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4月7日起海南省纪委监委恢复群众来访接待

Admin 2020-04-1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陈王凤)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4月6日从海南省纪委监委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工作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需要,省纪委监委决定自2020年4月7日起恢复接待群众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陈王凤)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4月6日从海南省纪委监委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工作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需要,省纪委监委决定自2020年4月7日起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一、依规依法逐级举报。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请根据被反映人的职务、级别向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客观如实反映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请依规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二、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来访群众要加强防护意识。鉴于来访接待场所属于人群密集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应继续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和消毒。

三、自觉维护来访秩序。严格遵守来访接待场所规定要求,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依次有序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减少人员聚集。

四、提倡其他方式举报。疫情期间,倡导群众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对群众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都会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检举控告方式

1.来信请寄:海口市白驹大道68号海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此处不受理来访)

邮编:571126

2.来访请到:海南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省纪委监委接访窗口(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

3.举报网址:hainan.12388.gov.cn

4.举报电话:(0898)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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