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Admin 2016-10-2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

  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10 月 19 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天汽模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 sac 行业指

  数作为计算依据。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

  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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