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名举报华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无证经营的举报信
3366 2016-05-19
昨日,记者从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获悉,该局出台《大鹏新区违法用地违建筑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举报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举报人可获得奖励,最高奖励3000元。
《暂行办法》规定,按违法行为涉及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人民币1元。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200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举报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处于开挖地基或桩基施工初始阶段的,经查证属实且该违法行为未被新区查违部门巡查发现的,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一律给予1000元奖励。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同一违法建筑按一宗进行奖励,由联名者代表领取奖金;不同举报人先后举报同一违法建筑,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据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于2009年6月2日之前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不在举报奖励范围,其他符合条件的均可获奖励。举报人可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当面陈述等方式实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举报内容如能准确反映违法行为当事人和参与人身份、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及具体违法情节等情况的,奖励金额可再增加20%。
《深圳侨报》供本报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