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检察:始终紧扣人民群众实际需求
3661 2019-05-07
控告检察:始终紧扣人民群众实际需求
检察机关目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0%来自群众举报
解放初期的举报箱
本报北京9月14日电(记者徐盈雁)60年来,检察机关开展控告检察工作的步伐始终紧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信访举报制度是宪法规定的民主监督制度,控告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检察机关各个部门。1951年5月16日,毛主席批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处理。1951年6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紧跟时代,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应运而生。
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及时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三反”、“五反”运动中,检察机关在企业单位和街道、里弄建立检察通讯员,设立检举控告箱,依靠群众有力打击了一批贪污分子和不法资本家。控告检察自此打下广泛群众基础。
随着1954年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颁布,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作用日渐了解,向检察机关写信和上访的人越来越多。检察机关开始逐步建立控告检察工作机构:高检院将办公厅下的来信组升格为控告申诉处,多数省级检察院也设立了相应机构。1957年夏季至“文革”期间,这项工作被迫中断。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控告检察进入崭新阶段———
恢复重建初期,高检院设立信访厅处理群众信访,主要工作是纠正冤、假、错案。1978年至1988年,控告检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1120万件,平反、纠正冤、假、错案43.3万件。高检院信访厅于1987年更名为控告申诉检察厅。
随着经济建设不断进步,我国职务犯罪开始凸显,群众反贪反渎呼声日益高涨。1988年3月8日,检察机关第一个举报中心深圳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正式成立。一年后,举报中心在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开花”。20多年来,举报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有力推动了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目前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0%来自群众举报。
司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近年来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焦点。2000年,高检院控告申诉检察厅拆分为控告检察厅和刑事申诉检察厅。此后,控告检察厅多次部署专项活动,着力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2002年开展了“三清理”专项活动,共清理1378名老上访户反映的问题,清理交办案件6784件,清理积压举报线索16653件。2003年以来,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等涉检信访案件为重点,先后部署开展了7次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活动,共处理涉检信访案件73698件,息诉率达90%。
畅通信访渠道是控告检察始终致力做好的一件事。相比于最早采用的来信、来访工作模式,人民群众如今拥有形式多样的信访途径:网络举报、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检察长接待日、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接待制度、创建评比“文明接待室”等,尤其是2006年开始的下访巡访工作,检察机关在乡镇、社区设立工作站,聘请群众信息员等做法得到群众高度认可。
回首60年,控告检察好比一条纽带,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检察机关。 (供图:高洪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