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设置"院坝信箱" 为农村群众来信来访提供便
2403 2017-04-08
一、基本情况经调查,原商业局宿舍按规定在2009年进行了房改,20户住房全部办理了产权证,该房产权属住户个人所有。2001年,在征得全体20户住户同意的前提下,由住户个人出资每户搭接了约50平方米的搭建房。由于搭建部分在当时未完善相关手续,因而未办理产权证,实际上也办不了产权证。搭建部分是全体住户同意集资搭建的个人行为,不能办理产权在当时也是告知了所有住户个人的,全体住户也是了解和知道的,所以,不是如来信所说怕出钱不办,也不是因为其他原因不办,而是事实上就办不了。
二、来信中反映的听说有几户领导住户早就办了产权证。为此,我们专门向住房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未查出这20户住户中有任何一户办理了产权证,所以来信中反映的这一情况不属实。
三、原商业局宿舍20套房屋属于按房改政策购买的房改房,产权已属个人所有,对住房以及小区的使用和管理应由所有住户共同承担和负责,因此,建议通过物业管理的方式对住房和小区进行管理,至于搭建部分的产权问题,那已是历史遗留下的老问题,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予以解决,也只有让它继续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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