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Admin 2019-11-08

现将《2019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8日


2019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内涵发展,切实保障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推动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体育工作水平,科学合理考核评价市直教体系统各单位、学校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内容

2019年对市直教体系统各单位各学校工作督导评估分为业务工作(占60%)、党建党廉工作(占30%)和满意度调查(占10%)三部分。另外,根据各单位各学校获得市级以上(不含市级)荣誉和发生负面问题分别进行奖惩赋分,结果计入考核总成绩。

二、督导评估方式

为确保督导评估过程更加高效便捷、结果更加科学准确,采取“互联网+教育督导”的模式。通过督导评估系统(在建)上传指标进度佐证材料;增加日常监控与赋分,加强过程性监督评价;通过督导评估系统进行教育满意度调查,年终结合实地查看情况综合赋分。

三、督导评估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通报,作为评选表彰教育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学校的依据,同时也将作为单位领导考核任用、评先选

优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责任人给予问责。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

附件:1.2019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工作考核指标

2.2019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党廉工作考核指标

3.2019年工作加分项目与扣分事项赋分说明


附件1

2019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工作考核指标

(一)市第一中学、市蒙古族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三中学、市蒙古族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适用学校

A1.力推教育内涵发展(20分)

B1.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5

按计划招生(1分);不出现人籍分离现象(1分);初始年级不存在大班额(1分);不宣传或变相宣传高考状元和升学率(1分)。

严格遵守各项招生纪律(1分)。

市一中、

二中、三中

按计划招生(0.5分);不出现人籍分离现象(0.5分);不存在大班额(0.5分);不宣传或变相宣传高考状元和升学率(0.5分);初中严格执行校历(0.5分);作息时间规范(0.5分);无节假日补课现象(0.5分);执行“阳光分班”制度,不设置重点班(0.5分)。

严格遵守各项招生纪律(1分)。

市蒙中

严格执行校历(1分);作息时间规范(1分);无节假日补课现象(1分);执行“阳光分班”制度,不设置重点班(1分)。

严格遵守各项招生纪律(1分)。

市蒙校

10

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遵循残疾生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保障全面发展(3分);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示范作用,利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积极承担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3分);学校全员意识强,校风正,有活动材料(2分)。

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2分)。

市特校

B2.创建自治区优质、示范性普通高中

2

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有方案、有举措(0.5分)。

认定为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0.5分);认定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0.5分);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成效明显(0.5分)。

市一中、

蒙中、二中、三中

B3.推进新高考改革

3

认真完成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评估系统填报工作(0.6分);积极开展新课标和新课程培训(0.8分)。

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0.8分);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0.8分)。

市一中、

蒙中、二中、三中

B4.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

制定减负提质方案(1分);减负提质工作有具体措施(1分)。

减负提质工作有成效(1分)。

市一中、

蒙中、二中、三中

8

制定减负提质方案(2分);减负提质工作有具体措施(3分)。

减负提质工作有成效(3分)。

市蒙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适用学校

A1.力推教育内涵发展(20分)

B5.促进学校特色化建设

3

方案切实可行(0.5分);确立的项目定位准确,特色鲜明(0.5分);推进措施落实到位(0.5分)。

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需求,特色发展见实效,形成良好社会效益(1.5分)。

市一中、

蒙中、二中、三中、蒙校

6

方案切实可行(1分);确立的项目定位准确,特色鲜明(1.5分);推进措施落实到位(1.5分)。

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需求,特色发展见实效,形成良好社会效益(2分)。

市特校

B6.优化课程建设

4

有明确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设置表(0.5分);有较为丰富且具特色的校本课程(包含社团课程)(1分);有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1分)。

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必修和相关选修课程,确保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实施(1分);无随意增减课程课时现象(0.5分)。

市一中、

蒙中、二中、三中、蒙校

按照特殊学校三类课程标准,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1分);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和学习特长,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并进行科学辅导(1.5分)。

开发构建促进残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康复课程、职业教育课程等(1分);规范实施满足残疾学生需要、体现学校特色的学校课程(0.5分)。

市特校

A2.健全机构机制

(6分)

B7.规范校务管理

1.4

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完善,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0.3分);领导班子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0.3分)。

建立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定期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考核(0.5分);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得到教职工的拥护,满意率不低于85%(0.3分)。

各学校

B8.落实制度执行

1.4

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0.5分);建立师生申诉调解机制,师生权利救助渠道畅通(0.3分)。

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0.3分);设置信息公示栏,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0.3分)。

B9.提高教务管理水平

1.2

从管、教、学等方面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架构清晰(0.3分);教和学的环节有明确具体要求(0.3分);建立基于过程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0.3分)。

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改进,提高教学有效性(0.3分)。

B10.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实施

1

科学制定一校一评价制度,有效指导,促进学校发展,逐步形成学校特色(0.5分)。

学校评价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学校发展的作用(0.5分)。

B11.促进教学设备管理规范化

1

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0.5分)。

设备使用效率及维护状况(0.5分)。

A3.提升基础设施(5分)

B12.加强学校功能室规范化

2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内教发展字〔2008〕19号)要求,普通教室,专用教室满足教学需要(含教室、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图书馆(室)、卫生保健室、心理辅导室)(2分)。

各学校

B13.改善教学仪器设施设备

2

体育、卫生、音乐、美术教学器材设施配备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保健器材设施配备标准(试行)等四个标准的通知》(内教体字〔2012〕14号)要求配备(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适用学校

A3.提升基础设施(5分)

B14.完善图书(馆)室配备和管理

1

图书册数、报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不低于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教基〔2018〕5号)规定的标准,普通高中生均藏书量不低于45册,有一定数量的教学资料、电子图书、音像资料和电子阅读计算机,结构合理(0.5分);图书借阅便捷,利用率高,阅览室开放时间合理,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一本(0.5分)。

各学校

A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7分)

B15.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3.5

按岗位设置标准配齐专任教师(实验员、心理、体卫艺、计算机和通用技术教师)(0.5分);学历全部达标,并有一定比例的高层次学历教师及研究生学历教师(0.5分);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0.5分);教师工作量合理(0.5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年更新率不低于100%(0.5分)。

针对教师短缺情况、合理制定招聘计划(0.5分);教师招聘完成计划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0.5分)。

B16.促进教师实现专业发展

2

有教师专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教师专业发展个人计划(0.5分);有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青年教师培养、学科骨干教师、教师梯队建设的校本制度(0.5分)。

保证教师培训经费和时间,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72学时(0.5分);教师有阶段性的专业发展成果(论文、教学能手、课题等)(0.5分)。

B17.健全完善教师考核激励机制

0.8

制定教师培训激励机制的相关政策文件(0.4分)。

按教师培训激励机制政策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0.4分)。

B18.完善教师身心健康保障机制

0.7

维护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绩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与否(0.5分)

组织各种活动,定期安排体检(0.2分)。

A5.推进教育教学研究(7分)

B19.开展课题研究促进学校发展

2

学校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对开展课题研究有明确要求(0.5分);校本课题研究有实效(0.5分)。

有5%以上的教师在国家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过教学研究著述或或在市级以上教学评比活动中获奖(1分)。

B20.推进课堂改革提升教学效率

3

教学中体现“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理念(0.5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制定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方案,有实效(0.5分);有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率(0.5分)。

校长和教学校长能够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良好率达到80%以上(0.5分);每年科任教师集体备课不少于20次,听课不少于50节(0.5分);特级教师和市级(含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每年举办讲座或讲示范课不少于4节(0.5分)。

各学校

B21.强化校本教研提升教师水平

2

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研活动(0.5分);开展校级教师教学评比活动(0.5分);教师积极参或市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0.5分)。

校本教研制度科学有效(0.5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适用学校

A6.落实立德树人(17分)

B22.建立完善德育工作机制

4

制定年度德育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健全德育工作体系(0.5分);构建家庭、社会、学校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网络(0.5分);加强“班主任工作室”研修工作(0.5分);建设“名班主任工作室”(0.5分);将德育干部、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中,并形成长效机制(0.5分)。

德育工作体系完整、可操作性强(0.5分);按计划完成德育干部及班主任培训工作(0.5分);形成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开展有特色、影响力强的家长培训工作(0.5分)。

各学校

B23.加强德育课程建设

1

开发并实施德育校本课程,深入开展“多元育人整合课”等德育课程(0.5分)。

有完整的德育课程体系(0.5分)。

B24.打造学校文化、创建文明校园

1

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能够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载体,积极开展各类学校文化建设活动(0.5分)。

形成符合学校办学理念的学校文化(0.5分)。

B25.开展丰富的德育活动

3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提升德育工作专业化水平(0.5分);大力推进“温馨教室”内涵建设(0.5分);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紧密结合,开展各类主题实践、劳动实践、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0.5分)。

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亮点突出(0.5分);认真开展“三好标兵”、“校园之星”“温馨教室”评选工作(0.5分);形成至少各1项综合实践活动和研学旅行成功案例(0.5分)。

2

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8〕8号)精神,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1.5分)。

工作有实效、有总结(0.5分)。

2

结合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抓实抓细资助育人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1.5分)。

形成学生资助工作典型事迹或受助学生成才个案资料(0.5分)。

3

有专岗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0.5分);每学期至少为学生、家长和教师举办专题讲座各1次(0.5分);积极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0.5分);每学年进行1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0.5分)。

健全规范心理健康工作档案资料(0.5分);未发生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引发的校园危机事件(0.5分)。

各学校

1

配备法治副校长、法律辅导员、有专人负责普法工作(0.3分);充分利用青少年普法制宣传基地,积极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日活动(0.4分)。

大力开展学校普法宣传教育(0.3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适用学校

A7.加强教育信息化与实验教学(8分)

B26.确保信息化支撑与保障能力

2

按时准确填报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月报表和季报表等数据表和上报信息(0.3分);有专职的信息技术教师,开足开齐信息技术课程(0.5分)。

有专职合格网络管理员维护校园网络(0.3分);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针对全校教师的信息化素养提升培训(0.6分);校园网规划合理运行正常,班班接入教育城域网,无网络安全事故(0.3分)。

B27.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

2

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课堂教学的比例达到学校专任教师数的80%(0.3分);通过抽查考试成绩反映学生信息素养(0.3分);按时参加全市信息技术教研活动(0.2分)。

“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晒课数量多质量高(市、省、部级优课数量多)(0.3分);学校视频监控命名规范且全部接入属地旗(区)联网平台,利用网际交互教室开展同频互动应用活动不低于20次(0.3分);学校每年组织至少1次创客与科技动漫类活动(0.3分);学校普遍开展信息化应用(备课授课、智慧课堂、翻转课堂、个性化学习、网络教研、移动听评课、德育评价、教务管理、阅卷组卷、选课排课等)(0.3分)。

B28.提高实验保障能力

2

理科实验室建设符合自治区标准《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DB15/T 1246—2017)(0.3分);理科实验室仪器药品按照自治区标2015年颁发的标准配足配(0.3分);通用技术按照《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406-2010)建有通用技术实习实验室(0.3分);如实按时填报“鄂尔多斯教育装备管理系统”各项数据(0.3分)。

实验室各类档案齐全,仪器药品管理规范,危险化学药品购买凭证、入库与使用登记等各类账目齐全、分类专柜管理,并在视频监控范围之内(0.4分);配足配齐实验教师(专科及以上经过市级业务培训且合格),配有通用技术课程教师保证开足开齐必修课程(0.4分)。

市一中、

蒙中、二中、三中

小学理科实验室仪器药品按照自治区2009年颁发的标准配足配齐(0.6分);如实按时填报“鄂尔多斯教育装备管理系统”各项数据(0.6分)。

实验室各类档案齐全,仪器药品管理规范,危险化学药品购买凭证、入库与使用登记等各类账目齐全、分类专柜管理,并在视频监控范围之内(0.4分);配足配齐实验教师(专科及以上经过市级业务培训且合格)(0.4分)。

市蒙校

如实按时填报“鄂尔多斯教育装备管理系统”各项数据(2分)。

市特校

B29.提升实验教学与教研水平

2

每年组织实验教研、培训等活动(0.4分)。

实验教学内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检查、奖励制度和记录,分管校长和教务主任每学期听实验课4次以上(0.8分);学生实验开出率>=95%,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0.8分)。

各学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适用学校

A8.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8分)

B30.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2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0.5分);定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0.5分);建立健全各类预案和工作制度(0.5分)。

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到位(0.5分)。

各学校

B31.推进重点安全任务,全力保障校园安全

3

统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校园防欺凌工作(0.5分);做好校园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0.5分);年内完成4D厨房标准化建设(0.5分);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及时按程序上报重大信息(0.5分)。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校园防欺凌工作有力,成效明显(0.5分);年内未发生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情况(0.5分)。

B32.强化安全宣传力度,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3

安全教育进课堂(0.5分);按要求组织开展全员常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0.5分);加强常态化安全管控,提高“三防”建设水平(0.5分)。

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效果明显(0.5分),应急演练规范(0.5分);风险防控措施有力,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0.5分)。

A9.促进学生全面发展(6分)

B33.不断加强音体美教育教学工作

1.5

开齐开足音体美与健康教育课,有教学计划、教案等详细资料(0.3分);开展大课间活动、课外文体活动,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程表(0.3分)。

贯彻落实关于学校体育三个办法和关于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三个文件精神,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0.3分);确保达到学生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0.3分);音体美器材管理规范、使用率高,账目规范(0.3分)。

B34.大力开展体育艺术赛事

1.5

学校每年举办一届运动会和艺术节(0.3分);积极举办校园足球比赛(0.3分);组队参加市级及以上各项体育、艺术类比赛(0.3分)。

举办多种形式的体育、艺术竞赛活动(0.3分);组织活动合理规范(0.3)。

B35.切实做好传染病及近视眼防控工作

1.5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传染病、近视眼防控日常工作(1分)。

有效控制传染病和近视率(0.5分)。

B36.推进落实国防教育及红十字教育

1.5

开展高中新生入学军训工作(0.5分);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有活动场所(0.4分);在学生中开展应急救护普及性培训,成立学校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0.3分)。

按期保质保量开展相关工作(0.3分)。

A10.扎实开展学生资助(3分)

B37.普惠性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

1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位(0.5分)。

资金足额及时落实到位(0.5分)。

B38.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精准资助

2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建档(0.4分);学校开展贫困学生入户家访工作(0.4分);利用学校资源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开展关爱助学等方面的工作(0.5分)。

贫困学生档案资料齐全(0.2分);特困档国家助学金及时落实到位(0.5分)。

各学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适用学校

A11.规范语言文字工作(3分)

B39.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渗透到课程、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

0.9

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0.3分)。

学校工作计划、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各年级语文学科教学计划中有具体的推进措施(0.3分);校园用语用字规范(0.3分)。

B40.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5

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0.3分);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提高培训(0.3分);积极开展,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巩固提高工作(0.3分)。

教师普通话二甲提高率达到1%(0.3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知晓率达到95%(0.3分)。

市一中、

二中、三中

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0.3分);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提高培训(0.3分);全面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0.3分)。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知晓率达到95%(0.6分)。

市蒙中、

蒙校、特校

B41.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

0.6

开展“中国汉字听写及成语、诗词大会比赛活动,常态化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0.3分);认真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0.3分)。

各学校

A1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10分)

B42.学生高考科目成绩

10

根据全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或全市普通高中模拟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赋分(10分)。

市一中、

二中、三中

B43.学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含信息、实验、体育考试成绩)及高考科目成绩

10

根据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赋分(5分);根据全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或全市普通高中模拟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赋分(5分)。

市蒙中

B44.实践考试情况

10

校内实践考试参与率达到100%(4分);低年级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中年级合格率达到85%以上,高年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6分)。

市蒙校

B45.聋生测试及IEP评量结果统计分析

10

聋生测试参与率90%,测试达标率达70%(5分);智力障碍学生根据IEP的评量结果的统计分析,测试参与率达90%,测试达标率70%(或以上)(5分)。

市特校

合计

100

(二)鄂尔多斯理工学校、市体育职业中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监控细则标准

年终评估细则标准

A1.规范办学(6分)

B1.管理制度

3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教学、学生、后勤等查看执行记录)(1分);有开学前的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教学、安全等)(1分)。

学校依法办学无违法、违规办学行为(1分)。

B2.办学规模

3

各专业招生计划合理,宣传及时,在校生总数和招生数不少于上一年(1分);保障辍学学生比例(5%以内)(1分);分析辍学原因(1分)。

A2.社会服务(9分)

B3.毕业生情况

4

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并有毕业生去向及趋势分析(2分);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在80%以上(2分)。

B4.职业技能培训

5

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1分);每期培训要有过程性材料(1分);培训花名册及签到表(1分);按月报送承担的各类培训情况(2分)。

A3.素质教育(16分)

B5.德育工作情况

3

德育课程开设情况良好(1分);学校德育工作有特色(1分)。

德育建设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或有成果(1分)。

B6.创新创业工作开展情况

3

创新创业工作计划(0.5分);有方案有落实(1分)。

创新创业工作有成果(1分);有总结(0.5分)。

B7.各类活动开展情况

3

职业教育活动周有活动,有记录(1分);开展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1分);参与情况及成果较好(1分)。

B8.实践教学

5

开展校内各专业技能提升评比活动(1分);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全区、全国技能大赛(1分);技能大赛成绩不低于上一年(1分)。

就业专业实训教学时不少于70%(1分);升学专业实训实习教学时不低于50%(1分)。

B9.规范用语用字

2

以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成为语言文字示范校的校园语言(1分);学校用字环境规范,成为地区语言文字应用示范(1分)。

A4.教育教学(17分)

B10.专业建设

3

有新增专业可行性分析报告(1分);各专业结构合理,特色突出(1分)。

特色骨干专业建设按项目任务书进度完成情况(1分)。

B11.课程体系建设

5

课程体系建设有规划(1分);发展有目标(1分);已制定课程标准数,各类课程比例(必修和选修的比例及限定选修课开设比例符合国家教学计划要求不少于10%)(1分)。

有完成课程建设项目详情(1分);有过程性材料(1分)。

B12.教材开发和使用

5

学校开发校本教材,有成果(1分);校本教材开发数量不少于2科(1分);与企业协同开发专业课校本教材,并取得成果(1分)。

教材选用规范,符合自治区课改教材(1分);课程改革成果推广情况较好(1分)。

B13.教科研、技术开发

4

有课题研究申报表,且核准通过(1分);有技术开发申报表,且核准通过(1分);学校积极配合或参加教师技能大赛等活动(1分);教师积极参加教研、科研、课题、技术开发的相关材料(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监控细则标准

年终评估细则标准

A5.师资队伍(8分)

B14.师资培训

3

青年教师在企业实践情况良好(1分);积极主动完成国家、自治区师资培训任务(1分)。

每年安排30%的教师参与培训学习(1分)。

B15.“双师型”教师培养

3

实践教学专职指导教师每个专业类配备1人(1分);专业教师配置不少于50%(1分)。

“双师型”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在60%以上(1分)。

B16.技术技能型兼职教师聘用情况

2

及时安排并报送技术技能型兼职教师聘任材料,且安排合理规范(1分);技术技能型兼职教师比例不低于15%(1分)。

A6.信息化建设(6分)

B17.共享信息资源系统建设

3

数字化环境、场所覆盖率达标(1分);数字化教学资源专业覆盖率(1分)。

智慧校园建设情况较好(1分)。

B18.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应用

3

专业教学资源库等级达标(1分);类型符合要求(1分);数量达标(1分)

A7.校企合作(13分)

B19.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规划

7

有校企合作规划,且合作专业、内容、企业名称、协议清晰(2分);与企业合作专业覆盖面达50%(2分)。

当年与企业合作不少于2个专业(1分);形成合作就业意向(1分);逐步实施(1分)。

B20.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规划

6

有与企业合作定岗实习协议(1分);有安排情况(1分);顶岗实习占就业班学生的90%以上(1分);学徒制建设与发展情况较好,保障规划与落实实时报送)(1分)。

企业输送兼职教师和接受教师企业实践不少于专业课教师总数10%(1分);现代学徒制有成果(1分)。

A8.对外合作(5分)

B21.呼包鄂协同发展情况及教育交流合作情况

5

与天津职业院校间开展校际互动情况较好,且有规划、有安排,并报送实时开展协作交流活动情况(3分)。

呼包鄂协同发展有规划、有安排,并报送实时开展协作交流活动情况(2分)。

A9.民族团结(2分)

B2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2

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8〕8号)精神,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1.5分)。

工作有实效、有总结(0.5分)。

A10.质量监控(18分)

B23.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

6

有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规划(2分)。

年度自我诊改报告详实(1分);措施得当(1分);结论完整、合理(1分);报送及时(1分)。

B24.教学督导建设规划

6

上一年度督导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较好(3分)。

学校年度有自我督导且有结论(1分);列出存在问题,并梳理台账(1分);提出解决办法,并逐步实施(1分)。

B25.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职业教育改革有关文件及日常工作执行情况

6

日常工作情况较好,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落实相关文件(3分)。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情况(3分)。

合计

100


(三)市电化教育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A1.网络(15分)

B1.提高网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

4

完成教育城域网日常运维工作,保障教育城域网正常运行(2分);开展教育网“净网”专项治理,保障鄂尔多斯教育在线正常运行,及时更新信息(2)。

B2.建设全市教育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系统

2

完成全市教育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系统建设,全市中小学视频监控联网情况达到标准(2分)。

B3.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

4

加强“同频互动课堂”建设与应用,合理安排课程(2分);开展在线课程(2分)。

B4.开展网络阅读与征文活动

5

完成第四届师生共读网络阅读暨征文活动(2分);启动第五届师生共读网络阅读暨征文活动(2分);活动周知度、参与度高收效明显(1分)。

A2.实验教研(20分)

B5.举办实验教学基本功大赛

3

举办第五届全市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基本功大赛,组织有序,结果公平公正(3分)。

B6.组织信息技术与实验操作考试

7

严谨有序组织鄂尔多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信息技术与实验操作考试,有实施方案、有考务手册、考试简讯等过程性材料,及时总结分析(4分);程序规范、组织有序(3分)。

B7.完成统计任务撰写发展报告

6

统计全市年度教育装备配备情况,及时上报盟市普通中小学教育装备事业发展报告(3分);统计全市年度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配备管理等各项数据,及时上报盟市普通中小学图书馆(室)事业发展报告(3分)。

B8.举办说课活动

4

举办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活动结果公平公正(4分)。

A3.科创与信息(10分)

B9.积极开展教研活动

5

认真开展科创与信息技术网络教研活动,有举措、有落实、有成效(5分)。

B10.举办科技节暨动漫节

5

举办全市中小学第十届科技节暨第七届动漫节,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参展水平高,参观人数多,实际效果好(5分 )。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A4.资源(13分)

B11.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5

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按要求完成晒课任务(4分)。

按时完成相关推优工作(1分)

B12.开展学生电子作品竞赛活动

3

开展全市蒙语授课学校学生电子作品竞赛活动,有布置、有过程、有结果(3分)。

B13.建设蒙古文信息网和资源网

5

及时完成鄂尔多斯教育蒙古文信息网和资源网的内容更新,信息网每月更新不低于10条(不含假期)(4分)。

及时将当年评审完的互动资源添加到资源库(1分)

A5.应用(10分)

B14.完善中小学新生入学相关应用系统及中考网报网络系统

6

升级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系统,系统运行平稳有序,保障全市中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3分);开发、升级、维护中考网报网络系统,保障中考网报志愿与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3分)。

B15.按时报送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

4

按月在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系统中审核当月教育信息化数据,于当月15日之前完成(1分);及时上报市教体局临时要求上报的各类数据(2分)。

准确填写信息化季度报表中的数据,每个季度末将纸质版邮寄至自治区电教馆(1分)。

A6.民族团结(2分)

B16.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2

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8〕8号)精神,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1.5分)。

工作有实效、有总结(0.5分)。

A7.培训与课题研究(10分)

B17.开展教师培训

5

组织全市动漫、信息技术等各类教师培训,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5分)。

B18.开展教研活动,做好课题研究。

5

积极开展各类教研活动,做好各类课题研究,,有计划、有活动、有过程、有成果、有实效(5分)。

A8.管理及应急处置机制(20分))

B19.提高管理能力

10

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科学、合理、规范(10分)。

B20.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0

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不断完善(10分)。

合计

100

(四)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A1.

备考研究及命题

(18分)

B1.组织高三年级模拟考试命题、阅卷

13

全市2019年高三年级模拟考试,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圆满完成命题、阅卷、质量分析工作,命题科学、人员合理、试卷优质(4分)。

各类考试及命题,无失泄密事件,无误判错判漏判事件(5分)。

B2.完成中考及教师业务考试命题及阅卷

2019年中考及教师业务考试命题、阅卷、质量分析工作,制度严密,组织有序,命题科学,人员合理,试卷优质,并按时完成任务(4分)。

B3.修订、发布中考说明

2

修订2019年道德与法治、历史、语文学科的中考说明并发布(2分)。

B4.组织召开高三年级复习备考研讨会及考试质量分析会;

3

组织召开2019年全市高三年级二轮复习备考研讨会及一模考试质量分析会(1.5分);组织全市2020年高三年级一轮复习备考研讨会(1.5分)。

A2.

教师培训

(10分)

B5.开展全市蒙古语授课教师的培训

7

举办全市蒙语授课汉语及数学教师培训(2分);举办蒙古语授课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2分);举办蒙古语授课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培训(2分);过程性材料齐全,培训效果明显(1分)。

B6.组织开展教材研讨活动

3

分三个区域组织开展全市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研讨活动(3分)。

A3.

教研员队伍建设

(7分)

B7.选调教研员

2

根据教研队伍建设需求,发布选调教研员公告,按程序选拔优秀人才为教研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2)。

B8.聘用兼职教研员

3

完善聘用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第二轮全市兼职教研员的聘用工作(3分)。

B9.培训教研员

2

组织专兼职教研员参加学科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切实提升教研员水平与业务能力(2分)。

A4.

课题管理

(6分)

B10.组织课题评审、申报工作

6

组织2019年市级课题申报评审及2018年修改重审课题再评审工作(2);组织召开全市课题主持人培训会(1分) ;申报2019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课题(2分)。

规范有序,成效显著(1分)。

A5.

民族团结

(2分)

B1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2

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8〕8号)精神,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1.5分)。

工作有实效、有总结(0.5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A6.

常规教研

(20分)

B12.开展“蹲校教研”指导工作

7

深入各旗区开展“蹲校教研”,对常态课进行指导,教研活动安排合理科学,教研员听评课认真、指导性强(5分)。

有助于教师提升教学能力(2分)。

B13.开展“送教下乡”系列活动

7

精心组织人员开展“送教下乡”系列活动,送教活动安排合理科学(5分)。

有助于教师提升教学能力(2分)。

B14.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

6

切实发挥名师作用与效应,组织汉语授课“名师工作室”启动仪式暨培训活动(3分);开展“名师大讲堂”远程互动教学研系列活动(3分)。

A7.

教学评比

(10分)

B15.选拔自治区级教学评比人员

10

选拔自治区第六届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并上报(2分);选拔自治区语、数、英三科教师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并组队参赛(2分)。

各类评比活动无不良反映(3分)。

B16.组织全市教学评比活动

组织全市第八届教学能手评比活动及其他相关市级教学评比活动,评选办法严谨科学、评比过程公开透明、评比结果公平公正(3分)。

A8.学会工作(7分)

B17.召开鄂尔多斯教育学会会员代表大会

3

及时召开鄂尔多斯教育学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3)。

B18.发行《鄂尔多斯教育》杂志

4

按季度全年发行4期,及时发行(2分)。

无排版、印刷或意识形态等错误,保障品质(2分)。

A9.

管理及应急处置机制

(20分)

B19.提高管理能力

10

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科学、合理、规范(10分)。

B20.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0

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不断完善(10分)。

合计

100

(五)市考试中心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办法

年终考核办法

A1.安全保密工作(55分)

B1.试(答)卷安保管理

10

试(答)卷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完善,责任到人(10分)。

B2.保密室规范管理

20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贯彻落实,保密室有自治区及公安部门、保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工作机制健全(5分);网上视频巡查系统录像、监控等功能运转正常,并实行6小时录像回放制度和录像资料保存制度(5分);保密室启用期间需有四人(含2名公安人员)值守(5分);保密室消防、配电工作情况正常,且配备UPS(5分)。

B3.监控覆盖管理

15

保障保管室、试卷分发(回收)室视频监控全面覆盖(5分);试(答)卷存放、回收和分发等全程均有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并有专门值班人员负责此项工作(5分);通过网上巡查系统巡查每个考场考试情况(5分)。

B4.试(答)卷运送安保管理

10

接送试(答)卷的车辆、司机、押运人员符合条件,不搭乘无关人员或搭载无关物品(5分);试卷管理人员领取和回收试卷时按规定安全及时履行交接手续,且有记录(5分)。

A2.考试管理工作(23分)

B5.组织保障

13

牵头组织、协调、实施全市各类教育考试,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5分);按工作要求安排配备工作人员,并加强相关业务培训(5分);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分)。

B6.其他考务

10

考点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标准化考点、考场的规范要求,制作本级考务工作手册、考务必读材料(5分);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设置舆情监控岗位(5分)。

A3.民族团结工作(2分)

B7.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2

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8〕8号)精神,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1.5分)。

工作有实效、有总结(0.5分)。

A4.管理及应急处置机制(20分))

B8.提高管理能力

10

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科学、合理、规范(10分)。

B9.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0

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不断完善(10分)。

合计

100

(六)市体育中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办法

年终考核办法

A1.场馆

日常养护(20分)

B1.室外运动场地养护

4

草坪养护及时,草坪机械及肥料、药品管理规范(4分)。

B2.室内场馆养护

9

有效维护保养场馆木地板等设施(3分);游泳馆投药工作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实施,做到流程上墙,水质符合对外开放标准(4分)。

木地板无大面积损坏问题(2分)。

B3.工程设施设备修护

4

工程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时,设备保养计划科学,保养记录详实(4分)。

B4.节能减排工作

3

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位,有方案、有细则、有落实(3分)。

A2.场馆使用管理(23分)

B5.保障专业队训练及赛事活动

11

保障市体校射击、射箭、篮球、游泳等专业队训练有序开展(4分);保障赛事活动顺利进行(5分);赛事活动档案材料详实,宣传及时(2分)。

B6.对外开放工作

12

场馆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活动有序开展(4分);定期进行民意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整改(4分);全年完成10次公益培训,完成500人次以上公益培训(4分)。

A3.安全保障工作(35分)

B7.完善安保机制

12

建立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3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3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分);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3分)。

B8.巡查重点机房

8

各重点机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持有相应资质岗位操作人员证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机构、人员、证件、操作流程及应急设备措施上墙公示(5分);巡查管理及养护维修到位,每日至少巡查一次(3分)。

B9.加强消防及疏散安全

11

在重要区域张贴警示标志、安全事项告知牌等(3分);强化消防维保单位监管,保证消防系统运行正常(3分);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监管,保证电梯设备运行正常(3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2分)。

B10.确保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

场馆监控体系运转正常(3分);外来人员(车辆)出入记录规范(1分)。

A4.民族团结工作(2分)

B1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2

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8〕8号)精神,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1.5分)。

工作有实效、有总结(0.5分)。

A5.管理及应急处置机制(20分))

B12.提高管理能力

10

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科学、合理、规范(10分)。

B13.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0

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不断完善(10分)。

合计

100

(七)市群众体育活动中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办法

年终考核办法

A1.安全生产工作(20分)

B1.完善安保机制

20

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落实到位(5分);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培训(5分);健全完善值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加强检查(5);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工作(5)。

A2.协会工作(37分)

B2.协会日常管理

17

领导分工明确,按需配备人员(5分);制定单项体育协会管理办法(6分);健全年度考核办法及细则、建立奖惩制度(6分)。

B3.协会赛事管理

20

单项体育协会举办每一项赛事、活动均有文件依据,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且提供竞赛规程、经费预算、实施方案等,且赛事总结及时(10);严格按照办事流程,成立、注销单项体育协会(10)。

A3.其他业务工作(21分)

B4.国民体质监测管理

21

管理制度健全(6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群众进行监测,完成自治区监测任务(10分);加强试点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及业务知识培训(5分)。

A4.民族团结工作(2分)

B5.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2

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8〕8号)精神,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1.5分)。

工作有实效、有总结(0.5分)。

A5.管理及应急处置机制(20分))

B6.提高管理能力

10

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科学、合理、规范(10分)。

B7.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0

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不断完善(10分)。

合计

100

(八)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办法

年终考核办法

A1.业务工作(30分)

B1.完成销售任务

25

完成阶段及年度销售任务,并新增销售网点,实行网点末位淘汰制度(10);行业渠道拓展得当,夏季户外卖场销售及便携式终端布设均有良好影响(5);实体渠道管理系统运行良好,完成地理定位条件(5分);销售网络畅通(5)。

B2.受理游戏业务

5

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受理游戏业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5分)。

A2.宣传工作(33分)

B3.公益宣传到位

15

各网点宣传公益体彩情况良好(5分)媒体公益宣传到位(5分)。

宣传工作有实效、有总结(5分)。

B4.打击违法售彩

18

加大对违法售彩进行整治的宣传力度(如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实体店摆放老虎机、赌博机等、实体店直接或变相网络售彩、网点不当宣传诱发彩民非理性投注行为)(5分);严格按照实际情况登记预警信息,有高频游戏、竞彩游戏的网点销售预警情况说明书(5分);按需办理异常票取消或补贴票款(5分)。

无违规、违法售彩导致投诉举报情况发生(3分)。

A3.安保工作(15分)

B5.安全管理

15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设备完善,责任到人(3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值班工作(2分);办公室及即开库房监控设备完善,运转正常(3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水、电、消防安保工作,设备完善(5分);排查隐患机制健全,整改台账记录详实(2分)。

A4.民族团结工作(2分)

B6.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2

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8〕8号)精神,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1.5分)。

工作有实效、有总结(0.5分)。

A5.管理及应急处置机制(20分))

B7.提高管理能力

10

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科学、合理、规范(10分)。

B8.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0

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不断完善(10分)。

合计

100

(九)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办法

年终考核办法

A1.赛事工作(33分)

B1.开展各类联赛

20

举办一次全市甲级和乙级室内五人制足球联赛(5分);举办一次全市职工足球联赛(5分);举办一次全市社区足球联赛(5分);举办一次青少年U系列足球联赛(5分)。

B2.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赛事

6

组织全市优秀足球代表队各组别代表队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的相关赛事,认真选拔,有序组织(6分)。

B3.承办自治区及以上赛事

7

承办自治区及以上的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或社会足球赛事工作(7分)。

A2.足球人才建设工作(20分)

B4.中国足协教练员培训

5

举办中国足协E级、D级、C级教练员培训班工作(5分)。

B5.裁判员培训

10

举办国家二级裁判员培训班(5分);召开一次全市裁判员工作学习总结会(5分)。

B6.其他培训

5

按程序推荐优秀足球人才参加相关业务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5分)。

A3.青训工作(15分)

B7.组建全市“菁英计划”团队

15

按要求组建全市“菁英计划”教练员团队(5分);按要求组建全市“菁英计划”U7-U18菁英梯队(5分);各梯队利用周末、节假日开展训练和比赛(5分)。

A4.足球场地设施建设(10分)

B8.新建足球场

5

全市范围内新建五人制笼式足球场或小型多样足球场,规范招投标工作(5分)。

B9.公益项目建设工作

5

落实好“阳光球场”公益项目建设工作,按程序进行招投标(5分)。

A5.民族团结工作(2分)

B10.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2

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8〕8号)精神,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1.5分)。

工作有实效、有总结(0.5分)。

A6.管理及应急处置机制(20分))

B11.提高管理能力

10

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科学、合理、规范(10分)。

B12.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0

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不断完善(10分)。

合计

100


附件2

2019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党廉工作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A1.政治建设(15分)

B1.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学习党章党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学习台账、图文记录完备(2分)。

全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学习内容不得缺项(1分)。

B2.推动落实好“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逐级督促责任落实。

5

党建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1分);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党组通字〔2017〕12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鄂党组通字〔2017〕95号)2个文件落到实处(2分)。

每年向局党组汇报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1分);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各项活动(1分)。

B3.继续实行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2

开展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直属各党组织向局党组述职(1分)。

述职档案材料齐全(1分)。

B4.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抓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

5

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1分),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0.5分),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0.5分);党课至少每季度1次(包括“一把手讲党课”、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1分);党员集中学习每月1次(0.5分)。

每月学习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记录保存(0.5分);每年开展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1分)。

A2.思想建设(20分)

B5.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

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并保存好档案资料(1.5分)。

过程性资料齐全,有相应的方案、图文记录、总结(0.5分)。

B6.“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工作领导有力、组织健全、措施得当、效果良好。

2

有组织机构,有管理员,有考核制度,有推进措施,党员覆盖率达到100%(1.5分)。

年终人均积分达标(0.5分)。

B7.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活动。

2

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相应的纪念活动,并有相关记录,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市教体局机关党委(1.5分)。

活动资料齐全,年终进行总结(0.5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A2.思想建设(20分)

B8.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2

党务干部培训率100%(0.5分);党员培训率95%(0.5分);全年培训党员不少于32学时(0.5分)。

支部对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开展自查(0.5分)。

B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12

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2分);全年向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2分);不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2分);每月至少上报一条党建信息,党建信息全年被局机关或市级以上媒体采用4条以上(2分)。

所辖阵地全年未发生意识形态事件(4分)。

A3.组织建设(17分)

B10.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

组织机构健全,书记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按时换届(1分);群团组织机构健全(0.5分);党建阵地建设规范(0.5分)。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党建工作情况(0.5分);组织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0.5分)。

B1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4

抓实党支部工作。结合支部建设年活动,打造特色支部,继续开展“争当‘四个表率' 争创党建品牌”活动,明确党建品牌的特色理念,突出主题、单位特色和时代特色(1分);有方案和具体的创建措施(1分);有图文记录(1分)。

党建品牌引领作用明显(1分)。

B12.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

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发展党员台账(0.5分);严格按标准、按程序发展党员,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1分);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备案工作(0.5分)。

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把关严格(1分)。

B13.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2

选好配强专职党务干部(0.5分);加强对党务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0.5分)。

落实党务干部待遇,按要求计算工作量(1分)。

B14.推进“智慧党建”平台建设。

2

选派专人负责(1分);及时做好“三会一课”等信息的采集、上传与更新(1分)。

B15.做好党费管理工作。

3

按时足额上缴党费(3分);不按时扣1.5分,不足额扣1.5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A4.作风建设(11分)

B16.创建服务型党组织。

2

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精准扶贫等活动(1分);有详实的活动记录、图文信息(0.5分)。

年终进行总结(0.5分)。

B17.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把党日活动与中心工作、创建党建品牌和党员的学习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具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

2

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1分);活动规范,主题鲜明,突出党性教育(0.5分)。

图文记录齐全,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台账(0.5分)。

B18.开展党内激励帮扶工作。

2

建立党内激励帮扶机制(0.5分);关怀、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加强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1分)。

建立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台账(0.5分)。

B19.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工作。

5

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2分);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材料(3分)。

A5.纪律建设(7分)

B20.开展廉洁型单位、廉洁型校园建设。

3

将廉政建设纳入经常性学习教育的内容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进校园活动(0.5分);每年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1分);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1次(0.5分)。

全年未出现廉政事件(0.5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在单位党组织中践行“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主旋律(0.5分)。

B21.建立纪检工作机制。

2

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单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单位设纪律检查委员(1分)。

纪律检查委员履职记录完整(1分)。

B22.严格党员管理。

2

纯洁党员队伍,畅通党员出口,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2分)。党组织党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需向局机关党委备案,党组织包庇纵容的,或者党员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同时单位不参与年度内的评优评先。

A6.党风廉政建设(30分)

B23.党委、党组、支部每月研究部署、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1次。

4

研究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及时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情况(1分)。

全年不少于12次,有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3分)。

B24.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计划及清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2

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1.5分)。

按照工作计划、责任清单开展工作(0.5分)。

B25.当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报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2

按时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1分)。

按时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日常评价方式

年终考核方式

B26.对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2

按要求整改完成(2分)。

B27.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管理、婚丧喜庆等纪律要求。

2

对各项规定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做好事前教育和事中、事后监督工作(2分)。

B28.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教育体育领域民生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体监审发〔2019〕1号)”和《中共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体党发〔2019〕7号),并整治本单位存在的问题。

3

有方案、台账、整改落实(2.5分)。

按方案、台账要求完成工作(0.5分)。

B29.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梳理群众反映问题台账,销号管理。

2

公开投诉电话,有台账。(2分)

B30.研究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并按要求公开。

3

研究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有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2分)。

全年公开情况(1分)。

B31.细化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

3

有执行“三重一大”相关会议记录及其他佐证资料(3分)。

B32.有廉政谈话提醒机制、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领域主要负责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

3

有制度、谈话记录(2分)。

年终廉政谈话记录(1分)。

B33.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强化工作指导,履行分管职责,落实具体任务,注重日常监管。

2

有分工,研究部署相关记录(1分)。

分管领域工作落实情况(1分)。

B34.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

2

廉政谈话等谈话记录(1分)。

分管领域年终廉政谈话记录(1分)。

合计

100


附件3

2019年工作加分项目与扣分事项赋分说明

一、加分项目

根据集体受表彰奖励情况和团体赛事中获奖情况在年度督导评估总成绩上加相应分值,累计最多加5分。行业协会、学会等民间组织授予的表彰奖励和团体赛事中如“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没有等次的表彰奖励不计入加分范围(评价部门:市教体局相关科室)。

1.集体受表彰奖励加分:获得自治区级表彰奖励的加0.5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1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团体赛事获奖加分:获得自治区级加0.2-0.5分,获得国家级加0.6-1分,均按获奖项目所设奖项等次级别相应进行赋分。其中同一赛事获得多个奖励取最高分,不同赛事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分,均不累计加分。

二、扣分事项

如出现以下负面事项,则视情节严重程度在考核总成绩扣除相应分数,累计最多扣5分。

1.所辖阵地发生意识形态事件(评价部门:市教体局机关党委)。

2.查实党风廉政、师德师风、规范办学等违规违纪事件(评价部门:市教体局监察审计室等)。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评价部门:市教体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4.发生考试责任事故(评价部门:市考试中心)。

5.督导评估材料弄虚作假(评价部门:市教体局教育督导室等)。

6.其他重大负面影响事项(评价部门:市教体局教育督导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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