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院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 做到来访有接待、
1246 2018-12-14
当前,我们的队伍里存在这样一些干部:他们平时对早已存在的问题能拖则拖、能推则推。问题一旦被曝光,或是被上级关注,立刻摆出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架势。甚至有些拖了数年、数十年的问题,也能在数天内取得关键性进展。(8月2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群众问题,是党员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就要义不容“迟”。然而,现实中却有那么一些干部,面对群众问题能推就推、能躲就躲,结果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把问题拖成“问题”,被曝光,或是被上级关注,立刻摆出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架势。解决群众问题岂能“马后炮”?
出现“马后炮”现象的原因很多。有干部“眼睛向上”的原因。一些干部对上级部门的工作,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上心尽心,在他们看来做好与领导息息相关的工作,更容易被领导记住,更容易被“关照”,做群众工作,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一些干部习惯了人浮于事,懒政怠政成性,面对群众工作不是“漫不经心”,就是推诿扯皮,群众找上门了,不是“正在处理”就是“尽快办理”。说到底,还是服务意识淡漠,责任意识缺位。
基层干部是干什么的?就是为群众办事,为群众解决问题,为群众服务的。干部一旦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做群众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就会丢掉共产党人为民情怀的光荣传统,就会与群众“划界限”,变“我为群众服务”为“群众为我服务”。
群众工作无小事。群众工作千头万绪,繁杂,有时候有的确“有点烦”,作为基层干部要有耐心,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可能及时解决好,力求让群众满意,如果因为问题本身的原因不能让群众“只跑一次”的,一定要跟群众好好沟通,给群众解释清楚,切不可将群众的问题“束之高阁”。这无疑是给干群关系“蒙灰”。先群众之忧而忧,后群众之乐而乐。在基层做工作、干事业,一定要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始终怀有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只有对群众充满感情,心里时刻装着群众疾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反映的事当“家事”,才不会“躲”着群众,“怕”群众反映问题,才能听得进“百姓话”、听得懂“百姓苦”,下力气去解“百姓难”。(作者: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