不足,处理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求,但当该车间生产满负荷时,现有处理设施数量无法满足焊接点位需要。(2)制备分厂车间:主要从事下料、剪板及焊接,产生的废气为焊烟。该车间有4个固定焊接点位,安装有2套一体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设施完好能够保持正常运行。该车间主要从事薄板特种车型的生产,由于目前无生产订单,现处于停产状态。(3)制备车间:主要从事喷砂、喷漆及烘干。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该车间对喷砂工艺安装有滤筒除尘器,对喷漆工艺安装有水幕喷淋及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漆桶及漆渣,水幕喷淋用水经多次循环使用后作为危险废物与漆渣一同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经检测,该车间颗粒物、废气均达标排放。(4)等离子车间:主要从事切割、下料,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该车间安装有一体式滤筒除尘器2台、分体式滤筒除尘器1台,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经检测,该车间颗粒物达标排放。(5)喷漆车间:厂区内共2个喷漆车间,一个位于厂区西南,在艾菲尔花园居民小区北侧约200米,主要从事火车车体喷漆,另一个位于厂区西北,周围无居民区等敏感点源。喷漆车间产生的废气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个车间均安装有水幕喷淋、过滤棉以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有效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漆桶及漆渣,水幕喷淋用水经多次循环使用后作为危险废物与漆渣一同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经检测,喷漆车间废气达标排放。(6)转向架车间:主要从事机械加工,设备有大型车床、磨床、铣床、钻床及压力机等,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及废切削液。切削液在金属切削、磨加工过程中用来冷却和润滑,循环使用且废液产生量较小。2017年9月1日检查时废切削液产生量不足1吨。该单位2017年2月上报至槐荫区环保局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已将废切削液列入危险废物,但尚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以上6个车间生产工艺均无废水产生。职工用水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厂区水泥管道排入该厂污水处理站且经中水处理后循环使用。
      2.关于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去向不清问题。槐荫区环保局根据生产工艺逐个确定产生危险废物环节,核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及数量,督促单位建设危废贮存库、制定管理制度、张贴危废标识、设置围堰、分类存放等,并在危废贮存库安装监控视频,实时监控。目前,该单位危险废物暂存有两种情形:(1)废机油HW08、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均与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转移协议。2016年以来,上述危险废物共转移330.46吨。经核对该单位生产记录、机油、油漆使用量以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等资料,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及转移量相符。分别由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诸城绿洲再生资源公司、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五莲县光大废品处理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五家单位进行转移处置。(2)对于磷化车间因关闭产生的危险废物钝化液HW34和磷化液(渣)HW17,该单位与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已于2017年9月12日全部转移。
      3.关于废水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等污染程度不详问题。该单位地处城市中心区域,其周边5公里范围内无地下水井,无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济南市地下水流向为东南至西北,2017年5月份,经对位于该单位以西、以北方向的26个农村地下水井的23项指标进行检测,地下水水质未受到污染。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2004》中6.4城市土壤采样规范,在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划定西北和东南两个网格,把东南网格设置为背景对照点。在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西北厂界与胶济客运线之间的闲置区域,布设监测采样点位,按等距离(约100m)布设12个采样点位,经实地勘察,各监测点位地面有约25px厚的土(或沙土)层,土层下全部硬化,不具备采样条件。在东南厂界背景对照点(N:36°39′14.7″   E:116°57′21.7″)进行采样,在上、下两层分别取样后混合,取   1kg土壤样品装入样品袋;测定挥发性污染物,用广口玻璃瓶装样。样品送至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测试中心检测分析。是其他      1.针对车体焊接车间生产满负荷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足的情况,槐荫区环保局责令该单位于2017年10月15日前对车间最大生产负荷时所用焊接点位配置废气处理设施。
      2.针对转向架车间废切削液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情况。区环保局责令该单位于2017年9月15日前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该单位已按期与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                 
      3.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测试中心对土壤的无机污染物及挥发性污染物进行检测,9月11日,检测方出具检测报告排放标准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类标准。

47903-104      济南市章丘区北部山区南三山峪、祖营坞、万山、苏家、十九郎等周边山体被非法开采,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章丘区生态      1.9月4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国土局、普集街道办事处、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核查,未发现反映该区域周边山体非法采矿现象。
      2.举报人反映的应为南三山峪、祖营坞、万山、苏家、十九郎等5个区域周边的7处废弃采坑,具体位置为南三山峪周边山体为村东南的原南三山峪石料厂废弃采坑、祖营坞周边山体村西北的原山玉石料厂和金山石料厂废弃采坑、万山周边废弃采坑为村西的原万山石料厂废弃采坑、苏家周边山体为村东北的原盘峪石料厂和原盘峪花岗岩矿废弃采坑、十九郎周边山体为村北的原十九郎石料厂废弃采坑。该区域石料开采由于粗放式开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山体破环。
     3.2013年,原有石料厂关停取缔后,责任主体随之灭失,无法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实施治理,生态修复只能由政府逐步组织实施。生态修复过程中对破损山体分期分批,逐步进行治理,优先治理“三区两线”,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对普集东岭山东麓进行修复治理,于2016年3月完成。东岭山修复的是东坡,上述7处废弃坑不在这个区域内,所以没有修复。是责令改正、其他      1.2013年章丘区政府政策性关停石料厂后,该区域遗留的7处废弃废弃采坑的责任主体灭失。针对信访举报有关问题,9月12日,章丘区政府立即安排国土等部门制定印发了《章丘区关于破损山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治理内容包含了北部山区的废弃坑修复治理。2018年根据省、市计划安排完成规划论证,2019年12月完成北部山区中苏家村(信访件区域之一)周边区域的山体修复试点治理,利用5-7年时间全面完成遗留破损山体的治理问题。同时,积极向济南市国土局争取2018年破损山体治理计划项目,计划申请济南市专项资金4000万元对10处左右的关闭石料厂进行有效治理,可治理面积3.3367平方公里。
      近年来,为保护山体不被进一步破坏,章丘区组织人员对遗留破损山体进行喷涂警戒标识红线,累计喷涂面积70500平方米;在破损山体附近设置警戒标识牌,累计设置标识牌90个;并在进入废弃采石场道路上设置安全挡墙。举报人反映的几个地区设置安全挡墙2处。
      2.章丘区政府将继续加大非法采矿打击查处力度,做到露头就打,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罚规定的上限进行重处重罚。

483216    济南市历下区燕东山庄,违反《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通过自备井开采地下水。历下区其他      燕东山庄小区使用的自备井是1995年建成后开始取水,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1993年8月1日发布)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连续办理取水许可证至今,现编号“取水(鲁济)字2012第00034号”。《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没有明确对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禁止使用相关规定。目前该小区暂不具备接入自来水管网的条件。是其他      1.历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加强对该小区居民自备井的水质监督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2.姚家街道办事处积极与居民沟通意见,推进该小区接入供水管网工作。

49904-24      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银座超市停车场私自改建为职工食堂,地面未做防水致污水渗漏至地下负2层车库,有异味。历城区水、大气      1海蔚广场小区银座超市停车场确实存在一处食堂,其用途为银座洪楼店职工就餐,停车场私自改建为职工食堂,不符合规划要求。
      2.地下二层车库污水渗漏是由储污池堵塞造成,确存在异味,现场检查时,洪楼银座作业人员正在进行清理工作。是责令改正      1.2017年9月15日向济南银座洪楼购物广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30天内整改完毕,逾期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2.现场约谈洪楼银座主要负责人,责令其职工食堂立即停业,查找污水渗漏点和防水破损面,并于当日修缮完毕。

50906-02    济南市水屯路两侧未拆完的楼房排放粉尘。天桥区大气      该地块位于北湖片区拆迁改造范围,土地尚未挂牌出让,现由天桥区滨河新区建设指挥部管理。根据征收进度,北湖片区正在对水屯路两侧已腾空房屋进行门窗拆除工作,拆除过程中,产生了扬尘。是责令改正      下一步,滨河新区建设指挥部严格督导施工方采取降尘措施,在拆除楼房过程中进行湿法作业,并对已产生的渣土进行全面覆盖、及时清运,避免扬尘污染。

51906-43      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杲家村村北有一铸造厂,距离居民区过近,粉尘严重,直排黑烟,气味刺鼻,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章丘区大气、其他      1.该企业原名为章丘市龙山镇兴业铸造厂,2006年建厂并投入生产,2010年10月更名为山东四方铸造有限公司,厂界南侧为居民区;电炉和混砂机等生产设备距离南侧居民区约60米。
      2.该企业主要产品为铸件,主要设备有1.5吨电炉一台,3吨电炉一台,混砂机1台,抛丸机1台(已经停止使用),电炉、混砂机已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及旋风除尘器,根据现有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不会有冒黑烟和出现刺鼻气味现象发生。该企业属于整改提升类企业,8月11日,该企业自行停产,办理环评手续至今,现场检查未生产。
      3.厂区南侧存放约50立方米铸造废砂,现场已覆盖,产生少量扬尘。
      4.经调阅2017年以来12369环保热线记录,未查到该企业信访投诉记录。是关停取缔  1.委托测绘部门对该企业生产车间(生产单元、工段)与居民区的距离进行了测绘,委托环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工艺、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标准要求核算卫生防护距离。
      9月16日,经核算确定,居民区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要求,龙山街道办立即对该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并于9月27日前完成清理取缔工作。
      2.9月10日前将厂区南侧铸造废砂全部清理,清理过程中做好洒水降尘。
    9月10日,该企业厂南侧铸造废砂已经清理完毕。

52906-108    济南市天桥区北国水屯北湖片区改造项目,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扬尘污染严重。天桥区水、垃圾、扬尘      该地块位于北湖片区拆迁改造范围,土地尚未挂牌出让,现由天桥区滨河建设指挥部管理。水屯路两侧拆迁地块已设置围挡,周边有约5万方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进行覆盖,符合存放要求,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现场未发现污水横流和扬尘污染现象。是责令改正      1.9月7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北湖片区开发指挥部、北园街道办事处对裸露渣土进行防尘覆盖,对道路两侧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
      2.9月14日,北湖片区开发指挥部向市渣土办提交办理渣土清运手续,9月26日开始清运,11月底前清运完毕。

53906-245      济南市章丘区山东开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美鹰食品设备有限公司在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情况下,依旧继续生产。章丘区其他      1.山东开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也称山东美鹰食品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017年5月22日更名为山东百脉厨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食品加工机械、炊具机械、厨房设备、制冷设备及果蔬加工设备。2014年3月25日,《山东开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炊事机械、厨房设备、成套设备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章丘市环境报告局审批(章环报告表【2014】47号)。2017年6月12日,国家环保部第十五督察组现场督查该企业时,要求该企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进行立案处罚(济章环罚字201706123号,罚款4.5820万元),6月14日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内容为:一是立即停止生产;二是配套建设旱烟机、打磨、喷砂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设施,完善喷塑工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三是完善炊事机械、厨房设备、成套设备一体化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四是对未包括在环评内的喷塑、喷漆、喷砂等建设内容、按照扩建项目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或拆除,限期于9月底前完成。
      2.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要求,应当对拒不停产整改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采取强制断电措施。7月13日章丘区环保局函请章丘区经信局,章丘区经信局发文章丘区供电公司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工作,当日章丘区供电公司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处理。9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刁镇政府立即切断了该企业的电力供应,责令停产整改。
      3.9月12日,经章丘区纪委核实,8月15日山东百脉厨业有限公司法人尹某某在未取得电力部门和环保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本公司电工私自接通电源,进行环保设备调试。该公司大型设备和生产线未恢复生产,只是安排几名职工干了一些零星的工作。
      4.9月15日下午,刁镇政府现场核查,一是企业已经断电停产整治;二是焊接已配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打磨工序建设了粉尘收集设施和立式除尘柜;喷砂机建设了滤筒除尘器;喷塑工序建设了滤筒除尘器+光氧化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固化工序建设了光氧化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三是污染防治设施已经配套完善,经监测实现了达标排放。
是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2017年9月7日,刁镇政府立即切断了该企业的电力供应,责令停产整改,限期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章丘区环保局6月14日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内容。
      2.该企业私自接电行为违反《电力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关于“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之规定,根据《电力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关于“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9月15日下午,章丘区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山东百脉厨业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3.9月15日通过了环保部门的现场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出具验收意见;喷漆生产线已经拆除,其他部分补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未报环保部门审批。

543407      前期反映“济南市槐荫区阳光新路24号怡心苑小区,7号楼下面的三个饭店(塞上江南、大光明、阳光海鲜),油烟扰民。”的问题(受理编号675、1093、1388),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1.对三个案件合并答复不满意。2.公示结果称,邀请专家对三家饭店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有专用烟道,与相邻层未见产生油烟、异味的排放装置。实际上,楼房的设计规划图里该楼没有设置专用烟道,私接烟道的接口处,漏油漏烟,位置在三楼住户的阳台下面。怀疑专家没有相关资质、未依法做鉴定,要求公示鉴定报告。3.按照大气法第81条,该三家餐饮店不应设置在居民楼下。4.三家饭店已存在多年,槐荫区相关部门一直未解决,槐荫区环保局、执法局、青年办事处,以处罚和整改代替彻底取缔,要求对相关部门和人员不作为的情况进行追责。5.要求将举报件转交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市级部门处理;要求彻底取缔三家饭店。槐荫区其他      1.经现场调查,槐荫区阳光新路24号怡心苑小区7号楼为商住综合楼,一层二层为商铺,三家饭店均为租赁使用,房屋使用性质为商业。因无法查到该楼的施工图纸,8月25日,济南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案件督查组邀请了城建设计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业的两位专家,对3家饭店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出具了《关于怡心苑7号楼下三家饭店油烟扰民问题的现场鉴定专家意见》,意见初步认定:一、三家饭店房屋为怡心园7号楼两层底商,排油烟道为独立烟道,其中大明堂饭店单独使用一个烟道,塞上江南和阳光海鲜饭店公用一个烟道,均与居民厨房烟道分离;三家饭店操作间均在一层,各自操作间水平烟道均在一楼外接入竖向附墙独立主烟道,至楼顶向外直排。二、由于三家饭店已被消防部门临时查封,无法进入内部。从外围观察,二楼未见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排放装置,三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意见建议,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案件督导组现场督导要求,督促三家饭店逐项进行彻底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三家饭店各项整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各监管部门的检查验收,任何一项不整改到位严禁其开门营业。《关于怡心苑7号楼下三家饭店油烟扰民问题的现场鉴定专家意见》现正由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在三家饭店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17年9月16日至2017年9月20日)。
      2.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规定和专家现场鉴定意见,上述三家饭店不属于取缔范围。
      3.9月7日下午,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消防、环保、市政、城管执法、食药、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管理等部门向3家饭店负责人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明确提出3家饭店必须完成消防设施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改造下水道篦油器等整改工作并经区有关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营业。目前,3家饭店已经向消防部门提出了改造申请,其中大明堂酒店同时上报了改造方案。   因消防改造涉及消防通道需市规划部门审批,经咨询市规划部门意见,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已告知3家饭店以房东的名义就房屋改造方案向市规划局提出规划咨询,由市规划局对房屋改造方案进行审批,在市规划局审批同意前,区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坚决杜绝3家饭店擅自开工改造。是其他      1、针对立案调查情况,区城管执法局按程序对济南槐荫尚鲁楼饭店、济南槐荫塞上江南餐厅、济南槐荫七彩阳光海鲜大酒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问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目前,正处于听证送达阶级,区城管执法局正在向三家饭店的实际经营者送达济南市槐荫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文号分别为济槐城执处听告[2017]03595号、济槐城执处听告03596号、济槐城执处听告03597号),分别罚款0.5万元、1万元、1万元。
      2、针对污水排放导致下水道堵塞情况,区市政局安排排水公司对淤堵管线进行疏通清理,并督促三家饭店建设蔽油池。
      3、针对违规使用煤气罐的情况,区市政局下达了《违法燃气法规行为整改通知书》,并联系济南市蓝光煤气有限责任公司在三家餐饮业主自愿的情况下,与该公司签订了燃气购销合同,并提供了正规合格的液化气源。
    4、区消防大队对三家饭店进行了临时查封。
      下一步,槐荫区政府责成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监督3家饭店按照整改要求逐条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进检查,3家饭店各项整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各监管部门的检查验收,任何一项整改不到位严禁其开门营业。若该3家饭店不能做到有效整改,由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食药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对其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施)措施,依法予以关闭。

55906-259    济南市市中区舜世路66号水映丽山小区两侧山体破坏严重,至今无人修复,扬尘严重。市中区扬尘、生态      1.水映丽山项目位于市中区阳光舜城舜世路66号,该地块由三联城建公司出让,山东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2003年,国土资源市中分局为其办理土地手续(土地证号为市中国用(2003)0200394号)。2005年12月,济南市规划局为山东鑫华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济规管地字[2005]   247号),规划用地约8.72公顷(其中公共山林绿地约3.72公顷),用地性质为居住和公共山林绿地,可规划建设用地约5公顷。2006年5月,济南市规划局出具新华苑项目(阳光舜城一区15号地块)的规划指标(济规设[2006]20号);同年6月,为鑫华公司办理了11栋住宅楼、5栋地下车库及1栋配套公建的规划定点。转办件反映地块原为山坡地,边缘自然风化形成低矮断崖。该公司曾对该处进行平整,经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勘测,平整土地作业在土地证范围内开展。来信反映山体被破坏的情况不确切。
    2.2011年6月,新华社山东分社向市政府申请调整规划,在该地块新增部分基础服务建筑设施,未获批准。2012年3月2日,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巡查时发现该地块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区城管执法局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工,并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城执市中责改字(2012)第0217013号)和《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济城执市中停字(2012)第0217003号)。2012年3月4日,区城管执法局对违建工地强制停工,切断施工电源,疏散施工人员,城管执法人员专门盯守2个月,此后再无施工。经舜耕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该地块已搁置多年,长满野生地被,无明显扬尘。
      3.2017年5月,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地块地面违建桩基进行了强制破拆。舜耕街道办事处对山坡裸露地面及破拆现场全面覆盖。
      4.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第二条第2款之规定,山东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面积已达土地证批准总面积的89.5%,认定该山坡地不属于闲置土地。是其他      1.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于8月24日、9月8日,先后2次对该地块进行再次覆盖、加盖。
      2.舜耕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采取抑尘措施,防止产生扬尘问题。

56903-111      济南市章丘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违规增加生产项目,危废违规处置,部分油泥倾倒在厂区周边,污染地下水。章丘区固废、其他      济南市章丘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有祖营坞和焦家2个厂区。2017年9月4日,章丘区普集街道办、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该企业两个厂区均处于停产状态。
    1.反映企业违规增加生产项目问题。
   (1)祖营坞厂区。原为祖营坞村锻造厂,2001年2月注册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0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余平方米,拥有模锻锤、摩擦压力机、夹板锤、数控车床等加工设备180余台套。企业有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
      2017年8月10,章丘区环保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祖营坞厂区现有项目内容发生重大改变,一是煤气发生炉改造为天然气加热炉;二是增加了部分锻打和机加工设备,未及时按要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焦家厂区。原为章丘一鑫锻造有限公司,2011年6月更名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占地面积46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余平方米,拥有自由锻锤、摩擦压力机、碾环机、机加工设备等180余台套。企业具有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2年取得环评手续等相关证件,焦家厂区的经营项目未超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焦家厂区2012年环评报告中要求生产规模为改建8台天然气加热炉,因近几年经济形势不好,订单较少,自2012年以来根据生产需要逐步增加天然气加热炉数量,直到2017年7月第8台炉才安装到位,企业生产负荷不满足验收要求,所以影响了环评验收进度。
      9月4日,普集街道办与区环保局等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焦家厂区环评未验收。
      2.反映危废违规处置问题。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每年依法向环保部门按时申报危废管理计划,企业内部按要求建立了危废管理制度和台帐,企业纳入当地危废规范化管理范围,每季度申报一次,环保部门每季度对该公司危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是废机油和切削液处置情况。2个厂区主要设备为锻造设备和机加工设备,所使用的油类数量基本一致。祖营坞厂区环评正在办理当中,焦家厂区环评为2012年编制(报告所述:在机器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分别约为0.5吨/年、1吨/年),据此估算,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年两个厂区产生废机油约1吨、废切削液约2吨。企业根据客户要求对要求不高的产品用使用过的机油防锈;切削液为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中蒸发损耗还需要添加。因此,该厂废机油和切削液年产生量较少。
      (2)液压油处置情况。公司主要使用的液压油、抗磨液压油等为三年更换一次油品,更换的废油经静置过滤后可重复利用(现场发现危废仓库储存约30余吨机油就是沉淀后重复利用的废油,并不是最终需要转移、处理的危废),静置过滤后产生的少量油渣作为危废交由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合同号SDTYWF140113)处理。
      9月4日,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看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在2014年12月29日处理废机油(0.2吨)、废切削液(0.3吨)各一次。2017年6月14日,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统一处理2个厂区的危险废物。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个厂区的危废仓库建设不规范。
    3.反映部分油泥倾倒在厂区周边问题。
      9月4日,章丘区立即组织普集街道、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对2个厂区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油泥倾倒现象;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2个厂区的内部职工和周边群众进行调查了解,未有反映企业油泥倾倒的行为。
    4.反映污染地下水问题。
      9月4至6日,章丘区联合调查组在2个厂区内和周边3个地方(焦家厂区南部济青路北侧、祖营坞厂区东部、北部)各采集水样进行检测,2个厂区内与周边3个水样检测结果基本一致,没有发现明显变化,表明该企业未对地下水质造成污染。
 是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2017年8月10日,针对该企业祖营坞厂区未按要求重新报批环评违法行为,区环保部门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处罚文号:济章环听告字201708103号,处罚金额11.5万元);9月4日,区环保部门对焦家厂区环评未验收问题立案查处(济章环听字201709041号,罚款6万元)。章丘区将严格监管,确保企业处于停产整治状态,同时责令企业尽快办理、完善相关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
      9月18日,该企业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编制完成了祖营坞厂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企业将于近期向章丘区环保局申请补办环评审批文件。
      2.9月5日,针对危废仓库建设不规范的问题,章丘区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济章环违限改字201709051号,罚款1万元),并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9月8日已要求整改完成。针对危废处理不规范的问题,章丘区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全、有序、规范处理。

57243      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南,1990-2000年有一家炼油作坊,从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济南炼油厂)的废油中再次提取,最后将废油渣倾倒在长岭山,污染地下水,井水有油花(下雨后严重),污染面积大。区、市环保局采集水样后称水质符合三类饮水标准。但举报人的检测报告显示水中含有甲苯、二甲苯。多次举报未处理。2000年后炼油作坊停产,但污染未消除。要求追究徐某祥(2000年义和村主任、炼油作坊老板)法律责任。历下区水      1.现场询问被举报人和举报人,该“炼油作坊”名称为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该厂成立于1989年,2000年停工。生产期间将购买的炼油厂废油渣作为原料,再将提炼后的废油渣倾倒至长岭山北侧。累计倾倒废油渣约500吨,未采取污染防护措施。现部分倾倒地点因修建世纪大道被占用,其余未被占用的部分未发现废油渣痕迹,且地表植被茂盛、无异味。历下区政府接到3次类似投诉,均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回复举报人。
      2.举报人反映地下水人为污染问题,历下区政府进行了深入调查工作。区环保局和区卫计局分别委托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济南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1号井(世纪大道与凤山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西)进行监测。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于8月21日出具了义和村村1号井检测报告,未检出甲苯、二甲苯和石油类物质;济南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1号井的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中甲苯测定值<0.006(评价指标≤0.7)、二甲苯测定值<0.006(评价指标≤0.7),均在正常范围。    是其他      2017年8月15日上午,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实地勘察,邀请山东师范大学有关专家一同前往。同时,分别安排举报人许某某和被举报人徐某某到实地再次指认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原址和废油渣倾倒点。经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指认,污染点位基本一致。2017年8月15日下午,历下区政府专题听取了专家和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了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并下发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关于义和庄村石油污染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历下政办发〔2017〕40号)。
      (一)关于历下区智远街道义和村石油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1.2017年9月25日前,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初步了解污染程度,作为下一步工作依据,为公安分局追究法律责任提供证据支持。
      2.2017年9月30日,完成地球物理勘探,确定污染面积和深度。
      3.2017年12月31日,完成场地环境评估。收集资料,人员访谈;制定采样方案,现场采样,评估数据并进行结果分析;编制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书,提出修复目标和修复范围。   
      (二)关于智远街道办事处义和村场地环境修复工作进度安排:
      1.2018年1月15日,邀请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院专家研究讨论治理方法。
    2.2018年2月10日,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和评审。
      3.2018年3月份至2021年3月份,实施场地环境修复,完成验收。无

58906-161      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的鲁邦奥林逸城小区南侧:1.渣土堆扬尘污染严重;2.小区东区商铺聚林超市,门口垃圾遍地,烧饼铺油烟、污水直排,扰民严重。高新区管委会扬尘、   油烟、水      1.凤凰路以西、德润天玺小区以北、鲁邦奥林逸城小区以南存在30余万立方渣土堆,自2017年4月份开始对该地块渣土运输,截止到目前清运了约15万立方米。前期该地块施工单位已对裸露渣土进行过全面覆盖,随着渣土清运施工的开展,由于施工作业面陡峭、坡高,施工间隙再次覆盖防尘网存在一定难度和安全风险,很难达到边作业、边覆盖的要求,故导致出现扬尘污染。
      2.经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检查,聚林超市店面前人行道花砖存在垃圾未清理问题。
      3.烧饼铺无餐饮许可证,存在污水直排路面的现象,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有油烟扰民现象。是责令改正      1.为治理该处渣土扬尘污染问题,高新区城管局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责令运输单位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网对渣土清运的非作业面进行重新覆盖。二是施工场地内安装喷洒直径120米的自动喷淋设备,确保喷洒范围全面覆盖现场,定时洒水喷淋,有效减少扬尘。三是在施工现场安装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值守,发现违规问题立即停工整改。四是由保洁公司对清运渣土出入口保洁,对施工现场进行控尘降尘。确保渣土清运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五是2017年9月20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制定了《龙奥北路奥林逸城渣土堆清运方案》并负责此处渣土清运,确保2018年6月30日前清运完毕。
      2.9月7日,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责令聚林超市和烧饼铺店前区域立即清扫、冲刷,恢复原貌,9月9日超市门前杂物已清理完毕,对烧饼铺下达《济南高新区关于关停餐饮项目的公告》,责令烧饼铺补办经营手续,并对其污水排放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经过联合执法小组综合验收后方可开业。

59906-206      济南市华能路与华信路交汇处东北角,四五六菜馆、金掌勺、粥大厨、渔夫码头等饭店油烟、噪声扰民。历城区油烟、噪声    1.“四五六菜馆”经核实已因经营不善自行停业,店内物品已清空。
      2.“金掌勺”、“粥大福”、“安徽人家”、“渔夫码头”所在建筑为独立商业楼,总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已设置独立烟道,其中“金掌勺”4个灶头,“粥大福”5个灶头,“安徽人家”3个灶头,“渔夫码头”3个灶头,四家店距离居民楼约3-6米,均无油烟净化设施。是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城管执法局对“金掌勺”、“粥大福”、“安徽人家”、“渔夫码头”进行停业整改。已于9月18日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并进行了检测,出具检验报告:“金掌勺”提供鲁冶质检(2017)2017HJ0359号检验报告,噪声、油烟均合格;“粥大福”提供鲁冶质检(2017)2017HJ0358号检验报告,噪音、油烟均合格;“渔夫码头”提供鲁冶质检(2017)2017HJ0357号检验报告,油烟噪声均合格。以上三家餐饮继续营业。因“安徽人家”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功率低,油烟不合格,噪声合格(鲁冶质检(2017)2017HJ0360号),限3日内重新更换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60908-313   反映历下区石油化工厂非法倾倒废物,污染环境。历下区固废      该转办件反映的内容与8月14日第三批转办件243号举报的内容基本一致,属重复举报。8月14日接到转办件243号,8月19日转办件817-40号,9月8日转办件908-313号后,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每次都到现场进行调查。
      1.8月15日上午,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实地勘察,邀请山东师范大学有关专家一同前往。同时,分别安排举报人许某某和被举报人徐某某到实地再次指认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原址和废油渣倾倒点。经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指认,污染点位基本一致。
      2.8月17日后,智远办事处组织义和村当年了解情况的老党员、老同志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指认的倾倒点和厂址进行进一步的确认、核实。
    3.9月2日,区环保局通过招标确定了有监测资质的801地质大队进行土壤取样,样品已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2017年9月9日上午,分别安排举报人许某和被举报人徐某到实地再次指认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厂址原址和废油渣倾倒点。
      5.目前,已搜集了2003年义和村的原始地貌图,聘请的专家组对比原污染场地进行了再次确认。是其他      2017年8月15日下午,历下区政府专题听取了专家和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情况汇报后,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并下发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关于义和庄村石油污染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关于义和庄村石油污染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历下政办发〔2017〕40号)。
    (一)历下区智远街道义和村石油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1.2017年9月25日前,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初步了解污染程度,作为下一步工作依据,为公安分局追究法律责任提供证据支持。
      2.2017年9月30日,完成地球物理勘探,根据勘探结果,确定污染面积和深度。
      3.2017年12月31日,完成场地环境评估,编制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书。主要工作:收集资料,人员访谈;制定采样方案,现场采样,评估数据并进行结果分析,编制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书。   
    (二)智远街道办事处义和村场地环境修复工作进度安排:
      1.2018年1月中旬,邀请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院专家研究讨论治理方式和方法。
      2.2018年2月中旬,根据前期勘查和专家提供的治理方式方法,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
    3.2018年3月份至2021年3月份,按照治理方案和评审要求,历下区政府组织实施场地环境修复工程。工程结束后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61909-09      济南市历城区建大花园二期宿舍院最后一排,有家“新方舟教育”小饭桌,没有油烟处理设施。历城区油烟      该件反映位置为历城区建大花园二期宿舍院北一排东首三层商业楼的三楼,门口上方悬挂“新方舟教育”牌匾一块,现场为一家校外托管场所。历城区食药监局已对该单位备案,并对其进行了“食品安全星级评定”,执法人员在厨房发现有3个灶头,使用2台家用吸油烟机。是责令改正      9月11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现场责令经营者停止营业,9月13日已完成了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9月19日油烟经第三方检测符合标准(济历环监【气】   2017年 第096号)。

62909-45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区外腊山河西路大货车来回跑,产生噪声污染。居民区与道路相隔过近,不符合相关标准,且无隔音设施。投诉人曾于8月15日和28日反映该问题,但对槐荫区政府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采取安装隔声屏障、更换隔音窗等措施降低噪声。槐荫区噪声      1.锦绣城小区于2012建设,环评批复文号为济环字【2012】157号。按照环评中提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8.3.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锦绣城小区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边界线(即红线)距离临街建筑为35米±5米。经现场核实,锦绣城小区距腊山河西路边界线约40米,符合小区规划距离。
      2.小区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中空隔声窗,设置了以绿植为主的隔声带,以增强隔声效果。在前期选房阶段,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小区楼座分布及临街情况予以了公示。
      3.为减少白天时段大货车对道路交通秩序影响,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市统一规定,允许大型车辆于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城区道路行驶。腊山河西路位于槐荫区西客站核心片区,双向6车道,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标志标线齐全。目前,腊山河西路作为片区内南北向主要干道,也是片区内外大型工程货车运输路线的主要通道,承载的运输功能十分重要。因夜间大型车辆频繁来往,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是其他      1.8月17日以来,槐荫交警大队坚持在腊山河西路每周开展2至3次整治行动,通过巡逻管控,腊山河西路夜间通行大货车数量有所减少,通行秩序较好。
      2.槐荫区环保局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检测》(HJ640-2012),对该小区周边道路交通噪声进行环境监测,结果为昼间:58.0分贝(A),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8.3.1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不超过70分贝)的要求。
      3.槐荫区政府责成槐荫交警大队继续加强夜间巡逻管控,坚持每周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整治行动,并在腊山河西路增加警力,加大执法力度,查纠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按全市统一要求增设声纳采集设备,严厉查处不按规定鸣喇叭违法行为,切实减少噪音污染,进一步规范大货车通行秩序,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47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45件,正在办理2件,其中南山区管委会1件、济南市级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46-62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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