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企招聘:2019柯桥区第四次机关编外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招聘、选调22人公告

Admin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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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部分单位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编外用工和国有企业职工招聘工作。我局受用人单位委托,经研究决定组织2019年第四次绍兴市柯桥区机关编外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公开招聘、选调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16名、集体企业职工1名、国有企业职工4名,选调国有企业职工1名。

二、招聘、选调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凡招聘条件中明确资格证书的职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虽已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截至2019年12月5日仍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下午4:00。其中报考国有企业的考生,还需预先于12月10日-11日将《报名表》发送至报考单位的邮箱中,具体邮箱地址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主办会计”。

2.现场报名及审核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报名地址详见招聘计划表对应的备注信息栏。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处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年龄计算以2019年12月5日为截止日。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须出具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选调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费用:考生需在报名当天缴纳考试费50元/人。申请免缴考试费的对象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监制的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复印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经审核后免除考试费。

5.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6.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费。

7.报考选调岗位的考生在符合1:3开考比例的前提下,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环节。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范围: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热点(2018年12月--2019年11月)、法律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

4.报考柯桥区人民法院速录员1和速录员2岗位的考生,还需加考一门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各职位(除法院速录员1和速录员2)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法院速录员1和速录员2岗位的考生,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合格分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其中速录员1和速录员2岗位的考生还需加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选调岗位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报考速录员1和速录员2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其中速录员1和速录员2岗位的考生还需加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实施。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酌情申请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之后体检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机关编外人员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到岗后,一年内离职的,招聘单位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面试合格人员都没有递补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笔试排位在前的考生中依次替补或重新招聘。国有企业职工因自身原因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报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招聘单位依据总成绩可依次替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仅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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