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出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
2293 2016-06-02
东北网4月25日讯 这两年,齐齐哈尔楼市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几乎无人问津。今年二月以来,由于楼市利好不断叠加,房屋交易再度趋热。有市民曾经在网上挂了两年都无人问津的二手房,今年二月电话增多,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成交。不过,急于购房的消费者一定要谨防中介布下的陷阱。
2014年,市民陈女士想将手中的一套位于民航路的二手房出售,并将房屋信息挂在了58同城网站上。当时正处于房地产低迷期,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几乎都是有价无市,陈女士的房子也是少人问津。两年的时间里,一共没接到几个电话,有时一连几个月都接不到一个电话。今年二月以来,由于房地产多个利好政策叠加,咨询电话骤然增多,看房的一波接一波,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陈女士这套房子就以每平米4700元成交了。
陈女士告诉记者,期间曾有中介让她先交服务费,然后再撮合交易,为了避免上当受骗,陈女士拒绝了。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市民因购买二手房而引发的纠纷在消协受理的投诉中屡见不鲜,由于二手房交易涉及金额大、流程复杂,特别是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某些购房者又缺乏防范风险的经验和知识,明显处于劣势。一些不法中介利用自身优势条件,为获得最大的利益考虑,在购房合同中设置陷阱,蒙蔽买卖双方,使购房者损失惨重又有口难辩。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多种问题,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和交易方多为个人等因素,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比签订新房买卖合同更需注意一些细节。目前部分房产中介设置的“陷阱”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陷阱是为日后履约时占据主动,将最终未达成交易的买房人事先缴纳的意向金据为己有,买房人反而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陷阱是格式合同内容极不公平,体现在责任回避,一般都是规定买方和卖方的责任,而没有中介公司的责任,严重违背合同要合理分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第三种陷阱是交易未成先收取服务费、附加服务费等。
为此,齐齐哈尔卓越房产负责人孙先生提醒消费者,在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明确合同细节,并仔细查验产权证的正本,建议到房管部门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其次,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因房屋所有权证是所有权的标志,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才是有权卖房的人,如果非本人卖房,则要有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定要看到上述证件的原件,,并在签约时索要复印件。
此外,在签定合同时,还要警惕合同中的文字陷阱。一要将容易发生的问题和中介方及卖方承诺的事项都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特别是对合同主体、权利保障、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问题全面考虑;二要知晓各种费用情况;三要注意交易合同中的附加条款,避免掉进陷阱;四是不要因为少交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