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以把上访群众当亲人的情怀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Admin 2019-11-09

  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有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1月至9月共收到群众来信251407件,具备回复条件的194264件,均作出了7日内程序回复;从6月份开始,先后有62077件案件到了3个月答复期,其中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的61245件,答复率为98.7%,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表示,“小信件”办理联系的是民心民意、体现的是工作作风、践行的是为民宗旨。通过明确办理答复时限,倒逼办信办案责任落实,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解决群众申诉难。

  信访的规律一般是先信后访,信访人开始通常会选择成本小、简便易行的写信方式反映问题,一旦信件石沉大海,便弃信转访。

  “部署该项工作时,最高检党组指出,老百姓给最高检写一封信多不容易,怕我们不回信,甚至把回信的邮票都附在来信中。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好群众每封来信,能认真到什么程度,就得认真到什么程度。”徐向春对记者透露。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正是瞄准来信不回复这个“痛点”发力,要求每信必复、且必须在7日内回复,既包括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也包括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都要告诉信访人来信已经收到,并明确回复信件的流向,给信访人吃下“定心丸”。

  据了解,以往实践中,确实存在一起案件三五年都没有结论的情况,成为“僵尸案件”。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3个月内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不能办结的,以后每月都要向信访人答复一次进展情况,直到答复办理结果为止。即便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也不能简单地作退回信访人或存查处理,要责无旁贷地帮助信访人转交有关机关处理。

  今年6月,江苏信访人张某写信给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公安机关扣押物品返还中存在的问题,因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吴江区人民检察院7日内回复信访人“已将所有材料转交吴江区公安局”,并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通过7日回复、3个月答复这种“看得见”的方式,让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这仅仅是‘破题’,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后半篇文章’还是要体现在‘事要解决’、落实到依法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司法诉求上来。”徐向春表示,诉求合理合法的,该纠的要及时纠、该赔的要及时赔、该道歉的要及时道歉,推动破损的法律关系得以修复;诉求没有道理的,做好释法说理,逐条逐项地回应信访人诉求,引导理解并接受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必要的时候,可以多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各方参与评判,以公开促公正;生活确实困难的,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急扶困作用,帮助符合条件的群众解决生活燃眉之急。

  “最高检将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推进信访体系和信访观念的改善,让百姓在信访中感受‘检察温度’。”徐向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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