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工商局多措并举管好二手车交易市场

Admin 2016-04-27

  18日,记者从市工商局市场分局获悉,年初以来,针对全市二手车市场存在部分无证经营、无评估资质和市场恶性竞争等问题,该局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断加强对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活动的监管,强化二手车市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督促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交易行为和交易车辆的监督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近几年,我市二手车交易量逐年增长。市工商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办照条件的二手车买卖中介机构,采取引导办照,将无照变有照的方式进行监管,杜绝了二手车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消费者投诉无门的情况。对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的4S店均督促及时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添加二手车销售业务;率先在全省以地级市的名义制定了《鞍山市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提高了合同签订的效率。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工商局规范了合同文本须增加“凡是涉及国有车辆的交易,需事前对车辆进行评估”的条款,并重点对非法销售报废汽车及“五大总成”、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和违法合同约定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专项整治制定严密工作计划和措施,整合执法资源,联合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将行动目的落到实处;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企业和经营者开展走访和行政指导,送法上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明确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市工商局与市消费者协会及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受理涉及二手车投诉,特别是对无照经营和非法拼装二手车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查二手车的来源及流向,切实维护二手车市场秩序。

  目前,市工商局共组织两次二手车交易专项检查,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和经纪企业18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解决投诉纠纷5起,有效地规范了二手车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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