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2市公布举报电话!河北5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严禁普通中小学这样做……》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石家庄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局专门下发通知,严禁普通中小学校提前招生。(相关链接:)
近日,沧州市教育局、邯郸市教育局、辛集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严禁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提前招生。
另外石家庄市教育局、辛集市教育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跟小编一起来看↓↓↓
沧州
为严格规范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近日,沧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严禁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提前招生。
近日,沧州市教育局发布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任何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招生时间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机构联合组织招生考试或变相考试,或采用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测试结果;严禁中小学校委托或串通各类社会机构或个人收集生源信息;严禁生源地学校或社会机构向初中和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生源成绩信息;严禁中小学校向社会机构或个人给付招生奖励(活动)费用;严禁中小学校向学生提前收取与升学有关的保证金等费用;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向学生承诺招生录取。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随机检查和受理举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直接管理的中小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并强化对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督问责。
邯郸
为进一步净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民办,下同)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近日,邯郸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严禁普通中小学校提前招生。
邯教〔2019〕52号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普通中小学校提前招生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严禁普通中小学校提前招生的通知》,通知中对我省部分地区个别学校不顾教育部门三令五申,顶风违纪提前组织初中招生活动,破坏了招生秩序和教育生态,造成不良影响,予以全省通报。为进一步净化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民办,下同)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普通中小学校提前招生的通知》的内部明电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并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各公办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严禁普通中小学校提前招生“六严禁”。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行为的通知》(邯教〔2018〕962号)要做到“八严禁”“六不准”。对外地学校,公然违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来邯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的,一律取消其在邯郸市的招生资格。同时,继续坚持并深化“电脑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改革,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学生入学有序、阳光招生。
二、建立健全各项招生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承诺备案制度。各县(市、区)应组织中小学校签订年度招生工作承诺书,就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相关事项做出承诺,承诺书要求一式两份(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二是建立举报和受理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和网址,按省教育厅要求明确相关内容。三是规范检查制度。市教育局将随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开展随机检查和受理举报检查。各县(市、区)也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要求,建立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并将查处结果报市教育局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三、严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凡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行为的,予以全市通报,对校长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严肃问责。涉及学校干部和教师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批评教育,依规依纪予以处分。对于民办学校违反“八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考试或变相进行违规招生的行为,一经查实,一票否决,学校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六不准”,已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不达标的,视情况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严肃问责,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邯郸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8日
辛集
为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教育生态,近日,辛集市教育局印发通知,严禁普通中小学校提前招生。
一、明确政策,严格落实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严禁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机构联合组织招生考试或变相考试,或采用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测试结果;
严禁中小学校委托或串通各类社会机构或个人收集生源信息;
严禁中小学校或社会机构向初中和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生源成绩信息;
严禁中小学校向社会机构或个人给付招生奖励(活动)费用;
严禁中小学校向学生提前收取与升学有关的保证金等费用;
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向学生承诺招生录取。
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对外发布的宣传广告和招生简章,在发布前必须报经市教育局备案。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招生工作小组,明确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建立承诺制度,逐级签订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各中小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和教师要就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相关事项做出承诺,以加强自律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学区中心校、直属学校和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名单2月28日前报普教科备案。
建立举报和受理制度,市教育局设立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本市中小学校和外地市学校违规招生举报,同时对各学校招生情况随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生并查实的中小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并将查处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三、加强监督,强化问责
中小学校长和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是本单位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本单位发生的违规招生行为校长和举办者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招生行为主要实施执行人员应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降低绩效、撤销职务等相应处分。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公办学校,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员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予核减招生计划、不予年检、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石家庄市、辛集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
石家庄
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了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举报电话及投诉平台邮箱,接受群众对各类违规招生行为的举报和监督。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监督、举报。
石家庄市教育局提醒,通过投诉平台邮箱举报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举报:XX县(市、区)+XX学校+概述违规招生行为”,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教育部门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
序号
县(市、区)教育局
举报电话
投诉平台邮箱
1
石家庄市
86036697
sjzszsjbpt@163.com
2
新华区
87832435
pjk86952756@163.com
3
长安区
85996919
caqjyjzs@126.com
4
桥西区
89653016
qiaoxizhaosheng@126.com
5
裕华区
86578978
yhqjcjyk@163.com
6
高新区
85095795
jycjjk@163.com
7
藁城区
86519032
zhaoshengjjk@163.com
8
栾城区
88666050
luanchengpujiao@126.com
9
鹿泉区
82012281
jyjbzt123@163.com
10
矿 区
82078603
kqpjk@163.com
11
循环化工园区
69098873
zhaov126@126.com
12
新乐市
88598679
pjk88598679@126.com
13
晋州市
84323440
jzszsbgs@126.com
14
元氏县
84533601
ysxjyjjyk@163.com
15
行唐县
82981405
jijiaoke310@126.com
16
赵 县
84941326
jykgy@126.com
17
无极县
85587028
wjxpjk@163.com
18
正定县
88013758
zdxpjk@126.com
19
深泽县
83579009
jyjxxsj@163.com
20
灵寿县
82521454
lsxjyjpjk2015@163.com
21
井陉县
82022596
jxpjk321@163com
22
平山县
82941450
82945004
psxpjg@163com
23
高邑县
84031528
gyxjyk@126.com
24
赞皇县
84221516
jyk3100@126.com
石家庄市教育局强调,石家庄市教育局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招生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的集中问题。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开展重点督查,对实名举报的逐一落实,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辛集
举报方式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15533922365(只接收短信)
违规招生举报邮箱:xjzhaoshengruxue@126.com
受理科室与责任人:市教育局普教科 陈科长
反馈时限和方式:接收线索10个工作日内回电或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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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沧州晚报、辛集发布、石家庄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