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Admin 2017-10-18

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一、受理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我局处理的信访请求。

二、提交材料:信访人提出信访请求,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基本事实、理由、明确的请求,其它信访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可一并提交。

注意事项:

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在公布的接待时间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请求的,应当推举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代表应当如实向其他信访人转达处理或者答复意见。

2、信访人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答复的,应当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

3、信访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信访请求。代理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信访请求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再提出信访请求,代理人继续提出的,有关国家机关不再受理。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信访请求,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因身体障碍不能正常表述本人意愿者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委托他人代为提出;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需要以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5、下列信访请求不予受理:

(1)对依照法律程序正在审理之中的案件提出的信访请求;

(2)经过行政机关复核,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请求;

(3)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信访请求。

6、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信访法制科南416室、南422室(信访接待室)

2、受理时限:15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一、受理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我局处理的信访请求。

二、提交材料:信访人提出信访请求,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基本事实、理由、明确的请求,其它信访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可一并提交。

注意事项:

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在公布的接待时间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请求的,应当推举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代表应当如实向其他信访人转达处理或者答复意见。

2、信访人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答复的,应当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

3、信访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信访请求。代理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信访请求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再提出信访请求,代理人继续提出的,有关国家机关不再受理。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信访请求,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因身体障碍不能正常表述本人意愿者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委托他人代为提出;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需要以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5、下列信访请求不予受理:

(1)对依照法律程序正在审理之中的案件提出的信访请求;

(2)经过行政机关复核,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请求;

(3)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信访请求。

6、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信访法制科南416室、南422室(信访接待室)

2、受理时限:15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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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一、受理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我局处理的信访请求。

二、提交材料:信访人提出信访请求,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基本事实、理由、明确的请求,其它信访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可一并提交。

注意事项:

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在公布的接待时间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请求的,应当推举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代表应当如实向其他信访人转达处理或者答复意见。

2、信访人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答复的,应当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

3、信访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信访请求。代理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信访请求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再提出信访请求,代理人继续提出的,有关国家机关不再受理。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信访请求,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因身体障碍不能正常表述本人意愿者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委托他人代为提出;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需要以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5、下列信访请求不予受理:

(1)对依照法律程序正在审理之中的案件提出的信访请求;

(2)经过行政机关复核,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请求;

(3)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信访请求。

6、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信访法制科南416室、南422室(信访接待室)

2、受理时限:15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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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诉求书写要素(参考)

信访诉求书写要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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